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內部審計工作的難點與應對措施研究(1 / 2)

財經縱橫

作者:許明

摘要:任何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都離不開審計工作,而審計工作作為對經濟會計行為是否合理合法的履行賬目公開的職責,從而保證了無論是國有還是民有資本的去向。而內部審計工作的難點就集中於其獨立性上,既要保守商業機密,又要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這個分寸的把握就很關鍵。本文圍繞這一難點進行分析並提出對策方案。

關鍵詞:內部審計;難點;改革

中圖分類號:F239.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828X(2011)08-0104-01

一、內部審計工作的難點分析

(一)內部審計工作的責任方定位模糊

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定位,非獨立性必然造成審計不公。但是我國內部審計機關在對誰負責這個問題上就存在著意識矛盾。一方麵,從內部審計的工作性質來看,從事內部審計的機構因其工作具有很強的監督性並需要向國家審計部門彙報,而不能與其他業務部門等同。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成效越突出,查出的案件越多,相應地也就反映出本企業領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越多,進而又會影響到內部審計人員自身待遇與工作環境。這種權責安排無法讓審計人員明確地定位自己究竟該對誰負責;另一方麵,內部審計機構在其靜態組織設置,人員的配備,以及各種福利待遇水平的確定方麵,都由所屬企業領導決定和負責,從根本上就取消了獨立性的製度載體。

在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部門基本上由同一個企業負責人領導,是一種相互平等的關係地位,而且各個職能部門的設置是遵循係統分工和相互製衡原則的,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關係,而且內部審計人員也與被審計單位及其人員存在各種不同形式的利害關係,這就缺乏實質上的獨立性,難以真正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因此,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不能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組織上的獨立性及其業務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權威性,就不能保證內部審計職能的正常發揮。

(二)內部審計工作者素質有待提高

內部審計工作對專業知識的要求不僅強,而且還要求必須具備較全麵的知識和技能,也就是說,合格的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懂得專業的會計審計理論知識,還要精通計算機技術、企業管理以及相關行業的業務流程甚至是人際關係溝通能力等,還有諸如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品質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而在現階段的實際工作中,現有的審計人員基本上都是剛剛轉型的財務人員,並不太了解甚至不知曉工程預算、經營管理、信息技術等方麵的知識。當代社會日益網絡化、信息化的現代企業管理製度已經將更高的要求提供給了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質、數量與質量相統一的內部審計隊伍已勢在必行。

(三)內部審計結果執行力不足

審計的目的在於規範會計行為,因此落實和執行是重點環節。在實際審計中,被審計單位的配合程度有待提升,即便不敢設置各種阻礙幹擾審計取證和查證,但很多單位都通過提供殘缺資料、拖延資料等來消極接受審計。不少企業內審人員在完成一項審計工作時,首先要揣摩領導意圖,哪些問題該寫進審計報告,哪些問題不能寫進報告,都需要聽從領導意見。雖然這些困難很大程度上都是對內部審計模糊的主觀認識造成的,然而更多的時候還是被審計單位出於對內部存在的違法亂紀行為可能被查出的恐懼而采取的抵觸防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