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得到而保守(1 / 2)

人在一無所有的時候,為了得到必要的物質保證和精神權利,會非常富於戰鬥性,但是,一旦得到他所渴望的東西,他就會變得保守——“保守”用在這裏極為合適,“保”者,保護到手的東西;“守”者,竭力避免讓別人把它奪去。什麼東西呢?這要看對什麼人而言。權力者保守的當然是各種各樣經濟和精神的特權,學者保守的是作品或者言論的發表權、言說權,名人保守的是作為公眾人物的話語權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種經濟權……從人類學角度看,這既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是一種生物現象,是人性中固有的,並不值得奇怪。但是,有必要指出,這裏的“保守”兩字是一個動態詞彙,這就是說,在人類社會中,主體的“保守”行為是針對客體因素的,隻有這樣,“保守”才能獲得某種支持力,或者說達到某種效果,所以,我們就不能從動物捕食和保存獵物這種簡單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非常有必要具體地考察一下“保守”兩個字蘊涵著怎樣的社會內容。

讓我們選擇一個切入的角度。

一個人用光明正大或者不光明正大的手段被上級所欣賞,好不容易當上了科長,於是,他變得“保守”起來:想方設法保住科長的位置,看守住這個位置,而要做到這一點,除了繼續獲得上級(比如說處長)的好感之外,沒有什麼別的辦法,在我們今天,似乎也用不著什麼別的辦法。這樣,當科長麵對處長的錯誤以至於犯罪行為時,科長的態度就顯而易見了:他絕對不會去為難有恩於自己的人。非但如此,由於官場爭奪極為劇烈,這位科長還得想辦法鞏固和發展與處長的友誼,逢年過節去看一下,去做這個時候官員們都在做的那些事情……讀者一定記得最近幾年以來在沈陽以及全國相當地區相當單位發生的大規模賣官案件;讀者隻要留心,就會從每一天的社會新聞中,看到各種各樣形形*的行賄案件。這些案件的相當部分又都與保住官位和謀求更大權力有關。

這種現象說明了什麼呢?第一,說明“保守”兩字具有它所保守的對象,用孟德斯鳩的話說就是——“權力隻對權力的來源負責”,它保守的是權力的來源;第二,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是相反相成的,你保守了這個東西,必然對另一種東西不保守,這就是我們經常掛在嘴邊的所謂“大多數人民群眾的利益”;第三,保守權力的過程必然是傷害權力的支配對象的過程,這已經為無數事實所證明。

所以,千萬不要小看“保守”兩字,它遠不止表麵上那麼溫情,它實際上是極為凶惡的半人半獸的怪物,這種怪物本質上具有無休止地侵蝕、掠奪和饕餮公眾利益的屬性。用淺白的話說,就是:我們這個社會之所以在很多方麵不和諧,就是因為公眾總是成為“保守”過程的犧牲品,因為公眾不是或者說無法成為權力的直接來源,譬如民主製度所宣示的那樣。隻有公眾真正成為權力的直接來源,權力者所“保守”的對象才會從更大的權力者那裏轉移過來,權力者才會認真地去“保守”公眾利益。沒有這個前提,一切的口號、標語和文件都與生活的現實圖景風馬牛不相及,欺騙公眾的玩意兒而已。

那麼,學者的“保守”又若何?難道同樣具有“無休止地侵蝕、掠奪和饕餮公眾利益的屬性”麼?

我的回答是:同樣。

在任何一個社會,學者通常都被認為是社會的良知,因為人民把理性地認識世界的責任托付給了這個群體。人類曆史在一定意義上是由學者的思想推動,從而走向健全的。在這裏我沒有必要賣弄那些名字,讀者心裏自然知道,但是我必須提到一個美國人,因為這個人使我進一步意識到一個有良知的學者會對社會進步起到多麼巨大的作用。

這個人叫約翰·羅爾斯(一九二一年至二〇〇二年),當代傑出的政治哲學家,他花費二十年時間寫成了《正義論》一書。這本書被西方學者推崇為政治哲學、道德哲學、法律哲學和社會哲學的“最偉大的成就”,把該書當作與洛克的《政府論》、密爾的《論自由》並列的“自由民主傳統的經典之作”,是“在正義與西方文明的當代現實之間的一座橋梁”。

《正義論》,顧名思義,是研討正義的。正義觀念在人類的思想發展史和社會發展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正如羅爾斯所說:正義是社會體製的第一美德,正如真實是思想體係的第一美德一樣。在《正義論》中,羅爾斯提出了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個原則: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權利去享有與人人享有的類似的自由權體係相一致的最廣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權總體係。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濟不平等的安排應能使它們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符合正義的儲蓄原則,以及在公平的機會均等的條件下與向所有人開放的官職和職務聯係起來。羅爾斯地全部論述都是圍繞這兩個原則進行的。

羅爾斯把正義觀的規定視為社會發展的基石,也就是說,他著眼於深刻介入社會現實(他研究的對象恰恰是自由民主製度較為健全的西方社會),從社會現實中提取思考題目。一位中國學者指出:“羅爾斯是一位充滿正義感的自由主義思想家,他一生都在關注這樣一個問題:人類生活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是可以改善的——人們無論以個體還是集體的方式能否過上值得過的生活(或者用康德的話來說,人類生活於世的價值何在)。”(顧肅:《自由主義基本理念》)這樣的人心難道不可以被我們稱之為人類的良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