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共二十六大的決議確定了共產主義建設新時期的基本任務。為了適應這一新的時期,蘇共對經濟管理幹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完成二十六大提出的任務(這個任務是以國民經濟和整個管理係統轉向爭取更高的最終成果為目標),確定把提高領導幹部、勞動集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社會組織的責任感作為最重要的杠杆。這種責任感表現在:製定有科學依據的社會發展計劃並無條件地去完成,充分挖掘生產潛力,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財力,以及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和在所有社會生產領域取得工作成果。因此,提高領導幹部對實現第十一個五年計劃任務的責任感是非常重要的。進一步完善黨紕織工作和政治教育工作,加強黨組織對經營活動成果的影響,提高經濟領導幹部的能力,改進監督、檢查工作等問題正變得日益突出了。
在動員勞動人民完成蘇共二十六大決議時,各級黨委、國家機關、經濟機關都應力求使所有的管理工作幹部擺脫因循守舊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經常以批判的態度評價所取得的成就;把成就和時代的要求進行對比,以便使每個經濟領導幹部都能有高度的原則性,對委托給他的工作,認真負責,保證完成計劃任務。在黨的二十六大決議精神的影響下,各個加盟共和國、邊疆區、州更加重視幹部的思想鍛煉,重視擴大他們的知識麵,提高他們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並注意為各個勞動集體協調一致地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蘇聯共產黨始終不渝地致力於使每個在負責崗位上的領導幹部不光是持有畢業文憑的工作人員,而且要具有真實的本領,成為對黨、對人民、對自己所領導的下屬人員高度負責的專家。
在社會主義建設的進程中,對領導幹部的要求日益提高。早在蘇維埃政權建立的初期,在列寧的著作和黨的文件中,就曾多次闡明了無產階級領導人所應具備的政治、道德、業務等方麵的素質,以及挑選幹部的原則和標準。蘇共忠實地執行了列寧關於使領導權掌握在完全內行和保證事業取得成功的工作人員手中。
現在,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建設的規模和需要解決的任務日益擴大和複雜,正在推廣應用科學的、集約化的、綱要目標的領導和經營方法。所有這些都要求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的作用,必須重視對領導幹部的選拔,加強對幹部素質的研究和評價工作,提高整個幹部工作水平。對國民經濟的計劃管理,是黨領導經濟過程最重要的途徑之一。沒有強有力的各級生產管理機關,就不可能發揮社會主義經濟的效能。因為對各種經濟和社會現象進行有計劃、有科學根據的管理,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建設過程的客觀要求。人們對於社會發展規律,對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管理工作的規律性認識得越深刻,對國民經濟和生產聯係環節的管理越文明、越有成效,建立在社會主義所有製基礎上的經營係統的優越性就越能完全和徹底的體現出來。
在社會主義製度下,學會有計劃的管理生產和經濟建設,這在人類曆史上還是第一次。如果人們真正達到既定目標,當他們的行動結果不是超越目標,而是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時,那麼計劃管理就是實際決定社會經濟發展過程的因素。恩格斯關於這個問題曾寫道:“有一種看法,似乎人們的觀念和看法創造他們的生活條件,而不是相反,這種看法正被以往的全部曆史所推翻,在曆史上,結果總是與願望不同的,而在進一步的發展進程中,甚至大多數是相反的。這種看法隻有在比較遙遠的將來才能在下述意義上實現,就是說:人們將會預先認識到由於關係的改變而引起社會狀況(如果允許我這樣說的話)改變的必然性,並且願意實現這種改變,而不是無意識地被迫地這樣認識和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