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逃離(2 / 2)

把頭發弄亂之後,就走了過去,差不多在小區門口,就聽見裏麵的吵鬧聲,小區門口還停了不少的車,有公安的也有記者的,看來事情已經被搞大了。

“對了,如果這個時候我找到了記者,將這件事曝光,即使黃閔知道我還活著,也不敢把我怎麼樣,說不定這件事在沒調查清楚之前,還會讓警察來保護我。”

剛要走進小區的時候,就看見幾個警察走了出來,邊上還有幾個記者圍著問道:“請問警方對這件事如何處理,是警方工作失職麼?”

其中一個警察說道:“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很多遍了,當時他已經死了,而且屍體被運到殯儀館屬於正常流程,至於提前火化那是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失職,可能是個零時工吧。”

記者又問了幾個問題,不過這些警察並沒有回答,而是開著警車走了,記者們見警察離開之後便去了我家,可能是想采訪我父母。

“不行,不能找記者,如果記者知道我還沒死,肯定會作為頭條新聞的,到時候黃閔也會知道,說不定還會派人來殺我,就算我先被人保護了起來,那麼這件事該怎麼解釋?我怎麼前往黃閔的別墅,又是怎麼知道他的個人信息的,最關鍵的是當初這些照片是怎麼來的,難道繼續說是那個小女孩給我的?那麼我的秘密很有可能就會曝光,說不定會被抓去做研究。”

深思熟慮之後,我決定離開這裏,黃閔既然想殺我,這仇一定要報,血債血償。

而且自從發現了分身的能力之後,就對以前的生活失去的興趣,我的世界應該更精彩,隻是這樣做對不起我父母。

現在身上隻剩下幾塊錢了,打算先去網吧過一夜,明天在做打算。於是我找了一家黑網吧,也就是不用出示身份證的那種,買了1個小時,在這一個小時裏麵我聯係了臥底在交警係統中的分身,看看有沒馬輝的信息,畢竟這個是我目前唯一賺錢的途徑。

運氣還算不錯,找到了幾張有關馬輝會情人的照片,就發給了我的雇主,當然要求錢不用打我卡裏,過幾天我去山東找她。

之後又看了一下有沒關於我的新聞,最終在一個本地的論壇上找了相關消息,說我出車禍當場死亡,警察直接把我拉到殯儀館火化了,而我父母不相信警察的話,認為我最開始沒死,猜測應該是警察把我撞了怕承擔責任,所以選擇直接火化毀屍滅跡,看到這裏我真有種衝動想衝回家,可最後還是忍了下來。

差不多一個小時後,上網時間到了,我便利用電腦進入灰空休息了,幾個小時後,分身把我叫醒,看了一下時間,淩晨三點多了,我便悄悄的離開了網吧,不過在離開之前我順手牽了一隻手機和一個錢包,錢包裏有300多元和一些證件,將錢拿走後錢包就被我仍在門口的垃圾箱裏。

天亮之後,便來到長途車站找了一輛去山東的長途車,就離開的這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