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畢竟不是自己的家,隨時都有被劉建波回家撞見的危險,為避免打草驚蛇,林峰不敢在此久留,決定馬上離開。
臨走前,林峰再次警告張琴說:“我離開這裏以後,別跟我耍花招,要不然,我真會把你的照片貼出去,讓你以後再也沒臉見人。”
“我……我不會耍花招……”張琴嚇得全身發抖,呐呐地說:“大哥,你以後有什麼事情,請盡管說。”
“那好吧,等我的電話就可以了,具體有什麼事情,我再來電話告訴你。”林峰叮囑道:“今天的事情,不準告訴任何人!”
“我……我知道了……”張琴連連點頭。
林峰舉起手,朝她做了一個打電話的姿勢之後,離開主臥室,鬼鬼祟祟地走出了劉建波家,乘坐電梯下樓,大搖大擺地走出了西部國際城。
林峰在小區門口攔上一輛出租車,風風火火地來到東城小區。
他在小區門口的一個報亭裏買了一份今天的《蓉城都市報》,哼著小曲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裏。
林峰去衛生間洗了個熱水澡,泡上一碗方便麵,一邊吃麵,一邊翻報紙。
突然,頭版頭條上一則《小偷盜出來的貪官》新聞報道吸引了他的眼球,上麵還附有監控錄像拍攝到的照片。
想起自己在西部國際城盜劫時的情景,他感到有些後怕。
“既然這件事已經在報紙上公布出來,說明派出所的辦案人員已經進行立案偵查,要是我再次因盜劫罪入獄,把就麻煩大了。”
林峰知道,自己曾因強暴罪被勞教三年,如果再因盜劫罪被公安機關抓住,至少還得勞教三年以上,
如果被警察抓住,送進監獄後,陳佳和張琴再告她強暴,恐怕會牢底坐穿,甚至會被判處死刑……
“不行,最近一段時間,我再也不能拋頭露麵了。”林峰猶如一隻驚弓之鳥,感到惶恐不安,在房間裏踱來踱去,思來想去。
為了保險起見,他決定暫時不能在外麵拋頭露麵,更不能去陳佳和劉建波的住所找他們算賬。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你們這對狗男女就等著瞧吧!”
林峰對劉建波和陳佳恨得咬牙切齒,但在這個節骨眼上,他還是不敢出門往警察的槍口上撞的。
陳佳給了他十萬元錢夠用一陣子的了,於是,他去超市買了一頂假發,買了許多食品放在冰箱裏。
他準備長時間地耗在家裏,等這陣風頭過去了再出去活動。
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他還賣了一台電腦,打算每天將自己關在房間裏睡覺、看電視和上網玩電子遊戲等。
林峰離開房間後,張琴呆呆地坐在床上,想起自己保留了二十年的少女之身,交給了一個陌生男人,心如刀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