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城鎮弱勢群體社會保障問題透視與製度構建(1 / 2)

我國城鎮弱勢群體社會保障問題透視與製度構建

理論探討

作者:周瑾

【摘要】隨著社會的急劇轉型、經濟體製的轉軌,城鎮弱勢群體社會保障問題日益凸現,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建構製度化的社會保障體係,為城鎮弱勢群體提供針對性的社會保障支持,是社會保障製度理性的重要表現。

【關鍵字】弱勢群體,製度構建,社會保障

隨著社會的急劇轉型、經濟體製的轉軌,城鎮弱勢群體問題日益凸現,成為困擾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瓶頸因素之一。社會保障製度在現代社會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被譽為社會的“穩定器”,經濟運行的“減震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因此,構建製度化的社會保障體係,為弱勢群體提供針對性的社會保障支持,對於社會的和諧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城鎮弱勢群體的界定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前,中國弱勢群體的提法尚未出現。而今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弱勢群體”已成了一個被大眾習以為常的詞了,可見弱勢群體的問題也已顯性化了。社會弱勢群體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的貧困性、生活質量的低層次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會群體。在國外,弱勢群體被描述為那些由於某些障礙及缺乏經濟、政治和社會機會而在社會上處於不利地位的人群。城市弱勢群體是整個弱勢群體的一個組成部分,主要指生活在城鎮裏的經濟弱勢群體。具體講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1、在職職工中的困難群體;2、下崗職工中的困難群體;3、退休人員中的困難群體;4、“三無”人員;5、其他因喪失、缺乏勞動能力而無生活來源者。

二、城鎮弱勢群體社會保障問題的透視

在目前我國的社會現實生活中,我國社會保障製度涉及的城鎮弱勢群體主要包括城市貧困人口、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失業和下崗人員、進城的農民工等。

1、城市貧困人口

城市貧困人口是一種生活弱勢群體,主要包括傳統的城鎮“三無”人員、人均收入低於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貧困人口。

2、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失業、下崗人員

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失業、下崗人員是一種典型的就業弱勢群體。隨著我國體製轉軌、企業改革進程的加快和深入,以及勞動力市場的不斷發展,過去在“充分就業”政策下形成的隱性失業日益公開化,職工下崗與失業問題日趨凸顯。

3、農民工。農民工是在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戶籍製度束縛下形成的一種就業弱勢群體。

據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抽樣調查結果顯示,2003年我國有1.139億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占農村勞動力的23.2%。農民工不僅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略的龐大社會群體,事實上已構成了城市社會特有的“二元結構”中的“一元”。這一群體在城市受到社會分層方麵的排斥,他們在與城市居民的互動中處於劣勢地位。這種被排斥和劣勢地位的狀態,加上體製中就業、社會保障製度安排的障礙,使得農民工淪為事實上的城鎮弱勢群體。

4、城鎮老齡人口。老齡人口既是一種年齡弱勢群體,也是一種生理性弱勢群體。按照聯合國頒布的標準:凡是60歲以上人口超過10%或65歲以上人口超過7%,即為老齡化國家。依據此標準,我國已步入老齡化國家行列。我國的老齡化還同時伴隨著高齡化現象。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迅速發展,養老問題越來越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