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第一頁最吸引人的是法人代表欄,附帶著的有些年輕的過分的照片,以及姓名,年齡。
按照上麵的出生日期,張國偉算了下柳永的年齡,居然隻有十三歲,這讓張國偉輕笑,將一個孩子推到前台,對方這是有多急切。
隨後張國偉看了下股權結構,立刻知道了柳永傀儡身份的事實性,因為身為法人代表兼東方遊樂運營公司負責人的柳永,居然不是最大的股東。
這讓他指著股權上注明的最大的股東東方地產公司問秘書道;“小李,你知道這個東房地產是誰的嗎?”
被叫做小李的秘書顯然做了功課,直接開口道;“我查了下,東方地產公司是開陽最大的地產公司,注冊資金十個億擁有東方華府,東方廣場等多個樓盤,其中大股東很是神秘在股權裏麵沒有登記,但他的二股東卻是新近的東方遊樂公司的大股東,叫做徐振剛,據私下張主席的秘書小梁說,徐振剛是土地管理局徐真的公子,市委秘書長曲俊彪的外甥,以及政府那位的幹兒子,至於餘下的幾人分別是公安局鄭副局長的公子,以及城管局居局長的公子!”
聽到這,張國偉冷笑;“好嗎,中,央,三令五申官員家屬不得經商,這是一點也不顧及啊!”
張國偉的這話讓戴眼鏡的小李略微尷尬,說起來,如今官員家屬不經商的幾乎很少,也幾乎也都成了默許,所以張國偉在這裏感歎這個,他真沒法接。
似乎也覺得自己有些矯枉過正,張國偉接著問道;“關於拆遷賠償款的事情什麼個結果?”
“這個合同上有!”
說著小李替張國偉打開麵前的合同,裏麵清楚的注明,兩項賠償措施,一種按房屋評估賠償的方法,並標注有什麼樣的房屋結構賠償什麼樣的金額,這當然是按照的國家要求,這個沒有問題。
但後一條,就直接讓張國偉罵娘了,因為上麵清楚的寫著,如果拆遷戶主動放棄賠償,每戶人家可有一名家庭成員在遊樂城開業之後成為正式員工的條款。
說起來這一條咋一看很不錯,但卻陰險異常,因為有這一條之後,就會有很多開發商理直氣壯的不賠償拆遷戶,畢竟他們的理由很充分,那就是他們解決的是別人一輩子的飯碗,和一時的賠償比,當然這個更加優厚。
一般老百姓也會被這種伎倆糊弄,卻不知他們在開業之後原本就需要招聘很多人員,也就是說就算是賠償了之後周邊老百姓還是有機會進去上班的,畢竟就地拆遷戶就業有優先這也是明文規定的。
“太可惡了,這是明目張膽的侵吞百姓財務,明目張膽敗壞政府形象,查一定要查!”
市委擴大會議上,張國偉惱怒的摔了杯子。市政協主席張傑以及市軍分區政委表示一定要糾正這種不正之風。
最後東方遊樂公司在輿論的壓力以及市委的監督下不得不給予拆遷戶正常的賠款,這讓徐振剛在東方遊樂公司的臨時辦公會議上,破口大罵,那些無知的刁民,居然去舉報,真真是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