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九章 英雄落幕(1 / 2)

“唉!”

當警察這麼多年,這是張雄不知道第多少次如此滿腹難受的歎氣。

這種追訴期製度,讓華國少了很多冤假錯案,但同時,也讓不少當年被謀殺、死不見屍、失蹤後死亡的人,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即使之後找到了嫌疑人,也對嫌疑人無計可施。

可謂寧可放過一千,不能錯殺一人。

這樣真的好麼?

當然是利大於弊的。

當基數擴大到16億百姓,這種製度能保證更多人的安全。

但是這個製度是完美的麼?

看著麵前的賀成功,張雄無論如何都不能昧著良心這麼誇讚。

“但是,不值得啊!你這種人去跟他們抵命,不值得啊!”張雄苦口婆心的勸說道。

賀成功的聲音終於變得有些猙獰:“有什麼不值得的?我的前期被殺死,我的大兒子被殺死,我的第二任妻子被我親手殺死,我以為的第二個兒子也被我親手殺死,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那一對奸夫淫婦,不論付出任何代價,我都要他們死!要他們死!”

看著狀若瘋魔的賀成功,張雄的心中都有些寒意。

被毀了一生的成功人士,一旦獲知真相之後,真的太可怕了!

喘了幾口粗氣,賀成功笑道:“更何況,我會死麼?”

張雄聞言眼睛一亮:“對,你是投案自首!而且當年的案件雖然無法追訴,但隻要媒體炒一炒,輿論幹涉司法,讓民眾覺得你情有可原,法官就肯定會減輕罪行,不會執行死刑,就是無期徒刑!”

說著說著,張雄也興奮了起來:“但是我們國家的無期徒刑可不是關押致死,而是最高23年,正常20年就能放出來,如果你在獄中表現良好,還能獲得減刑的機會,最高可以減刑一半,那就是10年!”

說完,張雄一拍大腿:“都不用18年,10年之後,你就又是一條好漢了!”

賀成功笑了笑。

當警察一定要懂法麼?

熟悉就夠了,早些年上崗的警察根本不會對法律有太多的研究,即使是現在,絕大多數警察都沒有考過司法考試,對於法律隻能說是因為常用所以了解,野蠻生長派,而非學院派。

所以張雄考慮的還是簡單了一些。

在故意殺人罪中,還有各種定性標準和量刑標準。

而且自己是故意殺人麼?

那個刹車片確實是自己改的,可是對於一個本就愛好改裝車的人而言,改一改自己的車有什麼?隻不過自己還沒改裝好,自己的妻子又沒告知自己就開車出去玩兒了而已。

出了意外,妻子和兒子全都慘死,我也很難受啊!

這樣你還要判我死刑?

你是魔鬼麼!

再加上各種打點和各種交涉,援引各條法律條文之後,賀成功相信自己最多隻需要8年就能從裏麵出來。

8年。

對於一個年近五旬的商人而言,實在是太久了。

足夠這個世界日新月異,足夠讓人們的支付方式從帶現金變成用手機,足夠一個市值千億的龐然大物驟然成型,然後轟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