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產品能否得到消費者的認可,除了是否擁有經得起檢驗的產品質量外,還要有對消費者的購買欲產生衝擊力量的營銷手段,使消費者在選擇時,優先選擇你的產品而非別人的產品。這就需要生產者必須善於製造富有感染力的營銷“衝擊波”,就像在平靜的湖水中投入一顆又一顆的石子,讓餘波不斷地衝擊湖岸。這是營銷成功的最好手段。一般說來,常用的營銷方法有以下幾種。
1.重獎造勢法
公司在生產中和產品營銷過程中,對某些在一般情況下難以引起消費者注意的產品信息,公司可以重金(物)懸賞的形式,通過產品廣告,使公司的氣魄躍然紙上。這樣,消費者會表現出異乎尋常的關注和抱著極大的興趣,而且能通過街談巷議廣為流傳,從而產生購買效益。
2.低價讓利法
公司開發新產品投放市場,價格高昂,一時不易被消費者接受。因此,公司應首先生產一部分優質產品投放市場,低價銷售,以打開市場銷路,贏得信譽,擴大影響,吸引消費者。繼而推出大批產品投放市場,占領市場,鞏固市場。低價讓利尤其適用於新產品占有市場的階段,在實施低價讓利法時要準確做好市場分析和公司內部分析,一旦確定就要堅持下去,哪怕出現一時的虧損也要頂住壓力渡過難關,否則前功盡棄,所有的努力都付諸東流,還會給商家造成不良影響。
3.讚助公益法
公司讚助公益事業是一項得人心之舉,但社會上要讚助的公益事業很多,公司的財力畢竟有限,因此,公司要把讚助公益事業當做一項營銷活動,瞄準社會與對公司生產、產品營銷相關的公益事業,做到多去“雪中送炭”、多下“及時雨”。在讚助公益事業中,亮出公司的服務宗旨。參與得當的公益事業讚助,可以激發眾多的公司界人士、廠家以及社會各界對公司產生敬重之意,將感激之情轉化為購買行為,從而收到投入少、產出多的效應。
4.攀親“聯姻”法
有些公司起初名不見經傳,產品一時難以打入市場,在經營上處於弱勢,公司可以采取攀親的辦法,借助於對方的市場強勢,兩個公司進行“聯姻”,進而把自己的產品打人市場。采取“聯姻”法的營銷手段重在選好聯姻對象,聯姻的目的是借助強勢促銷,在利益分割後所獲利益要超過聯姻前才有意義,同時聯姻也要處理好相應的法律問題。
5.名人效應法
名人曆來是社會輿論的中心,為社會上人們所注目。有心計的公司精心策劃自己的產品與名人“聯動”的營銷活動,如名人故鄉(居)、名人作品、名人參與各類社會活動等,使產品隨著名人“亮相”、“曝光”,打入國內國際市場。同時,公司還可廣泛同文藝界、書法界、體育界,或某些社會團體共同舉辦各類聯誼會、體育比賽,大大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提高公司產品參加市場競爭的能力,從而促進公司的發展。
6.特定顧客法
特定顧客法是指商場隻接待特定範圍或限次的顧客進店購物,而不是一般商場廣招顧客不分對象,愈多愈好的經商法。婦女商店,謝絕男性顧客人店,引來了不少感興趣的婦女,專挑婦女商店購物;孕婦商店,隻有懷孕婦女可以進店,一般無孕婦女卻不能進店購物;新婚青年商店,專為新婚的小兩口服務;老年人商店等等。有20家類似專為特定顧客開設的商店,都獲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特定顧客法是利用人們一種求奇心理和為人尊敬而產生的滿足感,雖然是限製了顧客,而這兩種心理作用促使顧客到商店購物,從而起到促進銷售的效果。我國目前開設了許多專業商店,亦有明確的特定消費階層,商品陳列頗有特色,如果借鑒西方的“特定顧客法”可以為各專業商店增添吸引力,促進銷售。運用顧客限製進店要防止一種錯誤傾向,如有些電影院采取一種招搖撞騙手法,在普通影片廣告上寫有“兒童不宜”,限製兒童入場的規定,來挑逗觀眾的探奇心理。商店不同於影劇院,商店是常年營業,誠實才能在顧客中樹立良好形象和信譽,而電影院經常換片,對其影響要小於商店。當然電影廣告亦應實事求是,不能帶有欺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