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稿(1 / 1)

老師教我寫印稿的時候,以一小張宣紙包住石頭,用毛筆把折著的邊輕輕地塗上墨,便成一個小框框。

再把這小框框由中間折起,寫雙字印就有了中線,再折,可寫四字印。

將寫字的那一麵印稿貼在石頭上,以水沾濕,另迭上一層白紙,把大拇指的指甲用適當的力量刮之,翻開白紙,要是白紙上已印上墨,那表示印稿已經透墨在石頭上。再翻開印稿,你就可以刻印了。

“用清水沾濕印稿過印也行,但是最好是用口水,沒有什麼比口水更容易過印了。”老師說。

“為什麼不把印稿直接地寫在石頭上呢?”我問。

“直接寫上,那不是要將字寫反了?”老師反問。

我們點點頭。

老師追問:“我們一生人都在寫正字,忽然要你把字寫反,怎麼會寫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