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學生很多,有的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麵,但是一看到他們執筆即能認出。
蓋老師教初學者,執筆時以食、中、無名三指拚成一直線,握在筆杆外;拇指對準中指,由筆杆內頂住。
為什麼要這麼抓呢?主要是使到拇指能轉動筆杆。為什麼要轉動筆杆呢?主要是統一筆畫的粗細,使其氣韻連接。
比方說,我們寫一個“國”字,它的右上角是以一橫和一豎構成。如果我們用一支羊毫,它的筆毛沒有彈力,先寫橫畫時,筆毛已經壓得扁扁的,字畫就粗了,再接著寫直豎,那麼筆畫不就變細了嗎?要是我們寫完了橫豎,在轉角的地方把筆轉一轉,粗細的筆畫便統一起來了。
“很多人喜好看我寫字,隻看我寫出來的東西。”老師說,“其實,寫出來的字可以在寫完後慢慢觀察。看的時候應該注意我的運筆,在什麼時候把筆轉動。看我寫字為什麼不看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