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劍有靈,追命取敵;說到底,這些依靠的,還是人體全身的感知力。
李淩宇這個異類暫且不提,據爺爺所說,普通的武者想要達到這種境界,除了基本的聽覺和視覺,更是需要身體的所有毛孔都參與到感知的過程中。
人的汗毛對於某種物體在四周經過時引起的氣流十分敏感,但是大部分人隻能感覺到氣流本身,卻無法估計帶起氣流的物體大小,和運動方向。
這期間需要付出的汗水和時間,是常人不能想象的。
“好了,繼續吧。”李淩宇背過身去,意思是讓我重新找地方隱蔽。
我吐了口唾沫,然後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正巧腳邊有半塊浸水的磚頭,這讓我不由想起了他之前的說的話:“用盡你一切認為可以保命的方法,包括殺死對手……”
我撿起來掂量了一下,覺得重量合適,又朝著他的後腦勺比劃了一番,但想了想還是放棄了這個瘋狂的念頭。
以前說過,用重物敲擊後腦,把人打暈和打死的力氣是差不多的;他娘的,我要是真的給他打死了,那可就太扯了。
\t當時候,我用不用到警察局自首?還是就地埋了當成什麼事都沒發生?顯然二者都不是我願意的。
而且最重要的一方麵,那就是以李淩宇的身手怎麼可能這麼輕易的中招?
接下來的訓練過程枯燥而乏味,無論我藏到哪裏,李淩宇都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出現在我的背後,然後秒殺。
最侮辱人智商的是,他在每次攻擊之前都要出聲提醒一下,可即便如此,在每次“被殺”之前,我依舊是連他的影子都見不到。
“你的關節太死,就算在白天,你也隻能捕捉到我的影子。”
“錯了,不要回頭去看!”
“閃躲和護頭要同時進行!”
“出刀太慢了!”
……
到底是清楚了自己不會真的被捅死,所以即便是我的態度還算端正,仍然是不好達到實戰的訓練效果,可李淩宇又不能真的給我製造性命之危。
第二天早上,除了襠部,我身上的要害全是厚厚的白色石灰,簡直成了工地裏的水泥匠。
之後的幾天依舊如此,每天晚上我都會來到墓地裏特訓,然後第二天踉踉蹌蹌的回去休息。
可喜的事,雖然我還是是無法全身而退,但已經能逐漸的跟上他的速度,身上的石灰點也變得越來越少。
至於花生他們,開始的時候,幾個人還有些擔心,畢竟我每天進門時的樣子實在太過狼狽;隻是我每次都能平安的回來,時間一長,也就見怪不怪了。
像我這樣命犯太極的人,總歸是少數;或者說,花生的性格和我截然相反,很多時候,不聞不問,也是一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