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納,今天的計劃這樣安排,我們先去特馬港提貨,然後拉貨到酋長奧蘇拉的村裏駐紮,我們準備在那裏挖金,暫時不回這裏了。今天你的任務依然是開車和翻譯。”阿龍擺著老板的架勢,布置任務。納納點點頭,他拉起我們的行李放到車上的後備箱裏,我們也鑽進破車直接往特馬港進發。
由於之前已經打過招呼,我們要求清貨代理商送貨到達指定地點,不過我們得支付運費。搭載貨櫃的卡車非常順利地駛出港口遠遠地跟在我們的後麵朝一個名叫埃恩費的村子裏前進。
卡車司機是一個身材健壯的黑人小夥,濃眉大眼,十分健談。隻要是中途停車休息的時間,他總是拉著我們的手滔滔不絕地說了個半天,如果不是有納納這個擋箭牌我們非得被折騰個死去活來不可。我們和貨櫃毫無懸念地到達埃恩費村的酋長家,阿龍又花了一些冤枉錢托人把淘金的設備卸了下來。他打發卡車司機走後,我們坐在奧蘇拉的家裏通過納納的翻譯再次跟他商討挖金的具體注意事項。奧蘇拉提出要簽訂一份書麵合同和支付一筆三萬塞地進場費後,才能到礦區開采。
采集大礦的門檻很高,加納以岩金為主的大型金礦早被英、美等大公司圈走,河灘邊的砂金,不適宜大型采金設備開采,我們老家的采金人當年在東北采金摸索出的砂泵機等機械正好派上用場。大部分的采金人開采小礦,往往通過一種介於合法與不合法之間的運作模式——與酋長合作,即酋長出地,我們出人力、物力、財力。
酋長並不反對與我們合作采金,除了經濟利益,還因當地人的采金工藝比較落後。根據加納法律規定,所有小礦隻能由本地人開采,雖然政策允許,但是他們人更需要資金、技術和設備。加納法律將金礦分大礦和小礦兩類:二十五英畝以下小礦僅限加納本國人開采,外國人隻能投資開采二十五英畝以上的大金礦。加納素有“黃金海岸”之稱,黃金開采已有上百年的曆史,目前探明黃金儲量大約九百八十五噸,屬於非洲第二大黃金生產國。
加納的礦產資源國有,土地歸村莊首領所有,地麵農作物歸村民所有。采金人一般通過中間人聯係當地酋長,尋找持有采礦許可證的地主後,先交一筆進場費。采金人還需對地上農作物給予一次性補償。阿龍和奧蘇拉簽訂的書麵協議中規定,奧蘇拉淨提每日黃金產量的百分之十。
入場的手續辦理完畢,我們暫時居住在奧蘇拉家裏一兩天,隻等阿龍原先找的那五個老鄉來此跟他會和之後,我們即可進場挖金了。阿龍的那五個老鄉我一個沒見過,由於阿龍還沒找到合適的礦源。他們到達加納之後阿龍安排他們去別的礦場寄宿順便打點工,等找到礦源在緊急會合。
淘金是個重活和細活,一個人能幹,兩個人也能幹。可是人少事多忙不過來時,工作的效率可想而知,正所謂人多力量大,因此很多的淘金客往往都是組合在一起。阿龍的電話打出後不久,他原先召集的人馬也陸陸續續地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