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內商業銀行開展投行業務的模式介紹與比較(1 / 2)

國內商業銀行開展投行業務的模式介紹與比較

理論研究

作者:張哲浩

【摘要】眾所周知,我國的金融業是銀行、保險、證券分業經營的,商業銀行隻能開展除證券承銷與經紀之外的一部分投資銀行業務。麵對著國際上愈演愈烈的混業經營大趨勢,分業經營的弊端正在逐步顯現。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逐步加深,我國的商業銀行將在同國際一流的全能銀行與金融控股集團的競爭中落敗。唯有改變現狀,國內商業銀行才能逐漸壯大,縮小同國際同行之間的差距。本文探討了現階段我國國內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三種模式並對其進行了比較分析。

【關鍵詞】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模式

一、引言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模式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類:一是投資銀行內部化模式,比如農業銀行、招商銀行等;二是準金融控股公司與投資銀行業務內部化相結合模式,比如我國五大國有銀行;三是金融控股模式,比如平安集團、光大集團、中信集團等。

中國商業銀行在現有的分業原則下,通過以子公司、市場渠道、產品、服務等多維層麵的合作來推動銀證合作、銀保合作等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體現出從分業經營逐步過渡到混業經營的大趨勢。

二、國內商業銀行開展投行業務的模式介紹

1、投資銀行內部化模式

投資銀行內部化模式,即商業銀行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通過內設機構開展除證券業務之外的其他投資銀行業務。根據投行業務部門與總分行之間的隸屬關係可以分成兩種具體形式:實體職能部門模式與事業部附屬模式。

實體職能模式是指投行業務部門作為商業銀行的一個職能部門,直接隸屬於總分行。例如,2002年5月,工商銀行總行在整合境內現有的機構和業務的基礎上正式組建投資銀行部。並且,隨後在上海、北京等重點分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門。

事業部附屬模式是指投行業務部門直接隸屬於總行內的一個大事業部。在銀行宏觀領導下,擁有完全的經營自主權,實行獨立經營與財務核算,對於投行業務的產品與服務創新具有統一領導的職能。浦發銀行是這一模式的代表性銀行。2005年,浦發銀行參照花旗集團進行了全麵的組織結構調整,在整合對公業務的基礎上成立了公司及投資銀行總部。投資銀行部直接隸屬於該事業部下。浦發的投行業務主要包括:房貸資產證券化、財務顧問、銀團貸款以及中長期項目貸款。

投資銀行內部化模式可以立足於商業銀行傳統優勢地位,調動全係統資源的力度最大,協調難度最小。但是開展的業務範圍明顯受到分業監管的限製,突破難度大,商業銀行傳統體製約束大。

2、準金融控股公司與投資銀行業務內部化相結合模式

這種模式是符合我國現階段國情的主流經營模式:一方麵,以證券承銷、經紀、自營等傳統投資銀行業務為主,主要由境外附屬子公司或境內合資公司承擔;另一方麵,以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托理財等其他投資銀行業務為主,主要由商業銀行內設投資銀行職能部門開展。該製度安排有效突破了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我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是運用這種模式的成功典範。

建設銀行與工商銀行通過內設投資銀行部門來開展我國法律法規允許商業銀行開展的投資銀行業務。對於證券業務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投行業務,它們則通過參股或控股方式在境外設立投資銀行附屬機構,再以合資或合作的方式進入國內授信銀行市場,從而形成一種間接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銀行集團經營模式。中國建設銀行與摩根斯坦利國際公司共同參股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其中中國建設銀行持股占43.35%,中金公司在國內證券業知名度很高。工商銀行則在1998年與香港東亞銀行共同收購國民西敏寺亞洲證券有限公司後組建了投資銀行子公司工商東亞金融控股公司,其中工行持股占60%。

在該模式下,投資銀行子公司開展的所有投行業務都不受法律限製。但是商業銀行與其子公司在業務、人員、資金上是完全隔離的,投資銀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商業銀行並不直接幹預其日常經營。這種模式雙方的業務關聯度不大,沒有充分發揮投行業務與現有銀行業務的聯動效應。目前我國法律禁止商業銀行設立非銀行經營機構或者持有公司股份,所以從法律基礎上限製了這種經營模式的產生與發展。上述工商銀行與建設銀行都是國家特批設立的,今後其他商業銀行設立投資銀行機構的情況將較難發生。

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我國的這類模式與國際上美國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非常相似。控股母公司負責宏觀戰略層麵的投資與管理,不負責具體業務的經營,各子公司在法律和經營上是獨立的法人,混業經營是通過各子公司經營不同的金融業務來實現的。2002年,國務院批準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為三家綜合金融控股集團試點,三家集團都明確了“集團控股、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控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