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場的腐敗“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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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規是晚清官場中無處不在的一種腐敗形式。清末陋規花樣甚多,據學者任恒俊在《晚清官場規則研究》一書中統計,這種腐敗的方式集中起來主要有以下數種:
別敬——也稱別儀。外省官員進京引見、請訓,離開京城時,送給京官的賄賂性禮物,一般是銀子,按官階高低數量不等。賄賂加上一個好聽的字眼,叫儀、敬,帶上了禮物的性質,送受雙方都心安理得。
冰敬——外官夏天送給京官的禮物。夏季炎熱,意使涼爽,表示敬意。
炭敬——外官冬天送給京官的禮物。冬日嚴寒,取意暖和,表示敬意。
年敬——外官過年時致送京官的禮物。
節敬——官員遇節日送給上司的禮物。
喜敬——官員在上司喜慶日子,包括生日、嫁娶、生子等,致送的禮物。
門敬——官員送給受禮官員門房或仆人的禮物,也叫跟敬、門包。沒有這種禮物,其他的禮物就送不上去。
妝敬——送給官員女性眷屬的禮物,亦稱妝儀。
文敬——送給官員家讀書公子的禮物,亦稱文儀。
印結——清朝製度規定,凡外省人在京考試、捐官,皆須同鄉京官出具保證書,保證考試、捐官的同鄉身家清白,並無虛偽等情。保證文書叫結,蓋印的叫印結。上邊必須蓋六部印。要想得到印結,被保證人必須出一大筆銀子,同鄉而並不熟識,這顯然是一種買賣行為。在京每省設一印結局,公推年高資深者主持,凡入局為同鄉出名具印結者每月都可以分一次印結費。
耗羨——征收田賦,或征糧食,或折成銀子征收時,都要把糧食運輸中的損失、銀子銷熔時的損失計算加入正額收繳,加征的糧食、銀子,稱作耗羨。耗羨又稱“羨餘”“火耗”,是附加稅。耗羨一般進入官員私囊。雍正時規定耗羨歸公,另給官員養廉銀,但各級官員任意加征養廉銀,使貪汙合法化。
棚費——考試時,地方官向民間攤派銀兩,送給主考。
漕規、到任規——州、縣官在征收錢糧或新官到任時,送給上司的一筆銀子。
花樣——清末官多缺少,候補人員太多,補缺先後,除原有班次外,增加了“本班盡先”“新班遇缺”“新班遇缺先”等班次名目,作為補缺先後次序的標準,叫作花樣。捐官交上六成銀子可以得到優先派缺。要想盡快補缺就得交上銀子,爭得機會,這就叫捐花樣。
部費——中央部門索取的賄賂。吏部索補缺費、保獎費。戶、工、兵三部索取報銷費。備省軍事、工程經費貪汙中飽,以少報多,要得到戶、工、兵部批準,送給三個部門的賄賂。
以別敬為例來說明“潛規則”在晚清官場中所起的作用。
同治七年(1868年),曾國藩由兩江總督改任直隸總督,臘月入京請訓,在京城盤桓一月有餘,於正月二十日出都赴保定上任。從十四日起,就開始籌劃別敬,下麵是曾國藩同治八年(1869年)正月日記摘錄:
十四日 袁子久來久談,旋核別敬單,二更四點睡。
十五日 夜寫信,與朱修伯商事,核別敬單。二更三點睡。
十六日 夜與許仙屏核別敬單。二更後,張竹汀等來一談,三點睡。
十九日 早飯後清理文件,核別敬單三紙。旋見客多次,料理城內送禮各事。
二十日 早飯後至間壁謝公祠一坐,核別敬各單,旋歸會客三次,巳初起行出京。
由此可以看到,除十八日外,每天在深夜臨睡前都要費心審核別敬單,甚至出都的當天上午,又最後仔細核定一次。官拜武英殿大學士、直隸總督的曾國藩,雖然位極人臣,而對“別敬”一事,還要如此認真,很害怕因此會出現一點兒差錯,足見“潛規則”不可等閑視之。
(趙哲摘自《中外書摘》201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