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之初我們沒有任何“有利”條件,幾乎是白手起家。我們所擁有的,都是靠自己掙來的,是通過不懈努力和對原則的堅持掙來的。不玩把戲,也沒有花言巧語,我們將本來被當作奢侈品的汽車,變為了生活必需品。當我們開始製造如今這種汽車時,整個國家沒幾條像樣的馬路,汽油稀缺,而人們也都認定了汽車最多不過是有錢人的玩物。我們唯一的優勢,便是我們並無先例可循。
當我們開始製造如今這種汽車時,整個國家沒幾條像樣的馬路,汽油稀缺,而人們也都認定了汽車最多不過是有錢人的玩物。我們唯一的優勢,便是我們並無先例可循。
我們按照一個當時在行業內聞所未聞的理念開始生產。新事物總被視為異類。而有些人是如此古板,認定了新事物一定是另類,甚至是古怪的。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我們的工作方式不斷改變。我們總在不斷尋求更好的新方法,將這一理念付諸實踐,但從不認為有必要改變我們定下來的原則。我也沒法想象有改變這些原則的必要,因為我堅信,這些原則是普遍適用的,可以讓所有人過上更美好、更廣闊的生活。
如果不是抱有這樣的想法,我就不會繼續工作——因為再賺多少錢已無關緊要了。隻有當金錢以實例證實並發揚原則時,它才是有用的。而這原則就是:隻有企業提供服務,其存在才是合理的;企業對社會的付出須多於它索取的;隻有讓人人受益,企業的存在才有價值。我已經用汽車和拖拉機證實了這一點,現仍打算用鐵路和公眾服務機構來證明。這樣做並非出於自我滿足,也不是為了賺錢(雖然比起以逐利為目標,運用了這些原則反而能獲更大利潤)。我想要證明這一點,這樣,人人都能擁有更多物質,企業提供的服務日益增加,人們都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光靠公式是無法消除貧困的,隻有辛勤和智慧的工作可以消除它。事實上,我們都是證實原則真偽的實驗站。我們的確賺了些錢,而這隻是用事實進一步證明了我們原則的正確性。
在前言裏我已經闡明了這一理念。現在讓我根據遵照該理念完成的工作,再將其重申一遍——因為它是我們所有工作的基礎所在:
(1)不懼失敗,不囿於過去。一個人若對未來充滿恐懼,害怕失敗,終會故步自封。吃一塹隻意味著可長一智。誠實付出而失敗並不丟臉,害怕失敗才是可恥。而過去,隻有在為我們的發展指明方法時才是有價值的。
(2)對競爭淡然處之。誰幹得最好,就該由他來完成這件事。試圖從這個人手上搶走生意不啻於犯罪——因為這等於是為了一己之私而降低同胞們的生活條件,是憑玩弄權力而非智慧來競爭。
(3)服務先於獲利。沒有盈利,企業難以擴展。追求利益本質上並沒錯。一個運營良好的企業一定會獲利,但利潤必須在,也肯定會通過提供優質服務後作為回報得到。利潤不能是企業的基礎,它應是服務的結果。
(4)生產並不意味著低買高賣。生產的過程,是用合理價格購入材料,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將這些材料轉化為商品,再將它們提供給消費者。賭博、投機,和欺詐行為,都隻會妨害這一過程。
我們必須生產,但最重要的是生產背後的精神。隻有具有那種真心想提供服務的願望,才能進行服務性生產。如今,針對金融業和工業,建立了各種完全人為製定的規則,它們還被通過稱為“法規”,然而通常卻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這也從而說明了,這些“法規”甚至連好的設想都算不上。所有經濟推論的基礎,應該是土地及其產品。使大地各種形式的出產物,產量夠大,質量夠可靠,並以此作為真正生活的——不隻限於吃喝的真正生活——基礎,這才是服務的最高境界,才是經濟製度的真正基礎。我們能製造產品——生產中的問題已被極高明地解決了。我們能以百萬計地生產不同種類的產品,物質生活得到了極大充實。現在還有不少改進方法,如果它們都可一一得到實現,我們的物質生活會更臻於完善。然而我們過於關注所做的工作,卻對工作的初衷漠不關心。好像整個競爭機製,整個生產創造過程,以及所有員工的勞動,都是以物質生產和它的副產品(即成功和財富)為中心。
例如,有人認為,個人或某一團體可以為了自身利益去犧牲他人或其他團體的利益。然而,這樣做損人而不利己。假設農民擊垮工業主,或是工業主打壓農民,他們就能過上好日子了麼·如果資方壓倒勞方,或是勞方摧毀了資方,他們誰就能因此受益麼?或是商人能通過打壓競爭對手而獲益?不能。
破壞性的競爭於哪一方都無裨益。我們應該摒棄那種多數人失敗,殘酷的少數人獲得壟斷的競爭。破壞性競爭沒法促使進步;有風格有水平的競爭才能產生進步。惡性競爭是個人化的,它不過是某些個人或集體擴張的爪牙。惡性競爭與戰爭是一個道理,驅使它的是一種意圖“擊垮”他人的欲望,完全是自私自利的。也就是說,它背後的動機並不是對自己產品的自豪,不是想要在服務上高出一籌,也不是出自探索科學生產方法的遠大抱負。它隻是想將他人排擠出去,為獲金錢利益壟斷市場。一旦目的達成,便以偽劣產品充塞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