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情人節的那場舞會
因為上班要穿製服,下班又要忙著躲起來寫寫劃劃,害得我從來就不敢買什麼衣服。偶爾有情緒到周末舞會上去亮一次相,穿件誇張一點的衣裙,便會別別扭扭地在鏡子前麵嘀咕老半天,再三問自己,不會有別的什麼嫌疑吧?
王林說:“喂,別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結婚啦,還嫌疑什麼?”
他總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個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麼心?我拿出全套化妝品來決心狠狠地化一次妝,又把項鏈、耳環、手鏈統統披掛上,來它個環珮叮噹。
“你就不怕我做了別人的情人?”望著鏡中那個美人我一臉驕傲地問。
“情人是什麼東西?”丈夫還沉浸在世界局勢裏。“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時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時候老有說不完的話。”
“哦,明白了。”我隻好叮叮噹噹地往外走,感覺好像個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見情人!”他用轟我似的口氣把我打發出家門。
跳舞是我唯一的運動。跑步總讓人想起“渣滓洞”裏的瘋老頭,因為操場隻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擔心我會一腳踢在他那堆寶貝音響上。我隻有“離家出走”了。舞場地兒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長也沒人攔著我。王林總是不來看看我的舞姿,人家排隊等著請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來了。總是懷疑自己幹錯了行,要是把筆扔了不寫作,沒準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總沒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沒有太多的講究。我覺得我的舞步都快讓亂七八糟的人給帶壞了,這個上來這樣跳,那個上來那樣走。老實說,我倒不憋著勁兒想遇個多麼蓋世的情人,一心想找個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個中年人,在我眼裏屬“成熟型”的。個子中等,舞步穩穩的,花樣做得特別棒。他第一次請我,就說“感覺真好”,說得我有點臉紅心跳。後麵幾支曲子音樂一響他就趕在別人前麵請我,很有點捷足先登的味道。我們跳快舞的時候就上下翻飛做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花兒”,跳慢舞的時候就聊天。他說他喜歡文學,我說我也喜歡文學;他說他喜歡徐誌摩的詩,我說我也是。不一會兒就成老熟人了。散場的時候,他溫柔地問我,用不用他送送我,我瞪大眼睛說:“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到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說著就開始“預備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還是送你吧,我有車。”
“現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
“是嘛,那就替我謝謝那人吧。”
王林打開電視看夜間的新聞節目。他這種不痛不癢的態度最氣人,也不會吃個醋什麼的有所表示,要是別的丈夫早就打破砂鍋問到底了。
我和“舞伴”開始雙入雙出,成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對兒。“舞伴”帶舞,總有那麼一種深情款款的風度。並且,他從不請別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裏,“舞伴”忽然低下頭來問我:“可以問問你叫什麼名字嗎?”
我說我叫:“趙凝。”
“啊,趙凝?你是不是寫過一篇愛情小說叫《芍園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謙虛道:“寫著玩的。”
舞伴慢慢滑動著腳步說道:“你舞跳得這麼好,想不到還是個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這話是誇我呢還是罵我呢,“才女”應該什麼樣?心裏感覺有些受傷。“美麗的女人上舞場,醜女人才躲在家裏寫文章。”舞伴那驚怪的眼神分明這樣講。
“唉呀,我以後再也不去跳舞了。”回到家便把跳舞穿的那條長裙脫下來揉成團扔得老遠。
“怎麼啦?跟你那個特棒的舞伴吵架了嗎?”丈夫幸災樂禍地問我。
“別理我,煩著呢!”我決心“戒舞”了。我倒要讓他們瞧瞧,好女人是怎麼寫出好文章的。一頭紮進小書房,找出筆墨紙張,立刻擬了一個中篇的小說提綱,正給女主角起名呢,王林□□敲著門嚷:“你回來了,我倒要出去一趟。”
回頭一看,見他領帶紮得人模人樣,就問:“這麼晩了,上哪兒?”
“晩嗎?才8點多呀!我去去就回,12點鍾再見。”
“你打算玩通宵嗎?不是跟哪個女孩約會吧……”再回頭時,王林早就沒影了。樓下的自行車鈴一串脆響。
一個月來我寫得天昏地暗,早就忘了外麵的世界。有一天吃飯王林說起“紫水晶”,我倒以為他在說鑽石。王林這些日子顯得很神秘,隔三差五就得出去一回,而且穿得跟相親似的,又筆挺又漂亮。“情人節”的日子就要到了,男人們都顯得比往常要忙。
“情人節”那天上午,我意外收到三枝紅玫瑰。是一個梳短頭發的送花小姐送來的。我接過花激動了老半天,卻想不出送花人是誰。王林就在一旁經驗十足地提醒我道,看看花裏那張卡。卡上的話神秘得好像特務接頭暗號:“晚8點紫水晶見。”
“嘖嘖,紅玫瑰!一定是你那位大舞伴送來的吧?”王林話裏有話地說。
“不會吧?”
“別不好意思承認。”
“那我把花扔了啊?”
“喜歡就插上吧。”王林遞給我一隻白瓷花瓶。
晩飯後我開始梳妝打扮,我一定要去會一會那位神秘的送花人。“王林,跟我一起去吧。”我把一串項鏈掛在脖子上。
“那多不合適呀,再說,我還有事呢。”他也打了領帶正準備出門。這家夥,“情人節”還有事。
“可不可以問一句你去哪裏?”我不得不問。
“暫時保密。”丈夫正人君子似地回答。
好久沒到“紫水晶”來跳舞了,我的那個有輛豪華轎車的“鐵舞伴”已經不見了。此刻我真想見到他,問問他送花人是誰。
我正懶懶地坐在座位上喝雪碧,有位英俊小夥目光堅定地向我走來。他,身材很高,舉止很帥,身上有一種壓倒一切的男人氣概。在一支西班牙探戈舞曲裏,他毅然決然伸出手臂請:“——”
我站起身來麵帶微笑,對他小聲說道:“王林,別出洋相,這是探戈,很難跳的。”
我真怕這麼帥的小夥當眾把我絆倒。王林卻出我意料地來了個“起步”,動作做得十分老到,可以說是技藝精湛。
“天哪,你這一手是跟誰學的?”
“當然是一個女的——老師,”他拖長了聲音告訴我,“這個月我進了一個舞蹈高級班。”
“高級班”果然身手不凡,我已被他帶得暈頭轉向。他跳得好極了。“現在知道紅玫瑰是誰送的了吧?”丈夫深情地望著我。
我說:“知道了,知道了。”
我們相互依偎著穿過“情人節”的大街小巷,見到許多美麗的男孩和女孩。推開家門,滿室花香。是那三朵紅玫瑰。
第二節 居家過日子
星期天早上第一縷陽光射進來的時候,我就開始骨碌我的眼珠子了。今天幹什麼呢?看看四周我的小窩,一切都還是老樣子,秀氣的蕾絲花邊窗簾,顯得優美而柔和,好像歌劇院裏淺紅色的未開場的帷幕。想當初我隻用一根針一卷白色棉紗線,就一針一線縫出一個新家來,被新婚的丈夫稱為“巧手乖乖”,可婚後他才知道上當了,這丫頭竟然不會做飯!娶了一個隻會在格子紙上跳舞的女孩來,有什麼用呢?連我都替他可惜,挺好的一個小夥子,怎麼就被“巧手乖乖”到手了呢?
當然除了寫字,我也不是一無是處的,我的絕活是會包餃子。讀軍校的時候在繪圖板上實習過,炊事班的大胡子班長手把手教的。這些事我根本沒跟王林彙報過。
陽光已經像金色粉末一樣撒在身邊那人那張輪廓分明的臉上了,我伸手去拉他的耳朵,湊近他小聲問:“哎哎,今天吃餃子好不好?”
王林翻了個身把牛一樣的後背對著我說:“別吵,我困著呢!”又咕囔句“大星期天也不讓人睡個好覺。”
我拍拍他臉上那些金色粉末,陽光沾了一手。打開衣櫃,挑了一件寶藍色的毛衣穿在身上,輕輕拉上牛仔褲的拉鏈,小貓一樣躡手躡腳溜出臥室。穿過客廳裏毛絨絨的羊毛地毯,站在陽台上伸了兩個懶腰。居家過日子,這樣的感覺真好。
吹著口哨下樓去推自行車,碰見一樓二奶奶在曬太陽。“姑娘,要上哪兒?”二奶奶是我們樓的“警察”,雖說是老眼昏花,可來往行人個個她都要問一問,管一管。我告訴她要上黃莊去買菜,買棵大白菜回來包餃子,二奶奶就說餃子好吃呀。
秋天美得像一座宮殿,澄黃色的樹葉一片一片迎麵飄過來,我把車子騎得飛快。
回家見王林已經起床在練拉力器,就笑著向他大聲宣布“今天做好吃的給你吃!”王林正一下一下拽那些彈簧,把臉憋得通紅,牙縫裏擠出兩個字:“什麼?”“做好吃的。”我又理直氣壯重複一遍。王林“吃”一笑,“你能做什麼好吃的?康師傳大碗麵來兩碗得了。”
我已把手伸進麵口袋裏,出來的時候弄了個灰頭土臉。王林說真是莫明其妙,趙凝今天哪根神經搭錯了?我說,今天表現一回,露一手給你看看。王林問:“要不要給你頭上套個塑料口袋?”我一照鏡子,頭發已經全白了,問王林這樣像不像樓下的二奶奶?
我把我們吃飯那張桌子揉得茲扭茲扭響,麵粉不一會兒就成了軟軟胖胖的一團。王林走過來掐一把那麵說:“不行,麵太軟了,得嗆幹麵。”我說“你來你來”,轉身就去燙白菜去了。
炸花椒油的香味兒飄得滿樓道都是,我們家的門鈴叮叮噹噹開始唱起歌來。一會兒是來借剪刀的小李,一會兒是來借錘子的小張,他們都要問一句:“你們是在包餃子嗎?”
明知故問,可我今天就是不開金口。把餃子喂了這幫“餓狼”,倒不如我端一碗給樓下二奶奶去嚐嚐。
小李借了剪刀不到兩分鍾又來還,磨磨蹭蹭站在那裏等著我開口,剛說完“來一塊兒吃餃子吧!”小李掉頭就跑,拉了他嬌嬌小小的女朋友箭一樣到了我家。倆人洗了洗手就加入包餃子的行列之中,王林一個人擀皮供我們六隻快手,有點力不從心。
餃子一盤盤端上來,很快就露出了盤子底。大家連拿雙筷子都來不及,釆取強盜式的吃法,伸手就抓。我從小李那兒好不容易搶下滿滿一大盤,顫巍巍端著往樓下走。一個個小白餃子上粘著我們細膩的指紋,呼呼往外冒著熱氣。
“二奶奶!二奶奶!我給你送餃子來了!”我用力拍著她家的,邊拍邊喊。她家小阿姨來開門的時候,麵色灰白,說二奶奶已經送醫院搶救去了。我說早上不是還好好的嗎?她說唉,人老了嘛。
回來便沒情緒跟他們再瘋再鬧了。想想看,秋天說到就到,人說老就老。二奶奶早上還在看著我去買菜,中午卻再也吃不到我們包的餃子了。朋友們紛紛告退,唱機已經不轉了。王林走過來問一聲怎麼了?我說樓下二奶奶可能快要死了。王林就那麼摟緊我,我們麵向窗台。
“每個人都會變老,都會死對嗎?”我問王林,王林不語。突然王林說,“趙凝,下個星期天咱們還包餃子吃,活一天就要快活一天,你說是不是?”
居家過日子,來之不易,人人都應該珍惜每一天。
第三節 相愛,就在朝朝暮暮
午後的陽光斜曬著,陽台門沒關,透過那幅象牙白的窗紗,陽光像被整整齊齊地梳過了,又打成捆,一方一方地印在地上,像人工剪成的一個個“喜”字。
窗邊,有個穿白色蓬袖紗裙的新娘,那就是我。
“這就是我的家?”我迷惑地望望遠處的藍天,再看看身後簇新的小家,心裏慌慌的,十分地怕。天高地遠,而我將永遠屬於這樣一座小小的天地了?
“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嗎?”新郎說,“好了好了別傻了,再不去人家又要關門啦!”
“王林——”我忽然略帶哭腔地拖著長聲問新郎:“我真的非要跟你一起去領證嗎?”
“領證”,當然是指去領結婚證,去領工作證那不叫“領”,叫“辦”,簽證也叫“辦”,唯有這一紙婚書才要兩個人鄭重其事去領。我想象不出結婚以後將會怎樣,但書上老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要進“墳墓”的人不咬幾回牙怎麼可能呢?
我已經“賴”過兩回了。自行車在紫竹院街道辦事處的門口轉了一個圈,就溜了回來,跑得比兔子還快,王林抓都抓不到。
我總覺得這種一錘子定音的婚姻,對我這種“不乖”的女孩子不合適。我編織最浪漫的愛情故事,唱最浪漫的情歌,滿腦子是糊裏糊塗的怪主意,忽東忽西,在家門口都會迷路,一路上卻有數不清的奇遇。王林竟要狠心把我關進一間小屋子裏,貼上標簽歸他自己。
為了防止我再次臨陣脫逃,王林把我撂在自行車前梁上,然後吹著進行曲,飛馳而去。這樣,我便俘虜般地成了他的新娘。
女友王燕從外地出差回來,知道我已經自做主張把自己嫁掉了,跺著腳替我惋惜:“怎麼這麼快就結婚了呢?你倆多談幾年戀愛不好嗎?”
“他不是嫌那套房子空著可惜了麼!再說,結婚也很不錯。”我心滿意足地說。
“真的嗎?”王燕神神秘秘咬住耳朵問我:“那麼每天早晨一睜眼,他第一句話對你怎麼說?”
“他說‘趙凝我的襪子呢?’”
“什麼?怎麼一點情調都沒有呢?”
“結了婚的人,就是這樣的。”我說。
我覺得結婚既不是“墳墓”也不是“天堂”,結婚就是結婚,一男一女,搭伴過日子。過日子就沒有那麼多的甜言蜜語,過日子就得要腳踏實地。煤氣罐空了,就喊:“王林,快去換!”王林早上一睜眼便說“趙凝我的襪子呢?”然後就會有一雙洗得白白爽爽的襪子遞到他手心裏來。經過歲月的洗練,一切都變得像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自然,至於愛與不愛,那都是玩過家家時代說的話了。
有時心血來潮,學了電視劇裏的女主角,溫溫軟軟地問那個正在看報的“男主角”:“你到底愛不愛我嘛?”丈夫隻說“嗯嗯”,兩眼直盯著世界局勢版,看哪兒又打起來了。他這種人,你就算一天對他溫柔一千回,他也隻會對你嗯嗯呀呀好像牙疼似的。幹脆不問也罷。我們不屬於那種夫唱婦隨的夫妻,更多的時候我們是各幹各的。唯有一件事王林跟我一樣起勁兒,那就是給我的好友王燕作媒。
“趕快把這丫頭嫁掉吧,不然咱家就要被她吃窮了。”這天王林煮了一鍋紅燒肉。煮紅燒肉是他的“強項”,記得我們新婚第一頓吃的就是他煮的肉。那肉好吃得油湯一下子就滴在了我潔白的婚紗上,拿了兩塊毛巾來擦都沒擦掉,丈夫溫存地攬過我說:“沒關係,反正以後不會再穿它了。”我覺得眼窩一熱,眼淚就掉下來了。新郎說你是後悔嫁給我了呢還是因為頭一回吃肉?
王燕還是來了。敲門聲響的時候,我在門裏咯咯地樂。王林粗著嗓子衝大門吼:“王燕,你別想進來,我跟趙凝今天慶祝結婚周年,沒你什麼事,一邊玩去啊!”王燕急道:“哥,快開門!我是送花來的!”
“你還訂了花?”“婚慶嘛,就奢侈一下。”王林拉開門:“送花小姐呢?”
王燕說:“早就讓我給打發走了。我說交給我吧,反正我要到他家去吃肉的。”說著就找了個最好的座位在門廳裏坐下來。腿上鋪了塊餐巾等著我去上菜。王林在我的通訊錄上嘩啦嘩啦地翻,指著一個叫什麼雄的人急急地問我:“這個行嗎?”“什麼行嗎?”“介紹給王燕做男朋友呀?”“可這人是個女的。”“老天,你怎麼不多交幾個男的筆友呢!”“交多了不是怕你有意見嘛!”
“我已經有了。”王燕胸有成竹地說:“正在等他第99封情書。”
我一下子從座位上蹦起來,“多麼浪漫呀,王林你就不會。千篇一律地送玫瑰,什麼時候你也給我寫封情書吧。”
王林笑而不語。我和王林從未通過信,我甚至想象不出信的開頭該怎樣稱呼,我倆從來都是直呼其名的。
我好盼能收到一封情書,哪怕遙遙無期。
王燕已經收到第100封了,於是火速嫁給了那個叫王鋒的英俊小夥。第一次領到我家來,兩人臉上都放著瑩瑩的光亮,看得出來,正愛得水深火熱。
王燕每一回溫柔都不肯放過,她管丈夫叫“我哥”,不說“我哥”不開口。王鋒也從來不管他嬌小的妻叫“老婆”而是叫“妹”,叫“寶貝”,後來又麻裏麻煩地管她叫“寶燕燕”,他們好得不知叫什麼好了。每次來玩都給我們上夫妻恩愛最生動的一課。
“你也溫柔點好不好?最起碼別跟我欠你什麼似的。”客人一走便去開導我家那位“哥”。“哥”正襟危坐在沙發上,用力拍拍我的肩說:“咱們倆個當兵的,互稱哥哥妹妹總不大合適吧?”
“那也不能讓人看著跟連長、指導員那麼嚴肅吧?”我脫掉軍裝,換上很“妹妹的”一裙子,又搬出一摞書來大肆尋找。沒有“小名”、“筆名”、“曾用名”也就算了,“愛稱”總該有一個吧?
“法國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小卷心菜’,猶太人叫‘親愛的小牝鹿’……”“這也太酸了吧?”“別吵,你聽我念完,波蘭人把情人叫做‘餅幹’,立陶宛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啤酒’……”
“嗯,我比較喜歡‘啤酒’,以後咱們就做立陶宛人好了。”
那天王燕王鋒那對“表兄妹”又到我家來“搗亂”,王林立刻捏了一下我的手說:“啤酒,快去!”這叫什麼“愛稱”呀,分明是在吩咐小跑堂的。你瞧瞧人家的丈夫,一邊蹲在地上刮著腥呼呼的魚鱗一邊對他的“寶燕燕”吟誦千古名句:“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看得我好感動。
第二天我在廚房切肉絲,順手塞了本“情詩選”給王林,讓他也像王鋒那樣如法炮製一回,誰知出來的卻是:“鍋內放油,燒至五成……”
“你這是愛情詩?”“是魚香肉絲。”
就在王燕王鋒準備去“紫竹院街道”辦理離婚手續的那個正午,我收到了一個淡藍色的信封。來不及拆開來看,便急急地問王燕:“好好的,怎麼就離了呢?”“好聽的都說完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現在見了麵跟仇人似的,沒勁透了!”
我拆開那封信,發現它是我盼了很久的情書。字,隻有一行:“相愛,也在朝朝暮暮。”
第四節 發燒音響
王林愛上我的時候,我們一無所有。雙手插在口袋裏,吹吹口哨唱唱歌,倒也自得其樂。後來我們有了一間屋,我把它漆成淡淡的粉紅色,又配了淺粉的一張床墊和一些淺粉家具。王林說一進這屋我怎麼就犯困呢?書也看不進去了,別是得了“粉色綜合症”吧?我說得了,才不是呢,因為沒有音樂,所以人就沒精神。王林說這好辦,把我那台“一掌樂”抬來不就得了?我連忙衝他抱拳一笑,說:“謝天謝地,你還是饒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