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0章 合同簽訂後謹防毀約(1 / 1)

在合同簽署後,由於形勢變化,發現自己占了天時地利,而對方吃了虧,不要太高興,謹防對方反擊。如果你認真地履行合同,向對方供貨,而正巧貨物滯銷,則對方會拒收貨物或提出降價。如×服裝廠與×商業經銷部簽訂20萬米再生布合同。×商業經銷部為履行合同,又到外廠簽合同加工再生布。等再生布加工完運往×服裝廠時,由於人造革產品滯銷,服裝廠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拒收貨物。如果你認真履行合同,向對方購貨,但該貨物俏銷,則對方會提出加價,不滿足或降低規格。如×商場與×機械廠簽訂了4500台洗衣機訂貨合同,經工商部門鑒證後生效。後來,洗衣機暢銷,機械廠單方麵改變規格,縮小外形體積,減少了供貨量。在出現此類情況時,一般人都會打官司。打官司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如有其他方法,最好不打官司。因為有些人生意正火紅,需專心幹事,因而對對方作出讓步,使雙方相互諒解,而後言於協議。而法院解決正規,要求你必須具備合乎法律的手續。作出適當的讓步,是協調方法之一。有時,雙方關係密切,或者對方有地位,如對方是緊俏商品的大貨主,或是本公司的長期購買單位,這時讓點步,適當犧牲點利益保持長遠利益。通過其他機構或第三者調解,也是協調方法。通過法律機構解決,是協調的好方法,大單位發生糾紛時都采用這種途徑。某些問題最好協商解決。上法院要考慮到法律程序和手續。如×小學與×生產隊口頭協議,由小學給生產隊聯係廢塑料1900元,但生產隊運回廢塑料後,借口無銷路,長期不付貨款。對於此事,小學要上法院很難 合同都沒簽,很難找到充分證據。最好協調解決,可請鄉政府或上級教育部門出麵協調解決。一般來說,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雙方都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但在履行過程中,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有時要對合同的條款作些修改,甚至終止合同效力。因而變更和解除合同有時又是在所難免的。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主要依據有關法律與規定。在中國簽訂的涉外合同也應遵循以下規定。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對合同的內容作部分的修正、刪除或補充,稱為合同變更;提前終止合同的效力,解除原定合同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稱為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都要有依據,並具備以下一些條件:訂立合同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時,合同雙方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因為國家計劃修改或取消以後,原來訂立的合同不作變更或解除,將會造成積壓,對企業和國家都極為不利的合同簽訂後,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一方雖無過失,但卻出現了無法防止的外因而無法履行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是,合同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決不允許放任不管,以致造成更大的損失。

合同簽訂以後,合同一方由於關閉、停產、轉產而無法履行時,此項合同可變更或解除。即合同的一方失去了履行合同的能力與條件,法律允許其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是當事人的關閉、停產、轉產應有相應機關的證明,酌情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由於合同一方違約,使合同的履行已沒有了必要。如季節性供應合同已過旺季,允許無責任方提出解除此項合同,或由法院判決解除合同。合同雙方經過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能損害國家利益,不能影響國家計劃,在變更或解除時,如涉及到指令性計劃的產品,在新訂協議前,合同雙方要報請下達該計劃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以上條件規定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原則。在實踐中,變更解除合同的原因很多,有時甚至是因為一些與經濟無關的原因,如雙方法人代表感情失和等。除了以上條件外,其他原因的變更或解除合同都要雙方自願協商。如果變更解除合同的一方,沒有法定條件,未經雙方同意,就不能變更解除合同,否則他就要負違約責任。變更或解除合同有一定的程序和責任,當合同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協商,並征得對方同意。由於這是在原有合同上訂立了新的協議,必須按訂立合同的步驟,協商達成一致,方能確立。合同一方單方麵變更或解除合同均為無效,由此而引起的糾紛,另一方有權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2.合同的終止

合同雙方在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已不複存在時,這就是合同的終止。合同終止的原因很多。最主要和最常見的是合同雙方履行了合同義務,合同即行終止。合同的法律關係可由以下原因終止:履行完畢而終止;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相互抵銷而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終止;合同雙方協議終止;因合同雙方並合為一方而終止;法人因撤銷而終止;當事人因死亡而終止;因行政指令而終止。以上合同終止的原因,歸納為合同的權利、義務都已不存在了,原合同也就終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