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私營經濟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建設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對於解決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增加稅收、繁榮經濟、促進競爭起了巨大的作用。從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階段看,家族企業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現在正逢國有企業改革而退出許多領域,這為家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機遇,家族企業與國有企業可以形成良性互補關係。因此,在新世紀裏要為家族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排除製約家族企業發展的因素,使其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從前麵的分析看,我國家族企業的發展除了受到內部體製的製約外,更多的是受到外部法律和政策環境不順的影響,因此,要使我國家族企業在未來能夠健康發展,就不能單單從改革企業內部所有權安排和管理體製入手,還要不斷完善環繞企業的外部製度互補結構,建立良好的政企、銀企和企業間關係,形成企業內外部的製度均衡和協調發展。家族企業主和政府要共同努力,促進家族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循序漸進向現代企業轉型,盡量延長兩權合一的有效期
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變革是一個總體趨勢,但並沒有固定的模式。東亞家族企業大體經曆了原始家族製—家族內部股份製—股份公開—公司上市這一過程。可以看出,這種體製的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且是一個自然過程,是企業根據內外經濟環境的變化通過成本收益的衡量自覺做出的選擇,不是國家的強製,也不是經濟學理論界輿論的壓力。因此,雖然家族企業有弊端,但在我國信用製度不健全、經理人市場缺乏的情況下,隻要能降低成本就可以繼續存在,不要急於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企業要從內部采取措施,盡量延長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兩權合一的有效期。我們要相信家族企業在市場經濟中會與時俱進,尋找適合自己的經營方式。社會輿論要正確導向,實事求是地報道家族企業的現狀和問題,同時避免在群眾中煽動“仇富心理”。理論界、學術界可以為其發展提供方法和建議,但不要代為下決心,以免影響家族企業的發展。
家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兩權合一有效率的條件是家族成員具有管理能力,並且家族成員的行為取向是利他主義的,或者是集體主義的。而決定家族成員行為取向的因素包括權威、道德、血緣、利益、懲罰機製及企業發展前景,其中企業中存在權威是有決定性作用的。另外,保證利益分配均衡,並能對違反企業規則的家族成員嚴厲懲罰也很重要。因此,在我國職業經理人市場短期內難以改變的情況下,要繼續維持家族企業兩權合一的效率,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麵入手:第一,提高家族成員的素質和能力,實現權力與知識相匹配,“讓有權者有知”。家族管理者要不斷學習,提高自身的素質和管理能力,同時做好接班人的培養,如培養子女對家族事業的興趣,送子女去一流商學院學習,鼓勵子女從基層踏踏實實做起,或者選擇一個有能力的女婿或兒媳進門等。第二,穩定創業者的權威。創業者的權威最初是來自他所有的產權,但在企業發展後,創業者的權威更多的是來自他的人格魅力,他要從產權領袖變成精神領袖。創業者要保持身心健康,樹立良好的家長形象,不斷學習進取,並善於協調家族成員間的關係,以維持、鞏固其家長地位。第三,實行法治,重視製度。我們說懲罰機製是否有效決定了家族成員的行為取向。隻有企業內有明確的規章製度,並能依法辦事,才能給家族成員以懲罰可信的預期,才會約束其行為,並減少家族成員與非家族成員間的摩擦。第四,實行內部股份製,明晰家族成員的產權。家族內部的矛盾實際上是利益分配問題,其來源多數是因為家族內部產權模糊造成的。當家族內部個人的產權沒有明晰,利益沒有保障時,家族成員的行為會偏向於利己主義,會導致家族企業的分崩離析。因此,要明晰產權,而實行內部股份製是簡單可行的辦法。第五,塑造健康的家族企業文化,提高家族企業的凝聚力。
二、完善家族企業的融資體係,建立良性銀企合作關係
完善家族企業的融資體係要從以下三方麵入手:一是要推動金融業改革。打破計劃經濟體製下形成的金融業壟斷,適當放鬆金融業的準入製度,建立民間金融機構,支持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加快證券業、銀行業和保險信托業的發展壯大,建立適應各種所有製經濟和多種融資需求的多樣化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體係。二是要加快建立並完善信用擔保體係。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信用擔保體係,鼓勵由政府資助,社會力量、私營家族企業共同出資,建立信用擔保機構,建立和完善私營家族企業的互保聯保機製,各級政府還可以考慮成立一個信用擔保基金。三是支持家族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研究創立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設立二板市場,為家族企業的直接、間接融資拓寬渠道。
其中,最核心的是要建立良好的銀企合作關係。因為,從目前來看,家族企業直接融資還有許多困難,而依靠建立信用擔保體係為企業融資也存在隱患。建立信用擔保體係實際上是把銀行的風險轉移到信用擔保機構。有了信用擔保機構後,一方麵不會激勵家族企業去完善企業的內部管理;另一方麵,將風險轉嫁給信用擔保機構,銀行就不會有什麼興致投入資源建立客戶的信譽或者確保這些公司的抵押物的質量。銀行體係改革的整體目的是在銀行發展更強的對金融存款的中介能力,並因此發展將貸款導向於能夠最高效地使用資金的客戶的能力。將這項工作的一部分委托給信用擔保公司可能危害銀行業的改革。因此,從長遠來看,解決家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最重要的還是要建立家族企業與銀行的良好合作關係。鼓勵商業銀行改變傳統觀念,消除對家族企業的貸款歧視,擴大對家族企業的貸款。銀行要樹立分享企業成長價值、共享企業發展成果的觀念,實現銀企雙贏目標。在客戶的選擇上,不求“大”,不惟“製”,把家族企業作為銀行特別是基層銀行的服務對象,主動尋找、建立和培育優質家族企業客戶群。銀行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對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資產負債率低、信用履約狀況好、產品有市場、管理規範、發展前景好的家族企業,要加大服務和扶持的力度,逐步提高合作層次,建立銀企良性溝通和發展合作機製。銀行要不斷提高與小客戶打交道的能力和技術水平。
另外,在拓寬家族企業的融資渠道時,借鑒東亞各國家族企業的發展,還要警惕兩種傾向。
一是警惕私營家族企業控製金融機構。在發展中國家,當金融製度不完善時,一旦家族企業發展壯大而有一定實力時,就會去控製金融部門。在東南亞,存在眾多家族關聯銀行,最終導致關係信貸的膨脹。在台灣地區,一些家族企業把金融部門作為自己的財務公司。我國正在推動的發展民營銀行以及國有銀行協議轉讓的過程中,應該重視這個問題。如香港中文大學郎鹹平教授所言,“目前我已隱隱約約地感到現在中國正在推行的國有銀行協議轉讓的浪潮正把我們推向如同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家族控股關聯銀行的陷阱。我擔心以往國有銀行與企業的關係不但不會因為協議轉讓而改善,反而會人為地造成私營企業取代國營企業而剝削債權人的局麵。我認為我們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二是警惕家族企業通過上市來圈錢和掠奪財富,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在東亞,家族企業集團經常通過把家族上市公司置於集團金字塔結構的底部來掠奪家族上市公司的小股東利益。在我國,隨著最近幾年來家族企業紛紛上市,也有媒體對此現象進行過相關報道。在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製十分不健全的情況下,如何防止家族以控製性股東的方式對中小投資者進行掠奪十分重要。要防止剝削,關鍵在於建立完善的家族公司治理結構和對證券市場進行有效監管。否則,不僅會讓我國資本市場步入國有股市的老路,而且我國股市也可能成為家族上市公司掠奪社會財富的方便之門。
三、理順政企關係,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政企關係是企業外部關係中最重要的關係之一。建立健康、和諧的政企關係對於企業和一國宏觀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我國目前經濟轉軌的特定階段,由於法律製度不完善和執法不嚴厲,權錢交易時有發生,這已成為人們痛斥的焦點。當權力能帶來金錢和利益時,追求、追捧權力就成為潮流。家族私營經濟在政治上的脆弱性和依賴性以及在法律上的相對不平等地位使它們在與其他經濟主體競爭時處於弱勢地位,這導致它們更是以多種手段尋求政治保護,獲取經濟利益,如想方設法賄賂、拉攏政府官員等,但這也極大地加劇了家族企業經營的成本。要防止政經勾結和腐敗現象發生,並為家族企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從根本上來說,要從法律和製度建設入手。
第一,完善對家族企業私有財產的法律保護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黨的十六大明確指出了“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製度”,應該按此原則加緊修改《憲法》及《刑法》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條款,充分體現“私有財產和公有財產一律保護”的原則,進一步確認和保障私人資本與投資的合法權益。我國已經相繼製定並頒布了《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初步構建了我國的現代企業法律體係,但其中有部分內容已經製約了私營家族企業的發展,如有限責任公司、控股集團公司的設立門檻過高,應加緊予以修訂,加緊研究“有限合夥”等有利於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和啟動民間投資的法律規定。
第二,為家族企業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清除現行政策法規中對私營家族企業的各類歧視性政策,減少審批環節和行政性收費,放寬投資領域,實現公平競爭。除國家有特殊規定的以外,所有領域均應該鼓勵和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對於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民間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製度,鼓勵和引導私營家族資本參與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建設,參與國有企業的戰略性改組、西部大開發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在實行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如國債貼息改造),其優惠政策對私營家族企業同樣適用。要公平稅費負擔。依照產業導向和企業規模製定稅收政策,取消所有製差別待遇,規範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落實好各項優惠政策,各級政府要兌現承諾,真正讓企業得到實惠。
第三,樹立服務意識,嚴格依法行政,杜絕腐敗。所有政府官員都要樹立為企業服務的意識,樹立“親商、扶商、富商”的意識,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搞好政務公開,簡化辦公程序,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杜絕三亂現象。執法人員文明、規範、嚴格執法,簡化法律法規以縮小在其應用過程中官僚化的隨意處置的範圍,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對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應予以及時、嚴厲的查處。加大改革力度,革除黨、政、企、家在人事上相互滲透的聯係,破除官本位價值觀,不要走“商而優則仕”的路。既防止行政力量對企業微觀活動的過多幹預以保護企業的正常生產活動,又要防止家族力量通過企業而向政府滲透的現象。鑒於部分私營業主擔任黨政職務,我們還要警惕他們通過獲得合法的政治地位為家族企業牟取非法利益。
第四,加強麵向私營家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加快私營經濟的五大服務體係建設:信用擔保體係、誠信評估體係、人才培養體係、法律服務體係和信息服務體係。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係,加強對家族企業的社會服務。加強對私營家族企業特別是小規模家族企業的信息、政策谘詢服務,幫助它們及時了解市場信息和政府政策,明確企業發展方向;幫助企業做好人力資源培訓工作,按照市場化的協作方式,對企業員工進行專業知識、技術運用等方麵的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提供一個私營企業之間交往的平台,定期不定期組織私營企業在信息、技術、業務方麵的交流、互助與合作,促進企業整體協調發展。
四、建立家族企業協作網絡,提高企業競爭力
東亞華人家族企業的特點是弱組織、強網絡,雖然單個企業規模不大,競爭實力不強,但是,各個企業納入到企業網絡中後,整個企業網絡卻具有強大的競爭力。在這方麵,我們要向東亞華人家族企業學習。一方麵,立足國內,建立區域性的家族企業協作網絡。溫州的家族企業多,而且搞得不錯,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溫州區域性的產業集中,許多鄉鎮都是“一鄉一品”,即一個鄉鎮幾百家企業同時生產一個產品,且分工很細。我們可以借鑒溫州企業發展的經驗,推進各省區、市區、縣區區域內家族企業間專業化協作,構建以特色產品為龍頭、以專業化分工為紐帶的家族企業生產協作網絡,促進在部分地區和部分行業形成集群式發展的新格局。另一方麵,在我國家族企業向外發展時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華人家族企業網絡。我國與東亞各國或地區地理位置毗鄰,有深厚的文化淵源,在國際經濟合作中有天然的優勢。近20多年來,我國的對外開放已吸引了一大批東亞家族企業集團的投資。今後,我們應繼續利用華人社會共同的文化認同意識,除了積極引進外資外,成功的家族企業可以利用已有的遍布全球的華人家族企業網絡向外發展,進入歐美和東南亞等國家或地區。
伴隨著東亞各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東亞獨特的家族企業製度引起了學術界和商界的廣泛關注。家族企業製度有何特點,它是如何影響東亞經濟發展的?筆者試從企業內部體製和環繞企業的製度互補結構兩個層麵對東亞家族企業製度做出分析,並探討其麵臨的主要問題,為人們認識東亞家族企業提供參考。
一、分析框架
企業製度是一種複雜的微觀組織製度,受各國曆史、文化、政治製度的影響,各國的企業製度有不同的內涵。以往我們在研究東亞家族企業製度時,主要是探討企業內部的所有權製度、企業的管理製度、企業的決策和信息製度、企業的雇傭製度以及企業對經營者和員工的激勵製度。為了能充分挖掘東亞各國家族企業製度的特點,我們需要從一個更廣闊的視角來進行分析。在此我們采用青木昌彥對現代企業製度的分析框架,即把現代企業製度的內涵理解為這樣的兩個層次,即企業內部體製與環繞企業的製度互補結構。企業內部體製包括前述的各方麵,所謂環繞企業的製度互補結構是考慮到企業是一個開放的係統,不斷地與外部進行資源、信息和人的交換,因此,一個完整的企業製度還包括企業與和它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係,如企業和金融機構、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等。在種種製度安排之間,存在多樣性的聯係,通過這些相互聯係促進了企業製度的發展。筆者試圖從企業內部體製和環繞企業的製度互補結構兩個層麵分析東亞家族企業,從而全麵認識東亞家族企業製度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
二、東亞家族企業的內部體製
因為以往的研究對於這個問題關注得較多,所以限於篇幅,我們在這裏把它簡略地概括為以下五點,僅對個別問題稍加解釋。
1.家族掌握企業的所有權與控製權,這是東亞家族企業製度最根本的特點。
2.企業的主要經營管理權掌握在家族成員手中,並且能夠世襲。
3.家族企業內部實行權威型決策機製與“A”型信息傳遞體製。
所謂“A”型信息傳遞體製指,一方麵信息是自下而上縱向由各部門層層彙總到家長手中,由家長做出決策後自上而下層層下達,呈倒V型;另一方麵由於家族企業內各部門的管理職位多由家族成員擔任,因此信息也容易在各部門間橫向傳遞,這兩縱一橫就形成了“A”型傳遞通道。這種信息傳遞體製使內部信息溝通直接、迅速,信息傳遞成本小,且能夠實現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
4.基於家族主義的經營者激勵製度降低了代理成本。
在東亞家族企業中,經營者來自家族,“受到了來自家族利益和親情的雙重激勵和約束”,他們會努力地、沒有私心地為家族利益服務,因此,“與非家族企業經營者相比,家族企業的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利己的個人主義傾向發生的可能性較低”。因而代理成本也最低。
5.實行以關係為基礎的二元雇傭和激勵製度。
在招聘員工時一般是由主管人員或公司員工介紹、推薦,先從與家族或家族成員有血緣、姻緣、地緣、業緣、學緣等關係的人當中選擇。對於聘任的員工,以關係是否密切為基礎,並附加考慮忠誠和能力兩個因素把他們分為自己人和外人,對自己人采用柔性的情感激勵為主,對外人采用硬性的製度激勵為主。
三、環繞企業的製度互補結構
這裏我們主要探討環繞東亞家族企業的製度互補結構,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間的關係,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各國企業與政府間的關係。
1.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的關係。
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資本的供給,與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的關係製約著企業的發展,是企業外部製度中的重要關係。總的說來,無論東亞家族企業與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之間的關係是鬆散還是緊密,金融機構對家族企業的外部監督作用較弱,甚至被家族控製。在東亞各國中,家族企業與金融機構的關係主要表現為以下兩種:
(1)傳統的小家族企業創業資本多來自業主的積蓄和親友的幫助,因此很少與銀行打交道,對銀行依賴小,銀行自然對企業的監督作用弱。
(2)由家族控股成為家族關聯銀行。在東亞,許多家族企業都涉足銀行業。其中,一些家族企業的最初創業就始於銀行經營,然後把企業的事業領域再拓展到其他產業;也有一些家族企業雖然初始創業起步於非銀行領域的其他產業,但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為擴大融資渠道,往往收購或投資興建銀行,於是形成家族關聯銀行。通過對亞洲九個國家和地區家族控製上市銀行的比例分析表明,大部分亞洲上市銀行都是家族控股,其中又以中國香港地區、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泰國最為嚴重。 在家族企業集團中,銀行與家族其他係列企業一樣,都是實現家族利益的工具,因此,銀行必須服從於家族的整體利益,為家族的其他係列企業服務。所以,家族的關聯銀行對同屬於家族的係列企業提供融資的審查比較寬鬆,基本上是軟約束,銀行的外部監督減弱。“事實上,亞洲金融危機後,凡是向企業集團內部融資過多的東亞華人銀行呆賬都比較多。”“1998年印度尼西亞‘拿撒林’家族命令其控股的‘但根銀行’將其76%的貸款貸給關聯企業,而其中96%的貸款後來變成了壞賬。1998年菲律賓‘東方銀行’破產後,監管部門發現75%的銀行貸款均貸給了控股家族公司董事以及其朋友。”家族控股銀行成為家族企業斂財的工具,根本無法對關聯企業進行監督。
2.企業與企業間的關係。
東亞家族企業多為華人家族企業,受文化及曆史因素的影響,企業間的關係既非歐美企業間那種短期的、契約性關係,也不同於日本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通過“下包製度”形成的那種長期交易關係,而是基於中華文化認同以及關係和利益考慮基礎上形成的靈活的合作關係網絡。
企業與企業間的交易不是建立在市場契約基礎上,往往是建立在由企業主的血緣、姻緣、地緣等私人關係所產生的信任的基礎之上,是個人關係的延伸,由此企業間形成了複雜的、範圍廣泛的關係網絡。企業間網絡關係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在長期中追求利益與關係的平衡。企業間的交易不遵循市場價格機製,對交易雙方來說,有時即使對方的價格不如其他企業優惠,也會由於二者間的關係而去交易,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一方相信,通過長期的交易,這次的“吃虧”會得到補償,因此,企業間的關係是以長期為基礎,追求關係和利益的平衡;二是這種關係不需要契約來約束和監督,憑的是私人間基於各種關係上的信任,因此較之市場交易,其執行成本和監督成本都很低;三是這種關係彈性大、應變快,企業主可以根據不同的形勢和需要調整自己關係的範圍與基礎,因此適應性強。
企業間的這種長期合作關係網絡,對於幫助企業穩定原料與產品銷售市場、尋找新的商機、擴大交易、擴展業務、融通資金起了巨大的作用。一位華商說過,“有好的交情便享有信貸寬容、質量有保證、交貨快捷、貨價較低等種種方便。”這解釋了為什麼從單個企業看華人企業勢單力薄,缺乏科學管理和較高的技術水平,但從總體來說,它們又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自我調節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3.企業與政府的關係。
政府是企業的另一個重要的利益相關者,政企關係影響著企業自身和整個經濟的發展績效。企業與政府的關係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的類型。根據奧野-藤原正寬的研究,有些東亞國家的政府在其經濟發展的極盛時期屬於“極權的”(authoritarian)政府(或權威主義政府)。“在這種政府中,職能性權力(作者注:立法、司法和行政權)最小限度地分離,管轄權是集中的。一個不受立法機構製約,也不受司法部門製約的權力極大的中央機構控製著整個經濟。”這種政府能根據形勢變化的需要按自己的意願隨意修改規則,對企業討價還價的能力極大,能左右家族企業的發展。為此,各企業都想方設法同政府搞好關係。企業為了從政府中獲得特權和利益,往往通過賄賂、吸收軍警政界退休高官或政府官員親屬進入家族企業任職等方式與當權者結成良好的利益共享關係,作為回報,可以得到政府的合同、資金優惠條件和保護。這種政府和企業間的利益共享關係顯然是部分東亞家族企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但政商勾結、政治腐敗也成為西方國家批判的焦點。
四、東亞家族企業製度的“內憂外患”
在過去的幾十年裏,東亞各國的家族企業通過掌握兩權,快速決策,利用與政府的關係獲得優惠和機會,通過企業間的關係網擴大交易,控製金融機構為家族斂財,獲得了快速的發展,並成為東亞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隨著其自身的發展和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東亞家族企業麵臨眾多要解決的問題,不妨稱之為“內憂外患”。“內憂”指的是東亞家族企業的內部體製帶來的既有問題及經濟全球化和互聯網帶來的新挑戰。“外患”在這裏主要指家族企業帶來的社會問題形成了對東亞家族企業未來發展的製約因素。這些問題不解決,便會限製、阻礙東亞家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進而會影響到整個東亞經濟的發展,因此必須引起人們的注意。
1.東亞家族企業製度的“內憂”。
(1)家族企業內部的既有問題。家族主義是家族企業的核心價值觀,而家族企業的一切優點和缺點也都由此產生。首先,所有權高度集中在家族手中限製了企業的籌資渠道;其次,家族企業內外有別的雇傭與激勵機製有任人唯親之嫌,不利於吸引和留住人才;再次,家族企業的人格化特征使其易受創業者生命周期的影響,企業世代交替時,往往因子女繼承財產、爭奪權力不和造成企業的衰敗;最後,權威家長決策缺乏科學、民主的程序,孕育著失敗的風險。
(2)經濟全球化及互聯網的挑戰。經濟全球化和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征,它們的出現改變了東亞家族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環境。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多元的文化價值觀可能會動搖東亞重視家庭的傳統文化基礎,是謂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同時,缺乏創新意識和冒險精神的儒家文化也難以應對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激烈競爭會導致家族企業的家族主義困境日益突出,即家族企業麵臨的資本和人才束縛愈加嚴重;經濟全球化在給企業帶來更多機遇的同時,加大了企業麵臨的風險,而家族企業內部缺乏科學、民主程序的權威決策更可能成為家族衰敗的罪魁禍首;經濟全球化要求經濟結構升級,而家族企業落後的產業結構短期內難以改變。
互聯網的興起更是令人擔憂。過去,由於信息傳遞受限使市場各自獨立,華人建立在個人關係基礎上的遍布全球的非正式關係網絡能幫助企業搜集、傳遞信息,使華商知道某個市場需要什麼,並且摸清楚在哪個市場買到產品來滿足這個市場的需求。這成為20世紀以來華人企業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進入經濟全球化時代,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個人關係的重要性降低,華人家族企業依靠個人關係占領市場的優勢受到削弱。《華爾街日報·亞洲版》引用《經濟情報》和安達信谘詢的“報告”說,由於全球貿易自由化加劇了國際市場競爭,互聯網侵蝕了傳統市場力量,電子商務取消了中間人的必要性,華人家族企業麵臨十年前還不存在的風險。能否適應互聯網的挑戰決定了21世紀東亞華人家族企業的發展前途。
總之,家族企業內部資金有限、家族成員管理能力不足、繼承困難、產業結構低下等問題在經濟全球化和互聯網快速發展下日益彰顯,因此,急需調整家族控製的企業模式,使其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
2.東亞家族企業製度的“外患”。
長期以來,人們對家族企業的研究多集中於家族企業自身,對家族企業帶來的外部經濟、社會問題關注不多,直到金融危機後,人們發現家族企業對社會的影響如此巨大。以下這些問題不解決,不僅不利於東亞經濟的發展,家族企業自身的製度也會麵臨瓦解甚至被強行改變。
(1)家族企業聚斂財富加劇社會的兩極分化。在過去,東亞地區被譽為實現了“公平增長”,但現在人們越來越關注各國持續拉大的貧富分化現象。2000年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國內地、中國香港、菲律賓和泰國的情況最嚴重。加上馬來西亞,上述經濟體在東亞的貧富分化最為懸殊,它們的基尼係數處在40%~50%的中高區間。這個數字,接近了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和拉丁美洲地區的水平,而這二者是世界上貧富分化最為懸殊的地區。”雖然關於貧富分化加劇的原因並不完全清楚,但大家族企業快速地、大規模地聚斂財富顯然是一個重要因素。在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最大家族控製了上市公司總市值的1/6(菲律賓為17.1%,印度尼西亞為16. 6%)。兩國最大的10個家族起碼分別控製了本國市價總值的一半(菲律賓為52.55%,印度尼西亞為52.7%)。泰國和中國香港的控製權集中程度也很高,分別為46.2%和32.1%,而在韓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10個家族控製了1/4的股市市值。嚴重的不平等會產生負麵影響,如破壞脫貧、引起社會緊張情緒從而動搖社會穩定,並會抵消企業對經濟發展所起的促進作用甚至阻礙增長。
(2)家族壟斷經濟,並與政府勾結形成政治腐敗,影響政府經濟政策的公平和公正。世界銀行的StijnClaessens等人1999年的《誰控製了東亞的公司》的研究報告指出,大部分東亞地區的經濟都是由少數家族所壟斷,並且政府與企業間關係密切。前文已指出,這是東亞家族企業外部製度的表現。家族壟斷是家族企業製度的產物,而政經勾結是家族壟斷的基礎原因之一。這種現象對經濟政策有什麼影響呢?最明顯的就是家族生意獲得優先待遇,如果有家族成員就任政府高官,發生這種情況的機會就更高。菲律賓的馬科斯家族和印度尼西亞的蘇哈托家族就是典型的例子。在經濟資源稀缺的情況下,這種政經勾結使得具有個人感情的“關係”替代市場價格成為資源配置手段,這是市場經濟不成熟的表現,必然帶來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和無效率,東亞金融危機中家族企業暴露出的問題,如盲目擴張、大量從事房地產等高風險行業,其實是有其必然性的。家族壟斷和政經勾結更深遠地影響到司法製度的發展,當少數家族支配了整個商業市場,而政府又積極參與其中的話,司法製度便很可能起不了保護小股東和鼓勵公開競爭的作用,很可能成為部分政府官員維持其自身利益的工具。
(3)侵占小股東利益,損害證券市場的發展。侵占小股東利益是家族企業製度的內在要求。大的家族企業雖然在表麵上已成為股份公司,甚至公開上市,但股份仍然集中在家族手中,董事會的成員幾乎都是家族成員,這樣使得家族可以有效地控製上市公司,並使企業的決策多以其家族利益為主要目標。但由於大家族完全沒有辦法分散股權集中所帶來的風險,因此,隻要有可能,有機會,他們肯定要從小股東那裏掠奪利益,因而造成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衝突。研究表明,家族股東是通過金字塔式的持股結構來剝削小股東而聚斂財富的。家族作為控製性股東以少數股權控製眾多的上市公司,利用亞洲地區司法製度薄弱、企業會計製度不夠透明,將其置於金字塔結構的下層,透過多種內部交易將下層的資產通過關聯交易運送到上層,或者將上層企業的危機轉移到下層公眾公司,從而損害小股東的利益。這種侵占小股東利益的行為使證券市場成為個別家族斂財的工具,損害了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必然會破壞金融市場的正常融資功能,到頭來,家族企業可能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4)家族通過控製關聯銀行,盲目擴張,動搖經濟穩定。前文已述,東亞各國中一些家族集團大都有自己的關聯銀行,關聯銀行是為家族利益服務的,因此,對關聯企業的貸款並不能進行嚴格的審查,這些家族集團中的關聯企業因為借錢過於容易,不僅財務杠杆居高不下,且投資計劃相當隨意,經常投資於風險大的項目。結果不但造成企業獲利情況不佳,無法償還貸款,同時牽連銀行,削弱金融機構體質,動搖了經濟的穩定。
綜上所述,東亞大家族企業製度的發展帶來了兩極分化、壟斷、腐敗、剝削、金融風險,在東亞金融危機中,這些已暴露無遺,因此,對家族企業製度進行改革已勢在必行。
五、改革思路:綜合治理
東亞家族企業製度是在長期的曆史發展中以及特定的經濟、文化和政治環境中形成的,其形成之後有其穩固性,難以改變。究其原因,製度多樣性聯係是其中一點,即經濟社會中的各種製度是相互聯係的,一種製度既受其他製度的影響,同時又影響和製約著其他製度。以東亞來說,家族控股的企業製度與落後的政治製度、司法製度、金融監管製度、企業會計製度等有密切聯係,因此,要對一種製度進行變革,就要考慮與其相關的眾多製度,要在多個領域同時變革,才能夠保證基本變革的成功。因此,要解決東亞家族企業製度麵臨的問題,就要在多個領域同時著手,進行綜合治理,以形成製度的均衡發展。當然,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還需要專門探討。
原文載於《學術交流》2004年第5期
一般認為,現代企業是所有權分散的,並且是管理專業化的,這樣既能吸收社會資本,又能夠發揮職業經理的管理優勢,這樣的企業製度才是有效率的。而在東亞多數國家(包括我國),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集中在家族成員手中依然是企業製度安排的重要特點。如果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兩權合一是沒有效率的,那麼又如何解釋這種製度安排的長期性和東亞家族企業的強大生命力呢?如果按照通常的解釋,即家族企業由於存在利他主義,兩權合一是有效的,它能夠降低代理成本,那麼又如何解釋家族企業內部經常發生的家族成員因為財產和權力而發生的矛盾與爭執呢?兩權合一的治理結構何時有效,其效率是由哪些因素決定的,這是筆者要分析的主旨。
一、已有研究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