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宜州市已經有了一絲春的氣息,綠油油的枝葉充滿著生命的芳香!全市政法工作先進報告會在這萬物蘇醒的季節隆重召開。
此次政法工作先進報告會是結合全省“打黑惡、反兩搶、禁黃賭、追逃犯”的要求而舉行的一次盛大的會議。
為了凸顯省委省政府對於宜州市這次政法工作先進報告會的重視,除了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何斌列席會議,就連很少參加地方活動的省委分管黨群的副書記陸定一也被邀請至宜州市。
大會在莊嚴的國歌聲中拉開序幕,會議由宜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劉慶華主持會議。按照程序首先是宜州市政法委書記葉俊明做工作總結彙報,然後是市委書記馬天明做指示,接著就是本次會議先進事跡彙報,最後是省委副書記陸定一同誌講話。
此時身披著紅攜帶坐在第一排全市唯一的“見義勇為”代表王家豪和現場那種熱火朝天的氛圍顯得有股格格不入的冷靜,好像今天他隻不過是參加一次沒有表決權的鎮黨委聯席會議。
其實王家豪今天能坐在這裏,中間的過程是充滿了一波三折,主要原因出在縣領導意見不統一上。
市裏給嶽南縣的表彰名額是四個,按照正常的分配是公、檢、法、司四個職能部門每個單位一個名額。
但是年初的時候,嶽南縣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暴力事件。嶽南縣在對老城區實施改造中,城建局下屬的執法大隊在執行縣裏下達的強製拆遷任務過程中和一家沿街門麵的經營戶發生了拉扯繼而升級到相互打鬥,造成了該經營戶重傷致殘。
話又說回來,城建局下屬的執法大隊的人員招聘來源本來就存在著很嚴重的問題。除了大隊長和教導員幾位主要領導是縣裏城建局正式工作人員,其他的隊員都是社會上的閑散人員。平時沒事各自忙各自的事,一旦來了任務緊急召集換上執法大隊的製服就成了執法人員。
沒有專門的培訓,沒有專業的管理,這樣一個隊伍不出事那才怪了!
恰恰是在這次執法的過程中,一名執法隊員和這家被拆遷的經營戶同在老街上做的都是賣鹵鴨的生意。兩人原本就為了生意發生了好多次的爭鬥,這下執法隊員借著強拆的好機會借勢報複了這個經營戶,在拉扯和打鬥的過程中格外的出力,將經營戶打成了重傷致殘。
這事後經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認定是刑事案件,移交到了縣法院。但是縣法院在接手審理這起案件後,從主審案件的副院長到下麵幾個部門的領導集體收受那名執法隊員人家屬的賄賂,歪曲案件事實將那名執法隊員執行了判一緩二。
被受害人家屬知曉判決結果後非常的不滿,一股腦的將這事捅到了市裏。由於市紀委的介入,該案件經市中院的複審,認定縣法院在案件的審理中嚴重存在篡改事實,後改判那名執法隊員有期徒刑5年。那名主審案件的副院長被縣紀委雙規,其他幾個部門的領導也被處以降級和降職的處理。
就因為這起案件,縣法院這次的先進代表名額成為了一個焦點。做為力主縣法院的縣長孫愛民認為縣法院雖然出了問題,但是不能抹殺該單位的全部成績,該表揚的還是必須要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