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小頂缸爸爸的“後來”:命運殘忍喲嚎啕大哭(3 / 3)

春節,駱明建終於攜妻兒回到老家臨海市一個偏遠的小鎮,一家人團聚,大嫂還用新買的DV為全家錄像,就在大家一遍遍欣賞錄像時,駱明建被父母拉到屋外說:“兒,這駱念怎麼看上去和你一點不像,也不像他媽?”駱明建當即反駁:“怎麼可能?”當晚,駱明建翻出手機中兒子的照片,越看心裏就越發毛,鼻子、嘴型都不像!難道這不是自己的孩子?考慮到鍾婭的脾氣越來越差,他不想惹怒妻子,如果這萬一是個誤會,那鍾婭肯定跟他沒完。

國慶節返回台州後,駱明建迫不及待地抱著兒子走進了台州人民醫院,申請親子鑒定。還未鑒定,光是血型就露餡了,他是O型血,鍾婭是B型,孩子卻是A型血!孩子根本不是他的!

駱明建不想影響到孩子,2012年3月初,他終於一紙訴狀把鍾婭告到臨海市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理由是“感情不和,性格不合”。臨海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在一個多月後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因考慮到頂缸的隱私,駱明建一直在進行激烈的思想鬥爭。2014年1月,駱明建決定,自曝隱私,再次起訴。他提出,駱念的撫養費應該由被告承擔;同時本案訴訟費用也由被告承擔。要求判令鍾婭返還包括分娩費用在內的共計8萬3千多元,同時要求賠償精神損失2萬元。

與此同時,駱明建找到了杭州迪安醫學檢驗中心司法鑒定所做親子鑒定。親子鑒定於第二次開庭前出了結果,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排除駱明建與駱念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係。”

第二次開庭還沒進行,親子鑒定結果出來讓所有的人大吃一驚!鍾婭沉默不語,最終,才道出她心中一直不敢肯定的一個事實。2006年下半年,她在和駱明建因為分不分手時發生過一次爭吵,到校外的酒吧喝酒,結果喝醉了,和一個男人有過“一夜情”經曆。“如果孩子不是駱明建的,那應該就是那次事件,我懷上的是那個男人的孩子……”而“那個男人”,鍾婭由於沒有留下聯係方式,現在已無從查找!她一直以為,這個孩子就是駱明建的,所以在臨產時才找到駱明建,兩人最終結婚。

遲來的真相,讓駱明建崩潰,毀掉自己的青春和夢想,六年血汗養育的竟非親兒!而且,他也沒想到,鍾婭竟然是這樣一個隨便的人,竟能到酒吧裏尋找刺激,和陌生人開房!駱明建當庭對著鍾婭咆哮!由於鍾婭不肯離婚,案件進程緩慢,兩次跨年的庭審中,駱明建一說起這事就淚流滿麵。最終,法庭認為,法律規定的夫妻間互負忠實義務,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鍾婭出軌,是在結婚之前。因此法院不支持駱明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對於駱明建的訴訟請求,鍾婭不認同。她說,同意離婚,但她沒有隱瞞和欺騙,確實是不知情(當年年少無知,根本不會想到那“一夜情”會留下孩子)。但法院認為,駱念非駱建明之子,駱建明主張返還撫養費用、醫療費用均符合常理,法院予以支持,但對其他諸如“周歲花費”等費用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2014年3月6日,臨海市法院最後判決:準予原告駱明建與被告鍾婭離婚。非婚生子駱念由被告鍾婭撫養。鍾婭返還駱明建為駱念支付的醫藥費及撫養費等共計人民幣16000餘元。案件受理費和鑒定費合計4000餘元均由被告鍾婭負擔。當天,駱明建拿到了離婚協議和一共2萬元的賠償後,他蹲在法院門口號啕不止,因為自己在最青春的年華,本該成為名校驕子,風光前程無限,卻因為那場稚嫩的烏龍擔當,使他的人生軌跡偏離了方向,其損失無以為計!

更讓他痛心的是,幾天後,他發現自己在社會底層的忙碌的動力也沒有了。此前,兒子是他的精神支柱,再苦再累也值!離婚後,他想念兒子的聲聲爸爸,思念兒子那張稚嫩的笑臉,常常翻看著手機裏兒子的照片,落淚不止。六年稚嫩的擔當裏,他傾注的滿是父愛,而讓他心酸的是,鍾婭對他滿是恨意,他曾幾次提出想看看駱念,被鍾婭堅決拒絕,鍾婭不想讓他再打擾她和兒子的生活。

離婚後,駱明建再也沒看到兒子一眼,六年頂缸留下的隻有淚水,他至今無法振作,終日沉浸“如果當初沒有”的悔恨之中……

(因涉及隱私,當事人姓名做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