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能死了。
饒是他機關算盡,他也不會想到,吳豪會有十幾名忠勇的手下,一直跟到了這裏,又遇到了王庸,在關鍵時刻趕了過來。
結果,功虧一簣的他,最終倒在了鹿犀刀下!為此,刺虎吳豪重傷,宋子陽也是傷上加傷。
不過,好在殺死了十丈紅塵的那名絕頂殺手,趙能還有青龍張天新,算是對鐵飛林有了一個交代。刺虎吳豪被他的手下,送到了附近的醫院,經過初步的診治之後,立即轉回了他們的大本營。
宋子陽也去醫院進行了簡單的包紮和傷口處理,然後,上車跟王庸一起,朝平原五峰山趕去。
至於酒店的廝殺,他們並不擔心。
東興社若是連這點事都擺不平的話,他們也就不配當地霸主的稱號了。
平原,五峰山。
插天嶺為五峰山的最高峰,高近千米,人跡罕至。
此時,卻迎來了兩個不速之客。
當前一人,黑色中山裝,外套一筆挺的風衣,腳蹬戰地靴,雖然麵色稍黑,可是,臉上的線條好像一刀一劍精心雕刻出來的一般,簡約,陽剛,一雙漆黑如墨的眸子,深邃,幽遠,好像盛著無數的過往波瀾,一眼望不見底。
隻是那嘴角不經意間翹起的時候,又讓人生出一種鄰家大男孩的陽光感覺。
他身軀挺拔,即便是在上山的時候,也未曾彎曲一下,顯然是那種性子勇往直前,不會輕易言退的人。
後麵亦步亦趨跟著的人,年紀也不大,二十四五歲的樣子,麵色平靜,形容沉穩,隻是眼神略帶憂傷和低沉。在他的懷裏,還抱著個紫檀木的小方盒。
正是帶著鐵飛林的骨灰,來送他最後一程的宋子陽跟王庸。
雖然心情有些沉重,可內心的好奇,還是讓王庸從上山開始,便一直在悄悄的打量著宋子陽的一舉一動。
看了幾個小時,他終於發現了一點奧秘。
宋子陽的腳步一直不緊不慢,似乎保持著一種節奏一般。這讓他禁不住生出一種感覺,宋子陽這麼走,其實比他想象中要輕鬆的多。
而且,如果有人偷襲他的話,一定不能得手。
沒有理由,隻是一種怪異的近乎荒誕的直覺。不過,一想起眼前這人,不僅殺了方雄等一幹叛徒,還強殺東興社老大,完成了至今讓他都不敢相信的逆襲,他便堅信,自己的直覺沒有錯。
一開始,他以為宋子陽是真的在防範著什麼危險,可是,等走到這裏,王庸已然確信,這不過是他的一種習慣罷了。
到底是什麼樣的經曆,才能讓他養成這麼可怕的習慣?
王庸心中暗自猜測,卻沒有看見,前麵的宋子陽已經停住了腳步。眼瞅著兩人就要撞上的時候,宋子陽忽然朝旁邊挪了一步,然後,探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想什麼呢?到了!”
低沉的聲音,在他耳邊響了起來。王庸忙左右看了一眼,這才發現,他們已經到了峰頂。
這個時候,他才感覺自己的兩腿,沉重的有些抬不起來。
“宋哥,老大說的就是這嗎?”王庸左右看了一眼,隻見他們兩邊,各有兩個並列的高矮不一的山頭。從高處望去,五座山峰恍如一巨人的手掌從大地探出一般。
雖是初秋,可平原地處華國腹地,山頂處已經露出了幹枯的樹枝,可是,山下卻依舊鬱鬱蔥蔥,綠意盎然。
“嗯!”
宋子陽將骨灰盒接了過去,慢慢的朝著山峰的邊緣地帶走了過去。
一陣山風吹來,骨灰洋洋灑灑,不知所蹤。
“當子彈穿過胸膛,鮮血的溫暖,頃刻冰涼!當秋葉離開梢端,一克拉楓霜,迅速凍僵!生與死的界限,怎得思量?感受此刻甚爽。莫為下秒神慌,孰知時長?離開黑暗之疆,找尋天堂!”
宋子陽輕輕的念叨著鐵拳雇傭兵的戰歌,他曾聽鐵飛林唱過,知道,這是他最喜歡的,也許,在這裏他能聽的到。
將骨灰盒在旁邊的一塊巨石下放好,宋子陽又將身上的風衣,中山裝,戰靴都脫了下來,整齊的放在旁邊,換上了帶來的體恤衫,夾克外套,牛仔褲和耐克鞋,這又點了幾根煙,王庸在前麵倒了一瓶酒。
宋子陽敬了一個標準的軍禮,王庸則是深深的三鞠躬。
拍拍王庸的肩膀,宋子陽輕聲道:“懷念一個人,隻要把他放在心底就好。好了,鐵子要休息了,我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