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由多級次產權主體形成的債務風險(1 / 3)

財務的安全性不僅是單個公司財務管理的需要,更是集團公司製勝並健康發展的法寶。對於多級法人治理結構下的集團公司而言,由於其產權鏈條過長,組織層次相當複雜,集團可用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數量眾多,這使集團可控製的金融資源大大增加,而其強烈的投資衝動又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其融資需求。在這種無限擴張的趨勢下,集團內部銀行信貸規模無限擴大,擔保關係日益複雜,集團公司的財務風險高度膨脹,資金鏈條日益緊張,一旦集團產權鏈條中某個環節出現問題,那麼就有可能導致整個集團的全盤崩潰。

一、由擔保事項形成的債務風險

在母子公司體係中,子公司的借款由總部的資信或財務做擔保已經成為資金借貸市場常見的舉措,母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行為比比皆是。然而,在多級法人治理結構下,過長的產權鏈條造成責任不明確、信息不對稱,總部盲目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間互相提供擔保將影響總部的信用形象,增加總部再籌資的難度和成本,同時過多的不清晰的擔保事項更將為整個集團的財務安全埋下隱患,並有可能因為擔保的連鎖反應而使集團的資金鏈條斷裂而產生不可控的危機。1.多層次擔保事項下的債務風險分析

在多級法人治理結構下,母子公司產權鏈條的無限延伸必然導致總部對下屬各級子公司財務和經營信息控製程度趨於邊緣化,在這種情況下,總部盲目地為子公司借款提供擔保將造成整個集團係統的債務風險擴大化。從現實經濟角度來看,母子公司之間、子公司之間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相互擔保也形成債務風險。

(1)擔保對象因自身財務狀況惡化而轉嫁給總部的債務風險。母子公司之間的產權鏈條過長,形成了過多的信息級次,導致總部往往不能全麵把握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這就有可能造成總部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盲目為子公司的各項借款提供擔保,而忽略了對子公司按期還貸能力的例行審查。在這種製度下,總部為子公司借款提供的擔保必將麵臨良莠不齊的狀況,同時總部也難以對因擔保事項而引發的潛在債務風險做出合理的評估,以防範風險為核心的財務風險預警製度也隻能流於形式,一旦爆發債務風險,集團將有可能因為缺乏事前的風險預警而不能及時采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應對突發的財務危機,對集團整個資金鏈條造成巨大的衝擊,並有可能由此引發資金鏈條的斷裂最終導致整個集團的“崩盤”。

(2)子公司之間相互擔保形成的母子體係債務風險的擴大化。總部可以為子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子公司之間也可以相互提供擔保,因此,整個母子體係的擔保事項呈現多層次、錯綜複雜的特點,

這種多層次錯綜複雜的擔保關係很可能因為某子公司不能按期還貸而形成連鎖反應並產生巨大的債務風險。舉例來說,母公司下邊有三個垂直級次的子公司,分別為子公司A、B、C,子公司A與子公司B、子公司B與子公司C均存在擔保關係。之後,母公司在不了解上述子公司之間的擔保關係的情況下為子公司A提供貸款擔保(上述擔保均為保證擔保),若子公司C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子公司B有代為償款的義務,這將有可能導致子公司B償債能力下降,以致不能按期償還自身的貸款,那麼子公司A又將履行代替子公司B償還貸款的義務,同樣導致了子公司A在即使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的償債能力不足,最終層層遞延到母公司被迫履行償債義務。

在這個結構中,母公司的擔保對象子公司A經營狀況良好,但是由於子公司之間的層層擔保關係導致母公司最終為擔保貸款“買單”,這種償債風險事先並無先兆(子公司A經營狀況一直良好),母公司在進行經營決策時很可能對其債務風險不做考慮,然而一旦這種償債義務成為現實義務,將有可能因臨時無緊急應對措施而導致集團生產經營的停滯乃至公司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