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陽光雨的男孩驚愕的甩著額前斜向一邊的長劉海,“沒有,我沒有啊。”
“沒有?你是不是和她在愛民路24的那家小旅館開了一個房間?她就是在那裏被人盜取腎髒的,不是你還會是誰?”
“開房間?沒有啊。”男孩茫然的搖著頭,“見麵之後,我知道她是P大工商管理係二年級的學生,我很自卑。我老實告訴她我隻念到高一就沒再讀書了,現在在一家裝修公司打工。”
“她也很失望。不過勉強笑著說:既然你這麼真誠,以後雖然不能做戀人,但我們還是朋友。說實話,那一刻我有些後悔,我幹嘛那麼傻呢,隨便說自己讀了個很爛的大專也好啊,反正都得自己找工作不是?”
“我在裝修公司一定要說是做苦力活的嗎?難道搞設計不行?我就這麼在追悔中連夜就趕回來了。不信,你們可以問我的室友,他們幾個當時正在玩鬥地主呢,都可以給我作證。”
王力健一問陽光雨幾個室友,果然如他所說,他九點半鍾就回來了。
賴景蘭是傍晚才開的房間,如果男孩做完案再趕回去,似乎不可能啊。
那麼,真的不是陽光雨了?難道賴景蘭還有別的QQ好友,或其他什麼人正好那天也來見她?
根據酒店前台服務員描述的相貌特征及咖啡廳熱心常客的線索,聽風還真在南城區找到了一位相似的男孩。
這是一名姓白的青狼幫的混混,不僅一身皮囊長得帥,嘴巴也挺會說。本來平時挺活躍的,這幾天卻借口生病悶在家裏。
戴著墨鏡禮帽的藍飛揚和普通形態的聽風突然出現,使這名混混吃了一驚,二話不說就要奪門逃走。可是在藍飛揚鬼魅般的身形下,他怎麼可能逃?便不由嚇得如見鬼般驚嚇。
“說吧,你和咖啡廳的女服員賴景蘭是怎麼回事?幹嘛要盜取她的雙腎?”藍飛揚一腳將姓白的混混踢翻在地,然後一腳踏在他身上。
“大哥,饒命啊。你說的什麼?我怎麼聽不懂啊?”姓白的混混哭喪著臉喊。
“聽不懂是吧?”藍飛揚手起腳落,閃電般卸下了他一隻胳膊和一條腿,在混混殺豬般的慟嚎聲中又冷冷的用腳尖勾住他疼得變了形的臉問:“這樣是不是能聽懂一些了?”
對付這些蠻橫、狡詐的嫌疑犯就得用非常手段。
“我、我說。”白混混痛得直冒冷汗,“我、我是前不久在咖啡廳認識賴景蘭的,對她也曾言語挑逗。前幾天看她和一個男孩約會,分開後似乎有些失落,就上前去搭訕。之後,一路情感陪聊。”
“當走到愛民路24號時,我說自己是外麵來博海出差的,要去登記間房住下。賴景蘭本來想搭公交車走,可我說錢包丟了,沒身份證,央求她用她的身份證幫我登記下房間。她猶疑了一下之後還是答應了。”
“拿到房卡後,賴景蘭本來又想走,但我‘真誠’的邀她去房間坐坐。而且說我很喜歡她,希望能進一步了解。她大概看我長得帥、又健談,有些動心了,便默然跟我來到了房間。之後,我倒了杯下了迷藥的水給她。她喝下不久就昏迷了。”
“你對她做了什麼?”藍飛揚喝問道,腳下不禁多用了一份勁。
白混混又嚎叫,連忙說:“沒、沒做什麼,不過是親了親、摸了摸而已。接著,他們就敲門闖進來了。”
“他們?他們是些什麼人?”
“就、就是盜竊人體器官的。”白混混惶恐的說,“跟、跟我沒關係哦,我可沒動手。我、我也是被迫的……”
於是,在姓白的混混的老實交代下,順線扯蛋,藍飛揚終於挖掘出不了這幫喪盡天良的人體器官盜竊團夥。
可是,就算他把兩個主犯要犯全部狂扁至奄奄一息,甚至連下身那淫賤的根源也幾乎廢了,他們還是不承認去年十二月初,在富康私人醫院盜取了一個剛自殺的年輕漂亮女孩的屍體。
盜竊集團成員一口咬定他們從來都是摘取了器官就走,根本不可能費事去碎屍拋屍。那肯定是其他人做的。
藍飛揚沒辦法,隻好在警務通中推說追捕嫌疑犯時遭到激烈反抗,所以下手重了一些,然後說出嫌疑犯所在的地址,把這些人都丟給了專案組的王力健等人。
經專案組對盜取人體器官的團夥成員一一審訊得知。原來,這姓白的混混和出現在博南的豔麗女子都是犯罪團夥灑出的魚鉤、誘餌。專為勾引好色的男人和涉世未深的少女,隻要進了酒店或旅館房間就趁其不備下迷藥,然後實施人體器官盜取。再以高價黑市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