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稅製改革對物流業發展的影響及對策
稅收與稅務
作者:李娜 李曉靜
摘要:物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重要的現代服務業。本文在分析物流行業改革背景的前提下,對物流業原有稅製下麵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並進一步討論了營改增對物流行業帶來的深刻影響,針對稅收改革,從物流企業的角度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營改增 物流行業 策略
經過三十多年發展,物流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重要的現代服務業。2012年,全國社會物流總額達到177.3萬億元,物流業增加值達3.5萬億元,物流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6.8%,占服務業比重達15.3%。物流業多元快速發展,而與此同時稅收製度卻相對滯後,這導致物流業存在諸多納稅問題,如營業稅存在部分重複納稅的現象。因此,本文以物流業為研究對象,分析了我國物流業的納稅現狀和稅負方麵存在的問題,比較分析本次營業稅改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前後物流業規模、稅負等方麵的變化。
一、改革背景
綜觀2012年,全國鐵路貨物發送38.92億噸,公路貨運量322.1億噸,水路貨運量45.6億噸,民航貨郵運輸量541.6萬噸。全國鐵路貨物周轉量28 891.9億噸公裏,公路貨物周轉量59 992億噸公裏,水路貨物周轉量80 655億噸公裏,民航608.16億噸公裏。規模以上港口貨物吞吐量97.4億噸,全國規模以上港口集裝箱吞吐量為17 651萬TEU,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完成56.9億件,快遞日業務量突破1 500萬件。其中,鐵路貨物發送量、鐵路貨物周轉量、港口吞吐量、集裝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快遞量居世界第三。
目前,我國的物流業處於起步階段,最突出、最普遍的問題是物流成本較高,是物流企業發展壯大的障礙。與此同時,我國正處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現代服務業,對提高國家綜合實力和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毋庸置疑,降低物流成本可以使物流業獲得一定的成本優勢,促進其快速健康發展,這往往離不開財政稅收政策的支持。那麼稅收政策作為國家產業結構的重要調節手段,在實行“營改增”後會對物流業的稅負乃至生存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值得探討。
二、物流業原有稅製下麵臨的問題
稅收環境的寬鬆程度是影響物流行業盈利能力的重要前置條件,自然也成為國家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導向資本投向的經濟指揮棒。在營改增之前,我國物流企業麵臨以下問題。
(一)重複征稅。重複納稅是存在於物流業稅收方麵最重要的問題,從物流業務涉及的領域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領域:物流配送業務領域、倉儲租賃業務領域、代收代繳費用領域。同樣,在代客戶辦理保險、代客戶采購包裝材料等相當部分代墊費用的服務情況也出現了重複納稅的現象。
(二)增值稅抵扣鏈條斷裂。一方麵,從資產投入的角度看,稅製改革前物流業不屬於增值稅的征收範圍,不具備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抵扣的資格,因此對於交通運輸企業、倉儲業等資產比重較大的物流企業而言,不允許抵扣外購貨物、勞務和運輸工具、設備等固定資產已納的增值稅,加重了企業稅收負擔,從而抑製了企業資本規模的再擴大。另一方麵,從勞務活動角度來看,涉及繳納增值稅的物流加工活動這一部分業務,雖然繳納增值稅,但由於增值稅的覆蓋範圍較窄,對於購進的繳納營業稅相關的項目並不能在繳稅時予以扣除,這也導致了重複征稅。上述兩種情況會使物流業務交易次數越多、交易鏈條越長、分工越細專業化程度越高,重複征稅就會越嚴重,從而間接抑製了物流業社會化、專業化的分工發展,使企業的發展還是停留在“小而全、散而亂”的粗放式發展模式上,造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缺失。
(三)稅收征管混亂。主要表現為物流運輸服務運輸經營場所與納稅地點的不一致,造成征管漏洞;地區保護主義造成地區間征收標準不同,形成物流稅收漏洞;現行貨物運輸發票管理滯後,較難達到以票控稅的目的;發票使用混亂,擾亂征管秩序;各地對稅收政策理解不同,導致執行時出現偏差。
(四)不符合稅製簡化的原則。複雜的稅收製度,一方麵會增加政府的征稅成本,另一方麵也會增加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從而降低征管效率和納稅人的遵從度。由於國地稅兩機構在績效考核、人事管理等方麵彼此獨立,因此合作辦案效率較低。這種局麵既加大了稅務機關的征管難度,降低了征管效率,也不利於物流企業規範化、一體化的發展。
三、營改增稅收政策改革對物流業發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