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霑和陳惠敏終於結婚了。
別誤會,黃霑沒有同性戀的傾向。這個陳惠敏不是武打明星的陳惠敏,是位叫雲妮的小姐。比黃霑小十七歲,是他從前的秘書。
早在做《今夜不設防》電視節目時,黃霑告訴我們關於雲妮的事。
“簡直像金庸小說裏的人物。”倪匡說,“怎麼可以不要?一個男人一生中有多少個像雲妮那麼死心塌地愛你的,你不要讓給我。”
當然倪匡是說著玩的,黃霑是死都不肯讓出,所以才搞到今天結婚這種結果。
在十一月初,黃霑和雲妮從香港直飛舊金山,先拜訪倪匡這個老友。黃霑前一陣子每天上鏡,累死他了,和倪匡說了一會兒之後便回酒店,大睡數十個小時。我們聽了,點頭說此時是真睡,不是和雲妮親熱。要是洞房那麼長時間,怕他已經虛脫。
在舊金山住了三天,便飛拉斯韋加斯。大家都知道,這是天下結婚最方便、最快的地方。
“一到了馬上辦好事?”我們做急死太監狀,盤問黃霑。
“當然不是啦。”他說,“我們先去看賭場的表演,又去吃一餐中飯。遇到澳門來的葉漢先生,認得出我還幫我埋了單。”
“後來呢?”我們又追問。
“雖然說是去結婚的,”黃霑回憶,“但是雲妮還沒有答應。”
我們心裏都說:“到了這個地步還不點頭,天下豈有這等怪事。”
隻好等著他耍花槍,耐心地聽他講下去。
黃霑說:“到了第三天,我們在街上散步,我才向雲妮建議:現在結婚去。”
“她點頭了?”我們假裝緊張地問。
“嗯。”黃霑沾沾自喜。
“是不是在教堂舉行婚禮的?”
“不是。”黃霑說,“不能直接到教堂。”
這又是怪事了。
“先要領取一張結婚準證。”
“什麼準證?”
這次是他的第二回,以下是黃霑的結婚故事:
我們必須先去一個政府機構,說出護照號碼,登記什麼國籍的人等等。一走進去,那個政府人員在看我身後有沒有人,又指著雲妮,問道:“這是不是你的女兒?你的太太呢?”
我說這就是我要結婚的人。那官員聽了羨慕得不得了,馬上替我們登記,然後收費。
“多少錢?”我問他。
“七十五塊。”
“這麼貴!”我說。
“那是兩人份的登記費呀!”他說。
我心中直罵:“廢話!結婚登記不是兩人份是什麼,哪裏有一人份的。”
也照付了錢,問他說:“附近哪一家教堂最好?”
“都差不多。”他說,“就在我們對麵有間政府辦的,你要不要去試試看?”
當然是政府辦的比私人辦的正式一點,我就和雲妮走過了一座建築物。它不像是一個讓人結婚的地方,倒像一間醫院。
門口有一個黑人守著,這地方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生意好像不是太過興隆,所以那個黑人翹起雙腳架在門上睡覺。
我把他叫醒,說明來意。他即刻讓我們進去。
裏麵隻剩下一個女法官在辦公,她是國家授權讓她替人家結婚的。
她一看到我們,又望我的身後有沒有人,指著雲妮說:“這是不是你的女兒?你的太太呢?”
差點把我氣死了。
她要先收費,又是七十五塊美金,兩人份。
“跟著我說。”她命令,“我,黃霑,答應不答應迎娶陳惠敏,做我的法律上的妻子,愛她、珍惜她,在健康的情形。或在生病的狀況,直到死亡為止?”
我們都說一聲:“i do。”
她問我:“有沒有帶戒指?”
我們哪有準備這些東西?搖搖頭。
“不要緊。”她說完從桌子上拿了兩個塑膠圈,讓我們互相戴上,大功告成。
女法官在結婚證上簽了名,蓋上印,交了給我。
我一看,看到證婚人的欄上寫著一個叫羅拔·鍾斯的人,從不相識,便問她道:“誰是羅拔·鍾斯?”
女法官懶洋洋地說:“就是他。”
指的是睡在門口的那個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