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作者:吳麗瑋
在律師朱顯理及他所在的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看來,無論是與樂清市寨橋村村民簽訂提供法律服務的協議,還是該協議的解除,都本該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案子”。錢雲會之死,讓朱顯理背上了“騙錢律師”的罵名,最終他退回了全部40萬元的律師服務費——律師與這個村莊,因為錢雲會的離奇死亡,顯然不再隻是一個普通的案子。這個極度弱勢的村莊,以及它被盤剝、被損害的命運,即使在與律師的關係裏,也清晰可見。
消失的呼喊者
村長錢雲會的死亡讓這個海邊的村莊終日被喧囂所覆蓋。副村長錢文福為了找到當年付給朱顯理40萬元律師費的發票,在村裏尋找錢大銀,結果他和家裏人找尋了多日,仍沒有找到。“現在村裏太亂了,好多人都被抓走,其他人也躲起來了。”錢文福說。
錢文福是目前村裏極少數能講清事實的人,他普通話比較標準,說話非常慎重,有些問題,他會認真地回答:“這個我不清楚。當時我沒有參與。”可能這也是他到目前為止還能在村裏自由活動的原因之一,那些為爭取村裏土地而激進維權的人,基本已經因各種理由被當地公安機關予以拘留,剩下的也大多過著晝伏夜出的生活,不敢高調地在村裏出沒。錢雲會死後的一段時間,村裏的青壯年男人幾乎都躲在外麵睡覺,有時候晚上找不到地方,隻能在柴草垛上湊合一晚。
錢文福告訴本刊記者,2007~2008年錢雲會在北京上訪期間,王立權、錢大銀也曾經來過北京幾次。現在王立權的去向不明,隻有錢大銀一個人對聘請律師幫村裏打官司的事情了解得較為清楚。這個海邊的捕魚村裏,年輕人幾乎都出去打工,留下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錢大銀雖然不會說普通話,但作為村裏老年協會的骨幹,他儼然成了弱勢村莊裏的核心人物。他和村委會委員王立權每次到北京,都會跟著錢雲會去事務所找律師朱顯理了解案件的代理情況。村委會的賬戶凍結後,村委會的錢全都存在錢大銀的賬戶裏,顯示著他在村莊裏的權威。
除了村裏人外,另一個了解事實真相的人是在北京的袁迪貴。袁迪貴是樂清永嘉人,在北京做服裝加工生意。由於沒有本村的朋友,錢雲會來北京,首先投靠的就是鄰村的袁迪貴。朱顯理和袁迪貴同為永嘉人,朱顯理的爸爸目前還住在村裏。正是通過袁迪貴,錢雲會認識了朱顯理。1月8日,袁迪貴失蹤。袁迪貴的愛人朱小華說,袁迪貴當天下午到司法局去取40萬元律師費的發票,取回來的路上給朱小華打了電話報平安,之後就再無音信了。後來獲知,袁迪貴被浙江省公安廳、樂清市公安局抓回到樂清市拘留所。
律師的職責
2007年下半年,來北京上訪的錢雲會希望獲得一些法律援助,他向袁迪貴求助。朱小華告訴記者,袁迪貴平時喜歡法律,有時候能幫別的生意人看看合同,他最得意的一次,是幫助同一個服裝商場的其他商人,最終成功解決了關於攤位費的糾紛。“老袁解決一些小的糾紛還行,但他沒有律師資格證,錢雲會找他幫忙的時候,他不敢答應,於是給錢雲會推薦了朱顯理。”
2007年10月29日,錢雲會代表寨橋村村民與朱顯理簽訂了提供法律服務的協議,在這份協議中,雙方約定,針對這場土地糾紛,律師要向村民提供法律谘詢和指導;協助村民向有關部門反映土地糾紛問題;代表村民參與政府及相關方的談判;代理起訴、應訴,參與調解和和解。
兩高律師事務所的一位熟悉該案的合夥人告訴記者,這起案件的代理費40萬元,是根據村民要求賠償18.94億元的標的額計算出來的。“18.94億元,隻收取40萬元,這才占多大比例?這樣的費用已經算是很少的了。”雙方約定了付款的方式和時限:2007年11月,先付25萬元,在委托事務進入實質狀態後,再付15萬元。實際上這15萬元在2007年12月也已付清。“朱律師在合同還未簽訂前,已經開始幫寨橋村做事。錢雲會剛到北京上訪的時候就被公安機關抓起來了,當時有村民來找朱律師,正是朱律師通過正常途徑幹涉,錢雲會才放了出來。錢雲會回來之後,雙方才簽的協議,之前朱律師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完全是幫忙的。”
這位合夥人承認,在雙方的協議期間,朱顯理提供的法律幫助是“幫他們寫上訪材料,引導他們正常地維權”。而村民的要求顯然不止於此,錢文福說,村民的要求是律師幫村裏打贏官司!但這位合夥人並不認可這種說法:“朱律師建議錢雲會去打行政訴訟,但他們沒打。既然沒有訴訟,那就是按照協議的條款,提供其他的司法服務。不過朱律師也沒有代表村民與政府談判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