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記者究竟應該看見還是被看見(1 / 1)

記者究竟應該看見還是被看見

專欄

作者:喬新生

記者可以有自己的情緒,但是,記者必須學會用新聞細節的方式表達出來。

中央電視台的一個節目主持人近期成為關注的焦點,原因是她把自己主持節目的心得整理成書出版,其中的很多觀點引起了業界的質疑。香港一位資深記者率先發難,認為這位節目主持人所傳遞的信息值得懷疑。因為新聞不僅僅是一種“抵達”,在采訪報道的過程中應當盡可能地發掘新的元素,而不能將燈光反打在自己的臉上,以特殊的肢體語言引起公眾關注。隨後,中央電視台一位體育節目主持人通過互聯網發表意見,認為節目主持人不應該炒作自己,不能借助於“老男人”吸引公眾的目光。這些批評所涉及的問題,值得學術界深入思考。

首先,記者究竟應該看見還是被看見?人們注意到,中央電視台這位節目主持人經常出現在鏡頭之中,聚光燈打在她的臉上,皺眉頭、抱膝蓋是她標誌性的動作。這種強勢介入,可以充分表達節目主持人的主觀意圖,但也有可能把采訪變成一場表演。“記者在場”並不意味著記者不能夠出現在鏡頭之中,但是,記者出現在鏡頭之中目的是為了讓公眾更加接近真相,而不是把焦點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如果采訪變成了一場現場談話,而談話的主角變成了節目主持人,那麼,這樣的采訪的確有些“喧賓奪主”。正如那位香港記者所說,記者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探究現象背後的各種因素,找到前因後果,從而使觀眾了解深層次的東西而不是表象。從這個角度來說,“抵達”隻是開始,而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向觀眾揭示出本質的東西。假如電視觀眾隻記得節目主持人,而忘了節目的內容,那麼,這樣的節目顯然不是新聞節目而是一場采訪表演。

其次,記者能否表現自己的情緒?新聞是一種選擇,當記者選擇新聞事件的時候,就已經體現了自己的價值判斷。當記者“抵達”現場的時候,不可能不對現場發生的一切產生情緒化的反應。隻不過優秀的記者知道,必須掩飾自己的情緒,真實客觀地記錄所看到的一切,而平庸的記者則習慣於強化自己的情緒表達,以此來追求視覺衝擊力。在新聞同行看來,如果記者在采訪的時候,以看似呆板卻豐富的表情動作,引領著觀眾的喜怒哀樂,那麼,這樣的采訪就像英國王妃戴安娜。言外之意,這是英國王妃在訪貧問苦,而不是在進行深入的采訪報道。這樣的批評多少有些刻薄,卻引出了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過去人們通常關注記者的語言,但很少關注記者的肢體動作。如果記者在采訪報道的過程中,以自己豐富的表情和習慣性的動作吸引觀眾的注意,那麼,這樣的記者是不是情緒化的記者?事實上,在西方國家,一些新聞媒體工作者習慣於通過肢體動作表達自己的感受,他們甚至把記者與當事人之間的衝突直接呈現出來,因為隻有這樣才能產生視覺衝擊力。

記者通過肢體語言表達自己的感受,似乎是新聞采訪發展的趨勢,但是,記者這樣做不是為了激怒對方或者轉移觀眾的視線,而是要在充分尊重新聞事件當事人的同時,向觀眾傳達更多的信息。反過來,如果弄巧成拙,過分使用肢體語言,以豐富的表情反映自己的情緒,那麼,就有可能讓新聞作品失去真實客觀的價值。好的新聞總是能夠給人一種深刻的記憶,讓人們回味無窮。假如為了追求新聞的“深邃感”,或者追求新聞的散文化表達,讓新聞作品充滿浪漫的情調或者淡淡的憂傷,那麼,這樣的作品就是散文作品而不是新聞作品。新聞作品的價值就在於,在豐富的細節中找出具有新聞元素的東西,然後,以簡潔明快的方式表達出來。如果為了追求詩意化的表達,而讓作品傾注著記者的主觀情緒,那麼,這樣的作品就是失敗的新聞作品。新聞作品應該具有一定的視覺衝擊力,即使是紀錄性的新聞作品,也應該讓人們從中看到新聞的元素,而不是在所謂的“意識流”之中,反映記者或者節目主持人的情緒。記者可以有自己的情緒,但是,記者必須學會用新聞細節表達出來。

在中國新聞事業發展過程中,西方記者往往是中國記者學習的榜樣。前幾年,中國記者學習西方記者咄咄逼人的采訪報道方式,這幾年,中國記者開始學習西方記者紀錄片式的采訪報道手法。但無論是咄咄逼人的采訪報道方式,還是紀錄片式的新聞表達手法,其目的都是要揭示深層次的東西,向觀眾傳遞更多的信息。假如觀眾隻看到記者或節目主持人的情緒化表演,而沒有看到新聞事件當事人的情緒以及他們的生活窘境,那麼,這樣的新聞采訪報道就是不成功的。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