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瞬間(1 / 2)

時間一去不返

回憶總會消散

猛然回頭一看

我們快樂但短暫

花曾開得燦爛

笑曾點亮夜晚

然而雙眼一眨

今夜我們一樣孤單

哦~哦~

我們遇見,我們相戀,我們說再見

哦~哦~

你的出現,你的告別,都在一瞬間(《瞬間》,G.E.M)

走進“蟻巢”的中央廣場,進入通往病房的隧道,樊狸坐在克拉姆.楊的代步車上,聽到前方傳來熟悉的歌聲和不熟悉的旋律。一轉彎,他看到倪梓瓊坐在隧道邊上的小椅子上,抱著一把血紅色的民謠吉他彈唱著。

看到樊狸出現在視野裏,倪梓瓊的手掌按下琴弦,聲音戛然而止。

“你們不是出任務了嗎?”

“沒錯啊,我們是在出任務。”倪梓瓊對著自己一笑。

“那你怎麼還在這?”

“我的任務就是看著你。”倪梓瓊回答道。

樊狸從代步車上走下來,克拉姆.楊繼續往前開。樊狸跟著倪梓瓊走出隧道,跟著她左拐右拐,走到一間銀色的小屋,打開門,發現裏麵放著一些吉他和鋼琴。

“這是你的練歌房?”走進房間,樊狸瞅著牆上的海報問道。

“沒錯,那陣子一邊籌備音樂上麵的事情,一邊給藍帕出謀劃策,我就幹脆在這裏設下一個練歌房,有時候有了靈感,就編曲,為了新專輯做準備。我出道的年齡不大,需要有質量的專輯來充實力,但是疲於‘蟻巢’帶來的壓力,隻能在這裏宣泄。有時候,看著網絡欺淩帶來的無奈,我也隻能對著自己的吉他哭。”倪梓瓊將手中的吉他遞給樊狸,樊狸看到吉他琴橋後麵刻著“EFQ”三個字母。

“這吉他是秦子揚為你定製的?”

“不,是秦子揚親手給我做的。那個時候,我和子揚的關係很好,我們經常在這裏交談,她一高興就給我做了這個。”

樊狸試了試音,他不是內行,聽不出什麼,隻是覺得很悅耳,就認為是不錯了。

“葉雨凝最喜歡哪首歌曲?”倪梓瓊坐在鋼琴邊上問道。

“《斑馬斑馬》。”樊狸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沒說過,但是一個人高興的時候唱,憂鬱的時候唱,這應該就是她最喜歡的歌曲吧。”

“來,飆兩句!”倪梓瓊說完,樊狸一個勁搖頭。

“不行,在你麵前唱,我不是班門弄斧嗎?”

“你還在葉雨凝麵前唱過呢。”倪梓瓊說著已經奏起了前奏,那熟悉的前奏,瞬間就將他拉到了迷城裏的某個練歌房內,葉雨凝出現在麵前,抱著吉他對著自己笑著。倪梓瓊用鋼琴彈出的聲音又是另外一番風味,好像曾經那憂傷的調子裏多了幾分清純和童真。

樊狸一氣嗬成,音符在跳動的指尖上蹦出來,配合著倪梓瓊的伴奏,將這首歌唱完,倪梓瓊拍了拍手。

“聲音實在不怎麼樣,但是就是有一種感覺,感覺裏麵有故事。”

“葉雨凝的故事。”

“葉雨凝和你的故事。”倪梓瓊補充道。“你覺得葉雨凝變了嗎?”

“沒變。”樊狸幹脆地回答。

“呦,看來你的自愈能力不錯,比我強。還記得那段黑暗的時光,我一麵要給藍帕充當軍師,一麵又要麵對來自娛樂圈的壓力。當我的名字和歌曲突然出現在大街小巷的時候,流言蜚語也就像炸彈一樣炮轟在我身上。經驗豐富的音樂人說得對,他們說我經驗不夠,需要有人指導,還有一些人說,我耍大牌,汙蔑音樂,沒幾年就會完蛋。開始我覺得認真去寫歌唱歌就是一個音樂人的全部,和作家和畫家差不多,就是一個感覺上的問題,可是後來我發現不對,也許真的是我的年齡太小,太在乎別人看我的感覺,負麵評論如火朝天,我整體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那個時候,秦子揚並沒有可憐我,反而痛斥我的懦弱,她說我不敢拋棄‘蟻巢’給我的限製去奮力一搏。因為好友的背離,我也就抑鬱了,每天將自己埋在練歌房裏,用夢境來麻醉自己,天天想著自己開演唱會,新歌爛在肚子裏,爛在紙上,攔在垃圾桶裏。可是見過葉雨凝,我發現,我那段黑暗的日子和她的相比,根本算不上什麼。”

“我覺得,你們每個人都有一段故事,就像這一首首歌曲,每一首都是一段故事。”

“沒錯。在‘EFQ’裏,在葉雨凝還沒有出現的時候,你覺得誰會和秦子揚合唱?”

“舞媚焱?”

“猜得沒錯。舞媚焱是個非常出色的吉他手,但是怪就怪在她並不愛音樂,而是舞蹈。她那奢華糜爛的生活你很清楚,所以她的那段黑暗的日子,必定會和這方麵有關。她比誰都渴望清純,但是她曾經墮入的黑暗比誰都接近社會的底層。真的,你無法想象舞媚焱曾經經曆過什麼,在她成為金克.基德的幹女兒前,她就是那種被無數人鄙視痛斥的女孩子,可是她挺過來了,變成了萬人之上的‘嫵媚’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