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刀如果集中,刀尖會直接插進他的眼窩,把他釘在牆上。他會在巨大的痛苦中緩慢死去。隻要想一想,我都會興奮的全身戰栗。可是,身體的習慣卻讓我這一刀脫了手。從我身體中長出的利刃鋒利堅硬,盡管失手,還是順利的插進了獵物腦袋邊的牆壁裏。刀刃割開他的臉頰,他失聲大叫,又開始不斷辱罵。不過,我知道,這是因為恐懼和倉皇無助。
我砸吧砸吧嘴唇,“可惜,真是可惜。這會更加有趣了呢。”
我左手平攤展開,一把銀白色的匕首生長出來, 然後我輕巧的把它握住,在獵物的臉上開始比劃,選擇最適合的出手位置。
“你最好放開他。”常夢夜口氣很硬。
“好吧。好吧。”我一邊答應,一邊又是一刀。
然而,刀尖再一次偏離了位置。我再次砸吧了下嘴,真是想不到,身體竟然又一次沒有如願,僅僅隻是割開了他一小片皮膚而已。看來身體存在著的本能遠比靈魂的影響更大一些。真是想不到,如果這個對象是個惡魔,估計就不會砍偏了。還真是的,隻不過他是個人類而已,我就是殺不掉他。不,我是殺過人的。那個薩摩,我殺掉他時就沒有失手,哪怕隻是飛刀而已。
可是現在很奇怪,我又想殺掉一個人類,一個普通的,沒什麼特別的,軟弱的,無知的人類,可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殺不了他。算了,在來一次吧。
所以,我又是抬手一刀,幾乎沒有多過猶豫,又歪了……
獵物一直在顫抖。真搞不懂,既然沒有被殺掉,為什麼還要
我真的難以擺脫夜晚的誘惑。想一想那片幽深的小徑,偏僻的街角,忽明忽暗的燈光,以及那些行色匆匆的孤行單影。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是小孩還是老人,不論他們是哭喊,是嚎叫,是求饒,還是試圖要與我進行可笑的對抗,我都會十分享受這個過程,然後以最令人享受的方式劃開他們的喉嚨,或是刨開他們的肚子,拉出他們的腸子,再或者是把他們按在牆上,慢慢挖開他們的胸膛,取出他們的心髒。嗯,如果能過一刀挑出他們的心髒,那是我最喜歡的事情。
我梳理了一下自己的長發,然後在腦後挽起辮子,仔細的編好。如果能找些洗發水或者柔順液之類的就更好了。我就是喜歡長頭發,終於有機會可以好好梳理自己的頭發了,這也算是我喜歡做的事情之一了,不過,比不上去捕獵那般興奮與開心。
既然現在沒什麼事情可做,還是應該出去樂一樂吧。我檢查了一下黑刀。刀刃鋒利,散發出的寒光令我都有些畏懼。真是把好可怕的刀。如果被它傷到,應該會立刻消失,連一點痕跡都不會留下吧。幸好,現在它傷害不了我了,我的存在和它的存在一直在共鳴,我們彼此相連,它沒辦法傷到我。
現在的我,終於用不到躲起來了,我可以自由的穿梭於人群中,也可以化成魅影,捕捉落單的獵物,享受著鮮血的洗禮。
殺戮,多麼可愛的遊戲,自由生命的逝去,才能過展現出生命最該表達出來的價值。我愉悅的想著,已經走出了屋門。我哼著小曲,尋找著最偏僻的角落,希望能遇到幾個有趣的獵物,這會是我出生以來最快樂的夜晚了吧。嗯,比杜雨凝陪在身邊時還要快樂。
杜雨凝如果在我身邊,她一定不會要我這麼做。她絕對不會讓我殺人的。她就是那麼小心,麻煩,又愛多管閑事。盡管這樣討厭,可我還真是想她了呢。就算有她在時,捕獵會變得很麻煩,不過我還是很想見到她。
我撓了撓頭,這種想法真的好奇怪,也好矛盾。我總覺得現在最好還是先去找杜雨凝更好一些。可我又不想放棄這麼美好的夜晚。而且,這麼偏僻的地方,讓我上哪裏去找她啊?好久沒有計算時間日期了。我拿出手機,簡單翻閱,然後輕笑一聲。我怎麼會想去找杜雨凝,這個時間,她已經在去塔克拉瑪幹大沙漠的半路上了。
還是去找些樂子實在點。特別是前麵的街角,我剛好看到了三個邋遢的家夥,叼著煙卷,大聲談笑著什麼。
“男人嗎?我不太喜歡男人的叫聲呢。聽著總是讓人心煩。不過,男人的心髒還是比女人好的,還有眼球,男人的眼球更有彈性一些。摳出來時,也是男人的表情更令人興奮。”我將黑刀插進褲帶上的刀鞘。用不到這把怪刀,我自己的就可以了。
這樣想著,一斷閃亮的刀刃從我左手食指的指尖處緩慢生長出來,刀刃一直長了半寸長後,才停了下來,我撫摸著指頭上的兵刃,古怪的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