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走前,韓雲飛又來找我吃飯,我沒有推辭。他像金大俠筆下走來的俠客,一副古道熱腸,我又何必拂了他的美意。
我們坐在小店裏,談天說地,相聊甚歡。我漫無邊際地聊自己十年多流浪生活的種種瑣事,韓雲飛聽得興味盎然,連連點頭稱讚。他說:“向天,聽你講了這麼多,倒有些羨慕你‘天涯之路任我行’的逍遙。你雖遭遇不幸,卻保有如此樂觀自由的天性,實在是不幸中的萬幸。”
“其實,三天前,我就注意到你。你坐在那間過火的店鋪外看書,專注的樣子,好像整個世界不過是你的書房而已。前天上午,我經過時,你把書裝進塑料袋裏裹好,連帶鋪蓋卷成捆,塞進牆角的廢燈箱,站起來整理衣褲和頭發,好像要去赴約似的。你從容自若,好像當那屋簷是你的家,燈箱成了你的衣櫃似的。我那時去公安局,以為你要去找吃的。”
聽他這麼講,我有些不好意思,沒想到有人會如此仔細地觀察我這個不起眼的流浪漢。我笑笑,說:“昨天是要去赴約的,但,是我一個人的約。”
“哦?”韓雲飛有些意外。
“嗯,我去等一個人,要向她道別,可惜沒等到。”我說。
“是個女人?”韓雲飛笑問。
“嗯,是個女人。”我的臉熱熱的。
韓雲飛繼續說:“前天夜裏十點多,我回招待所路過時,你躺在被窩裏,雙手抱在腦後。借著街燈,瞧見你出神地盯著屋簷……是在想她?”我笑笑,算是默認。
“我在幾米開外站著,邊抽煙邊觀察你。抽了四根煙,你都沒動一下。”
“我隻當是路人甲經過,絕不會想到有人因為我而停留。”我忽然覺得有些別扭,難道他看上我了?這怎麼可能!一個大好青年怎麼會好這一口,就是好這一口,也犯不著找我呀!
“昨天早上八點,我去公安局,發現屋簷下空空如也,還以為你離開了,轉頭一瞧燈箱裏鋪蓋卷兒好好地放著……哈哈,做我們這行的,習慣觀察,瞄來瞄去。如果你在街上看到這種人,不是便衣,就是小偷。不過,你別誤會,是你的氣質引起我的注意。”韓雲飛點了一根煙抽上。
“氣質?”我納悶兒起來,“我還有氣質?”
韓雲飛微笑點頭,“你流浪了十年多,一雙眼睛卻是難得的明亮澄淨,並沒有被流浪的滄桑而磨礪地遲滯。你身上有一股自在灑脫的氣質。”
我越聽越覺得不好意思。這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被人誇,還被誇得這麼有範兒,腦海忽然蹦出個念頭,一個奢侈的念頭。
喝完最後一杯啤酒,韓雲飛說:“我要出發了。相信我們還有再見之日,到那時再聽你講奇聞異事。”他在說這句話時,也許並沒有想太多,可是卻道出我們命運偶然之後的必然。我用力地點點頭,心中著實歡喜,隨他到路邊攔車。
韓雲飛從口袋裏摸出錢包,取出幾張百元大鈔遞給我。我從口袋裏摸出一把零錢,說:“我有錢。”雖然統共幾十塊而已。韓雲飛看看我手上的錢,堅持道:“以備不時之需,拿著吧。”
“謝謝,我真不需要,流浪的人有老天爺照顧呢!”我堅持不要。韓雲飛似乎一下子明白我的心意,遂收了鈔票。
猶豫再三,我鼓起勇氣說:“韓警官,我有個不情之請。”
韓雲飛回頭道:“你說,別那麼客氣。”
“我可不可以當你是兄弟?就像桃園三結義那樣的兄弟?如果找不到父母,至少我有個兄弟在心裏。”我望著他,心裏很是忐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