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舉報信(1 / 1)

喬莉的實名舉報信很快郵寄到了省紀委工作人員手裏,舉報信的內容如下:

尊敬的紀委領導:

我叫喬莉,大學畢業後,我來到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我所從事的工作是李董事長的秘書。

剛進公司不久,李董事長利用權勢之便強行占有了我。

去年底,為了順利競標到“錦城市政搬遷工程建設工程”,在市政府陳區長的引薦下,李董事長認識了馬局長。

我們在帝豪夜總會唱歌時,他授意我去色誘了建設局馬局長。

馬局長就犯後,利用職務之便,便將工程發包給了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馬局長從中得到了五十萬元的回扣。

自此,我做了馬局長的情人,並搬進了他的住處。

兩個月前,在“錦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又得到了第一標段工程(此次中標的還有馬局長愛人的堂弟劉建波,掛靠省建三公司的執照中標第四標段)。

工程中標後,李董事長請陳區長專程去與正在蓉城開標的馬局長彙合,在望江國際大酒店喝慶功酒。

席間,李董事長對兩位領導說按照老規矩辦,給了每人五十萬元的好處費。

那天晚上,趁馬局長醉酒“熟睡”之機,李董事長對我實施強暴時,被馬局長撞見,兩人隨即翻臉。

馬局長遷怒與我,就將我從他那裏趕了出來……

以上所說完全屬實,如有半句不實

本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望紀檢部門明察!

舉報人:喬莉

×年×月×日

省紀委對這起案子很重視,立即組織專案小組去錦城,並責令錦城紀律檢查委員會配合他們進行調查。

馬局長被雙規了,陳區長也被接受了簡單的調查,副市長的位置也岌岌可危。

李董事長在接受調查時,一口咬定自己和陳區長與馬局長隻是普通關係,他們沒有任何經濟往來,向他們行賄和受賄簡直是無稽之談。

馬局長知道是喬莉的手筆,在接受審查時,他死活不承認與李董事長有私交。

辦案人員問:“你在市政搬遷工程的招投標到進場過程中,是否從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長手裏拿過五十萬元?”

“沒有!”馬局長矢口否認,“是有人在陷害我……”

“在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順利競標到‘錦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第一標段’後,你和陳區長一起是否在望江國際大酒店喝過李董事長的慶功酒?”

“那不是慶功酒,是我向陳區長彙報工作時,李董事長過來請我們吃飯。”

“當時李董事長對你們說按老規矩辦,是不是又準備給你五十萬?”

“什麼老規矩,我怎麼不知道?”

辦案人員見他不承認此事,便換個話題問:“你是不是認識一個叫喬莉的女子?”

“是啊,她是李董事長的秘書。”

辦案人員繼續問:“你們在一起同居過嗎?”

馬局長反問道:“這種私生活,你們也要管嗎?”

“我們也隻是隨便問問。”

“由於他們單位沒有房子,她是在我那裏暫時住過。”

“那她為什麼又搬出去了呢?”

馬局長想了一下,說:“是因為她想對我進行敲詐,我沒有答應,就讓她搬走了!”

“你說她敲詐你,有什麼證據嗎?”

“有。”

“在哪裏?”

“在手機錄音裏麵,你們可以查實。”

薑還是老的辣,馬局長與喬莉撕破臉皮後,怕栽到這個女人身上,留了一手,早就將喬莉向他索要五十萬元的青春損失費時的談話,用手機偷錄了下來。

辦案人員將他的手機打開,裏麵立即播放出了馬局長和喬莉這樣一段錄音:

你覺得我們還有必要繼續住在一起嗎?

如果你覺得我們沒有必要繼續發展,那我的錢你什麼時候給啊?

什麼錢?

五十萬青春損失費呀?

我已經說過了,要錢一分都沒有,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還是那句話,你不給可以,但你將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到時候你可千萬別後悔喲?

……

馬局長被雙規,建設局的劉銘劉科長急了一身冷汗。

由於他在招標過程中收受了劉建波十萬元好處費,生怕城門失火,殃及魚池,於是偷偷地將此消息透露給了劉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