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他來說,這個滿是蒼蠅圍繞的地方,就是他賴以生存的東西。
真可悲啊!
他不敢討錢,因為偌大個縣城,如果作為乞丐,他的同行可不少,因為他討到了一分錢,所以他被當地的其他乞丐揍得半死。
脆弱的心靈被不斷的折磨,最後變得扭曲,為了活下去,他能做出任何事情。
1950年,一個乞丐在縣城裏的角落中死去,幾乎沒人發現,發現的人隻有苟江海。
自他出生開始還沒吃過肉呢,他想起老地主過年的時候吃的滿嘴流油的樣子,他看著乞丐的屍體,吞了吞口水,嚐試著,拿起一塊碎玻璃,劃下來一片胳膊上的肉。
用偷來的火柴,以及撿來的破木頭點了一堆火,把那一大片人肉仍在火堆裏。
待一點點的肉香散出來的時候,他生怕其他乞丐聞味趕到,他趕緊用木棒把肉挑出來。
這塊肉的外皮已經燒焦了,除了肉香還散發著一點人汗毛燒焦的味道。
他吞咽著口水,急忙把這一大塊肉塞到嘴裏。
從未體會過的美味,第一次吃到肉這種東西,除了人肉表麵上的草木灰,其他簡直是就是夢一般的味道,不!苟江海沒吃過肉,甚至夢不到吃肉的味道。
體會到了人肉的美味,他又用玻璃劃下了一大片肉,弄熟,吃掉。
最後吃到吃不下他才停止。
他看了看那乞丐的胳膊,隻剩下骨頭了。
他知道肉放久了會壞掉,而且他也知道如果時間一久,這具屍體就會被人看到。
於是他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他用鋒利的玻璃割掉了屍體大腿上的所有肉,有的藏在褲襠裏,有的藏在衣服裏,沒裝滿,他有把另一隻胳膊上的肉給割下來,。
這回,他身上才沒有其它的地方,他又在泥巴地麵上打了兩個滾,用黑黑的泥巴掩蓋住了身上的血跡。
不得不說,苟江海真的聰明,可惜沒有生在一個好家庭。
他快步走出了小縣城,到了郊區的一個小溪邊上,把人肉全部拿出來,放在了河邊。
她從未如此的愉悅過,一塊肉再度燃起了他對生活的熱情,盡管這是極度病態的。
這些肉夠他吃三天的了,三天之後他可以再回到縣城,這三天可能是他活得最開心的三天吧。
第一天,早上撿柴,燒火,烤肉。
中午,晚上亦是如此,最後吃飽,喝幾口小溪的泉水,幸福,他感覺到了幸福!
第二天,早上他有去撿柴。
待他回到小溪邊上的時候,遠遠的見到了火光,聞到了香氣。
正見一個黑衣人悠哉的靠著苟江海撿來的人肉,不時的還撒上一些粉末。
香氣刺激的苟江海喪失了理智,衝上去打算搶奪那塊穿在木棍的人腿肉。
這塊肉的苟江海割下來最大的肉,此時油光閃爍。
苟江海馬上衝到那人身邊的時候,那黑衣人竟然說道:
“小子,這人肉質量不行啊,一股窮酸之氣,還是富人的肉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