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爭鋒(1 / 2)

宋朝官製本來就是比較奇葩的一類,到了南宋更是胥吏當道,地方基層的官吏名目眾多,楊璟想要厘清確實需要一段時間。

但他既然決定要投身刑獄,對刑案推吏的職責還是要了解的,一般的案子通常會由他這個推吏來處理,然後整理出最終結果,由書吏或者押司寫成文書,提交給知縣,或者知縣的幕僚,也就是師爺,再由師爺做出決斷,遞交知縣批複用印,這才報到上一級衙門。

當然了,如果是小案子,他這個推吏就能夠自己處理,不需要經過知縣老爺的最終拍板。

雖然沉船案已經真相大白,但判決卻遲遲沒有下來,楊璟當時還不是推吏,巴陵縣對這起案件到底是個甚麼樣的處理,楊知縣對此諱莫如深,楊璟也不得而知。

彭連城雖然與曹恩直有著龍陽斷袖的曖昧交情,但撇開這一點不談,他能夠大義滅親,毒殺親弟弟彭連玉,又破壞舞弊案,維護科舉的公正性,客觀而言,確實讓人佩服。

在這個法理不外人情的年代,影響判決結果的因素太多,有時候主審官的主觀判斷都會左右判決的結果,其根本原因在於,古時的律法是王法,是維護王侯將相等上層階級的法律,而後世的法律則是公法,維護的是絕大多數人的利益。

彭連城雖然犯案,但事出有因,彭連玉惡名昭彰,彭連城的大義滅親獲得了極大的社會肯定和聲援,彭家又是上層階級的望族,又有閻立春這個貴妃國戚幫忙說話,所以他想要逃過一死,並不是什麼難事,最終極有可能隻是將周文房推出來頂罪,畢竟周文房是下毒者,是毒殺彭連玉的執行人。

但在楊璟看來,無論動機是什麼,無論有何苦衷和內情,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若果開了這個先例,就會有更多的人打著維護正義和公理的幌子和旗號,來宣泄內心的邪惡,製造更多的凶案,所以該判死刑的,還是要判死刑。

然而從周南楚擔任巴陵縣典史來看,沉船案已經開始了內幕操作,楊璟作為司法係統的一員,對此自然是深惡痛絕的。

周南楚的到來是意料之外,卻也是情理之中,楊璟並沒有太多的驚訝,至於周南楚肯定會針對他,楊璟也早有心理準備。

這周南楚頗有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派頭,楊璟此時認真一看,才發現鹿月娘竟然換了男裝,打扮成隨從,跟在周南楚的後頭,對於楊璟沒有出迎,鹿月娘顯得比周南楚還要氣憤。

楊璟也能夠理解鹿月娘的心情,所謂妻憑夫貴,她自然希望周南楚能夠出人頭地,這樣就能證明她的選擇沒有錯,她更希望周南楚能夠壓楊璟一頭,證明周南楚確實比楊璟要優秀一百倍一千倍。

但正是理解了這樣的心情,楊璟才更加不能屈服!

周南楚或許並無大惡之心,或許他隻是高傲一些,目中無人一些,待人接物比較傲慢,品行讓人不齒,但要說作奸犯科,怕也不敢。

可他是周氏子弟,能夠當上這個典史,也是周氏與彭家利益交換的結果,無論如何,他都已經牽扯到了大家族的爭鬥之中。

鹿月娘是苗寨姑娘,直爽淳樸,到了周氏這樣的大家族,可不是憑借好身手和蠱術就能夠混得風生水起的。

雖然對鹿月娘沒有好感,但楊璟還是認為,鹿月娘選擇周南楚,實在不是什麼明智之舉。

總之,無論從哪個方麵來考量,楊璟都不能讓周南楚壓下去,他是頂頭上司,一旦示弱,今後自己想要順利開展工作就很難了。

刑案斷獄之職,需慎之又慎,所謂人命大如天,楊璟可不希望因為官場的相互傾軋而草菅人命,如果自己早些當上這個推吏,彭連城這樁案子他必然會堅持到底,追究到底!

麵對周南楚的冷嘲熱諷,楊璟隻是漫不經心地抬起眼皮來,從宋風雅的手裏接過那團秀女畫扇,搖了搖,不緊不慢地反問道。

“周公子榮升典史,今後維護地方,造福百姓,那是好事,縣衙出門恭迎也是理所應當,隻是如今縣衙忙得焦頭爛額,周公子身為典史,不去處理政務,反倒來楊某這裏詰問,這就讓楊某感到奇怪了...”

楊璟神色平常,一臉和氣,但言語之中毫不掩飾譏諷,周南楚果然怒不可遏!

“本官該如何辦事,用得著你這個下作人來指指點點麼!本官身為你的上官,爾等卻倨傲無禮,無視規矩,廢弛禮節,沒有按照規製出迎也便罷了,居然敢頂撞上官,這就是不敬,信不信我讓你明天就卷鋪蓋滾蛋!”

周南楚聲色俱厲,王鬥等人也是膽戰心驚,鹿月娘卻麵露微笑,得意地昂起頭來。

可楊璟隻是嗬嗬一笑道:“周典史一口一個本官,好大的官威啊,不敬上官確實不應該,不過你還不是楊某的上官,楊某又何必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