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18年冤殺案重審為何久拖不決
10月30日,曾轟動全國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冤殺案”(以下簡稱“呼格案”)啟動重審程序的消息引起全國關注。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發生一起廁所命案,呼格吉勒圖被警方認定為凶犯。案發61天後,剛滿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2005年,背負10條人命、作案27起的趙誌紅被抓後,主動供稱對9年前的“呼格吉勒圖案”負責。呼格吉勒圖因此被懷疑為冤殺,各方人士屢次呼籲對此案重審,但一直久拖未決。
記者就冤案寫5次內參推動重審
最先將此事報道出去的是新華社內蒙古分社政文采訪部主任、高級記者湯計。近日,湯計向記者講述了5次內參推動“呼格案”重審的情況。
湯計說,他的第一篇內參寫於2005年11月23日,距離趙誌紅落網剛好一個月,多年在內蒙古政法係統的良好人脈讓他獲悉這起存在巨大疑點的冤殺案,並在獲知消息的第一時間將情況形成文字,以內參的形式發往北京。“發給誰?”對於記者的提問,湯計保持緘默,“這是機密,不能說。”但他表示當時的多位政治局委員是看到了這篇內參的。
2006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組成了案件複核組對案件進行調查。同年8月,複核得出結論,“呼格案”確為冤案。
就在湯計等待有關部門對結論明確表態的時候,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誌紅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庭上,公訴機關對趙誌紅招認的10起強奸殺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訴,唯獨漏掉了1996年4月9日的那起案件。趙誌紅當庭指出了這一問題,法庭審理因此中斷。2006年12月8日,湯計在對案件複核情況進行了詳細了解後形成文字,並於同日將內參發出。
2006年12月20日,湯計寫下第三篇內參。“在我寫完上一篇內參的第8天,有一個警察交給我一封趙誌紅寫的償命申請書,我原文不動地發到北京。”湯計說,“這篇內參很快就被批示下來了,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
為了擴大影響,2007年湯計寫了關於該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內參”,在全國黨政係統發行。隨後,媒體根據湯計的內參形成報道公開發表在網絡上,“呼格案”在全國範圍內引起關注。
2007年11月28日,湯計完成了第五篇內參,根據法律界人士的意見,直接呼籲案件跨省區異地審理“呼格案”。最高法從內蒙古調閱了“呼格案”的案卷,對案件直接予以關注。
“有一股力量使該案久拖不決”
“我的內參,當時中央有關領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都進行了批示,原本應該擇日宣判的趙誌紅案件,被最高法叫停了,就再也沒有開過庭,一直到今天,趙誌紅還活著。”
“有人跟我說過,這個案子一直不能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問題就出在當時的自治區法院,中央、最高法、最高檢都對案子的重審有過指示,自治區黨委、政府也有明確的態度,但是當時的自治區法院就是執行不下去。”湯計認為,其中原因可能涉及國家賠償的因素,因為國家賠償是需要自治區法院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