從全人教育理念看物業管理的發展
經營管理
作者:黃鳴強
【摘要】 整個台灣地區,“以社會為本”與“以人為本”全人教育理念已經被全麵認可,並向各行各業推廣,包括物業管理行業,業主自營式的物業管理,是以關注人、文化和價值為精神內涵,追求家庭利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本文通過分析全人教育理念,並結合台灣的物業管理的發展現狀,來表明全人教育對物業管理發展的重要性,以至於對社會和諧發展與人類幸福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 台灣教育 以人為本 物業管理
2014年5月,我去赴台灣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學習生活,通過培訓學習和參訪活動,我們深深感受到了台灣高校先進的辦學理念、台灣美麗的人文環境和台灣民眾全麵良好的素質,所有這些必將會潛移默化地對我們未來的教學工作、日常生活和人生態度產生積極的影響。我們居住的物業環境的好壞、居民素質的高低和物業管理水平的優劣,都直接關係到我們生活的和諧和幸福程度。本文通過分析全人教育理念,並結合台灣的物業管理的發展現狀,來表明全人教育對物業管理發展的重要性,以至於對社會和諧發展與人類幸福的重要意義。
一、先進的全人教育理念
1、全人教育的內涵
“全人教育”是一種整合以往“以社會為本”與“以人為本”的兩種教育觀點,形成既重視社會價值,又重視人的價值的教育新理念。這是一種理想的教育觀念,也是中外教育家的一種理想追求。就其內涵而言,“全人教育”首先是人之為人的教育;其次是傳授知識的教育;第三就是和諧發展心智,以形成健全人格的教育。從某種意義上講,全人教育就是培養“全人”或“完人”的教育。就其教育目的而言,“全人教育”把教育目標定位為:在健全人格的基礎上,促進學生的全麵發展,讓個體生命的潛能得到自由、充分、全麵、和諧、持續發展。簡言之,全人教育的目的就是培養學生成為有道德、有知識、有能力、和諧發展的“全人”。
2、台灣地區的全人教育理念
在整個台灣地區,全人教育作為一種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已經被全麵認可並推廣,各階段學校教育都在積極探索落實全人理念的有效途徑。在台灣培訓學習期間,通過課程學習和參訪的活動,深深感受到全人教育理念在台灣的深入普及。培訓參訪的學校,都提倡全人教育。
我國台灣地區全人教育理念的興起是在20世紀90年代,是台灣專家、學者們反思和批判教育工具化、空洞化,同時吸收西方新思想和反觀中國傳統文化的產物。台灣地區的全人教育理念建構在人的全麵發展,尤其是人的情感體驗、道德提升和價值體悟的基礎上,對於“以人為本”的教育革新和塑造21世紀的當代人才具有重要的意義。
台灣地區經過教育課改,漸漸由傳統的以“學科本位”的知識結構轉向以“能力本位”為導向的課程設計,重視學生在情感、價值觀方麵感悟的能力的塑造,注重培育學生生存、生活和發展基本技能的“通識教育”和情商訓練,著眼於人本情懷,是全人教育理念的重要體現之一。不論在學術性課程、情感性課程還是自我實現課程中,教師引導,學生主體。表現在與學生一道就課程本身對學生的知識、能力、情感、價值培養所起到的作用進行評估,鼓勵學生讀原版教材並回歸現實,通過自己的情感和價值理解引導學生潛能的挖掘,在對學生的成就采取多元評價方式的基礎上充分肯定每一個學生的潛力和特長等等。
我們在聖約翰科技大學和龍華科技大學都深深感受到了這種全人教育的理念:聖約翰科技大學的“德以輔才,學以致用”的校訓,培養具專業力及就業力之優質人才,並涵養具創意、人文關懷及國際觀之約翰人特質的目標,以及強化學生三涯”生涯”+“學涯”+”職涯”輔導。
龍華科技大學:學生應該準備什麼?
二、台灣的物業管理
台灣的物業管理有了近三十年的發展曆史,是受先進國家的物業管理的成功經驗和為社會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對台灣產生了很大影響而發展起來的。近年來,台灣當局也十分重視物業管理行業的建設,在十幾所大學內開設了相關專業的學科,並先後製定了一係列物業管理以及公寓大廈維護管理的條例和規定,在政策上,也對物業管理產業給予了支持,如台中市政府規定,物業管理企業錄用一名45歲以上勞動者,政府獎勵企業5000元新台幣。同時,為提升居住和管理品質,台灣也積極舉辦各類物業管理創優活動,如優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評比等,台北市還開展了守望相助評比及各縣市政府舉辦的優良社區評比、環境清潔評比、社區活動評比等。
台灣地區普遍實行的是業主自營式物業管理,也稱之為社區的物業管理,既不由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也不聘請社會上專門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而是由樓房業主自已打理,這種方式在台灣的城市中比較普遍。業主自營式物業管理的最大優勢是,業主基本不用花錢或者花很少的錢,也能對普通住宅樓房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並實現政府要求達到的管理目標,即對住宅樓房及其設施設備和住宅區內的綠地、車輛實行集中統一的維修和管理,創建安全、整潔、文明、舒適的居住環境。整個社區的建築物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私產(即居民的套房),由業主自己打理;另一部分是公產,包括庭院、各種公共活動場所和臨街的配套建築物。公共社區全體成員所有,由他們自己管理,即所謂業主自營式物業管理。他們自己選出一個比較精幹的管理委員會,全權負責,管理純屬義務,沒有任何報酬。委員一般任期一年,每月開會一次,討論決定社區物業管理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