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許是我所提供的建議當中最簡單易行的一個建議,但是它卻被許多推銷員疏忽了,甚至有不少推銷員在獲悉這個習慣是成功的關鍵之一後,反而不敢放膽去要求客戶了。
一位年輕的推銷員曾向我表示:“那兒又不是我的地盤,而是客戶的辦公室,他接受我的第一次拜訪,已經算是很有禮貌的了。如果我打算再回去做第二次銷售拜訪,客戶一定會問我為什麼?”這真是荒謬極了。
是你先主動去和客戶聯絡的,在這個過程中的每個時間點,你已經清楚地向客戶解釋,你的主要工作就是要來幫助他解決問題的。而且你也對幫助他解決問題表示了高度的熱忱。所以,為什麼不能要求客戶安排第二次的銷售拜訪,讓你有機會解說如何執行你的解決方案?
這對我來說是最基本的道理,不需要有力的論證來支持。但是,每當我提出這項建議時,總會有推銷員向我提出一些令人驚訝的論點。以下是我所得到的一些實際反應:
●“我沒辦法和他約下次見麵的時間,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再回到這個地區進行銷售拜訪。”
●“我無法要求他讓我做第二次拜訪。不知道寫這份企劃書要花多少時間?”
●“我不敢提出這個要求,因為還沒有準備好相關的報價單。”
●“我不敢向客戶提出再次拜訪的要求,因為我怕他會拒絕。”
這是一些推銷員千真萬確的想法,你相信嗎?
如果你必須估計自己需要多少時間準備一份報價單,就好好估計吧!最糟的狀況是什麼呢?隻不過是打電話到客戶辦公室,要求重新安排拜訪的時間罷了。
你安排第一次的銷售拜訪,可不是為自己的健康著想,之所以如此做,是受一個目標所驅使:以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去協助客戶解決問題。在第一次銷售拜訪結束時,這個目標還是存在的。因此,在離開前要求將推銷過程推進到下一個步驟,可說是順理成章的。
除非在第一次銷售拜訪時,就得到一個否定的答案,否則總是有機會創造第二次見麵的機會。而約好進行下一個步驟的最恰當時機,就是第一次拜訪結束時。此時,你和客戶坐在一起,兩個人都有一份日曆在身邊,也都可以馬上找到一枝筆,還要選擇其他什麼時機來安排下次的見麵?還有什麼因素能讓你沒有約好下次見麵的時間,就離開客戶的辦公室?
“先生,我想今天已經談得夠多了,希望幾個星期後能和您再見一次麵,屆時,我會向您解說本公司如何協助貴公司解決問題。15日是星期五,可以嗎?”請傾聽客戶的回答(總會有一種答案的),然後根據已獲得的信息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