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七章 李鴻章中彈(1 / 2)

10號馬關清日第二次會談結束之後,李鴻章的電報隨即發往通州。

電達紫禁城,慈禧,光緒為之動容。

隨即,慈禧,光緒,在紫禁城急召群臣對策,眾人皆諾諾無計,又或滿嘴大言,跑馬跑得不得要領。

當晚,奕劻、孫毓汶、徐用儀,先行退朝,去東交民巷找洋人問計。

西洋各國公使,都提議暫時先避開東洋提出的停戰條件,直接索要東洋的議和條款。

消息傳回紫禁城,慈禧,光緒,還有熬夜熬得兩眼發紅的諸位大臣們,都是深以為然。

於是,議定以此意電複李鴻章。

之後,慈禧令孫毓汶,翁同龢,各出一電稿;經傳看後,決議用孫毓汶稿,翁同龢隻好自嘲到‘深感措詞不易也’。

11號上午8時5分,發自通州的電報傳到馬關電報局,隨即被送到日軍參謀本部第二局4班,進行密碼破譯,然後把譯文送到伊藤博文手中。

在此前朝鮮的時候,東洋參謀本部第二局6課聯手4班,就已經弄到了大清的密碼本,因此大清的電文對於東洋,已經沒有任何的秘密。

(東洋參謀本部分為第一局、第二局;第二局由參謀次長領導,負責參謀本部的情報特工活動,下設‘三課一班’。第5課負責俄、德、法、意;第6課負責美、英;第7課負責中國;第4班主要負責宣傳、謀略、破譯密碼及其他特殊機密情報。)

當近午,李鴻章才接到燕京回電,然後被電報委員王崇厚翻譯出來。

“閱所開停戰各款,要挾過甚。前三條萬難允許;必不得已,或姑允停戰期內認給軍費。但恐隻此一事仍難就範。昨令奕劻等與各公使麵商,均以先索和改條款為要。可告以中朝既允議和,無不推誠相與,可允必允,無須質當。其停戰期內認給軍費一節,可以允許,若彼仍執前,則以難允各條暫置勿論,而向索和議中之條款。務將朝廷誠心議和之意,切實講論,婉與磋磨,總以先得議款為要。”

“太後不糊塗啊!”

看到這封電報,李鴻章猛然輕鬆了很多,之前他就怕國內死逮著東洋的停戰條件不放,那麼這場和談的前景就‘堪憂’了。

現在太後的目光繞開東洋故意設置的這些障礙,不去糾纏那些枝節亂麻,直接看到最本質的東西,本身就是一種大智慧。

隻要拿到了東洋的‘議和條款’,先不談‘停戰’,而是全力‘談條款’。

一旦清日兩國間的議和條款達成共識,簽訂合約,這停戰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1號下午時,清日全權大臣舉行第三次談判,雙方出席人員同於第二次談判。

李鴻章提出宣讀對日方之複文,即取漢文正本交給伊藤博文,將英文譯本交羅豐祿,令其讀之。

複文表示對日方“所複停戰節略內要款情形,萬難照辦”,並謂:“本大臣盡心議和之始願,從未稍減。以期兩國和局之早底於成也。”

李鴻章既將停戰之議擱起,便要日方出示和款。

伊藤博文早已知道了清國皇室的電意,答應第二交閱回複。

隨後伊藤博文和李鴻章,進行了一席關於台灣的對話。

伊藤博文首先恬不知恥的道:“我國之兵已向台灣行進,但尚未接來自南方之消息,情況難明。不知台灣之民如何?”

李鴻章突聞‘台灣’二字,麵訛驚愕之色,故作鎮靜的道:

“誠如貴大臣所知,台灣居民有客民與土人兩種。客氏多來自廣東,占十分之四,最為強悍。土人居十分之六。幾日前議及停戰,貴大臣不肯輕許,蓋為出兵台灣之故歟?”

‘蓋為出兵台灣之故歟?’

至此,老李和伊藤開始了打啞謎似的媾和,而台灣則成為了清國乞和投降東洋的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