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新朝八年全國的工商業及其稅收有了根本性的好轉之後,曾經在建朝初期還算是比較重要一項的官田收入就沒有太大的權重了。官田集中於京畿一帶及其周邊,也是從在東南一帶落戶不久就有所考慮的。
新朝對於西征歸來官兵的田地封賞也很早就有了大致的規劃:二十萬主要參戰人員撫恤者排除誌願留守西域和泰西一帶的幾萬官兵外,大致有十七萬戶授田在距離南京並不算太遠的東南一帶。在田地的分配上也大致比較平均,按照田地好壞產出為基本,三十畝或約新朝百石的常年產出為基本。這是此時代一個壯勞力按照上等田的耕作標準所能負責的極限。在配備了改進後的生產工具及一些畜力之後也隻能說全家人的農活不再像過去那樣辛苦了而已。當然,東南一帶的田地也有好有壞,較差一點兒的常年畝產大概在二百五十斤折算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好一點兒的畝產在四百多斤二百五十公斤,折合宋時四五石左右的標準。三石三四鬥是官田狀況的一個平均數。這些稻田的產量還是按照成品的米而不是未脫殼的稻穀來評價。
東南一帶優良的土地資源,重要在必要的勞動力投入之下,幾乎就能抵消掉21世紀“勞動力外出流失嚴重下的懶漢式水稻農業”所擁有的一切現代化加成。平均畝產逼近現代水稻畝產平均數。這也是時代的不同給農業帶來的重要影響。
這樣算下來,按一戶五口人計算,排除一些生產成本投入乃至並在考慮兩成左右的“重賦”,在不進行太多副業的情況下,這樣富庶的土地上也能保證平均每人口十三四兩,折合現代四五千RMB年人均水準的收入。看起來雖然不怎麼高,但僅僅是從數石到十幾石的農業經濟狀況改變,已經能讓農村的生活發生不小的變化了。
每戶人均折合十幾石成品米上下的糧食顯然吃不完的,大部分都可以轉化為現錢上的收入。每戶算起來一年的現錢財富收入就可以達到四十兩左右,按照此時代三四十年左右的長周期來看,幾乎不比上千兩的傷殘撫恤少太多了。
當然,新軍主力部隊中大概三四萬人左右的西征陣亡及永久傷殘人員在土地方麵的所獲則至少按照二百石左右的產出來分配;幾十年內的土地剩餘收入也可以相當於現錢收入。為了解除一些人的後顧之憂。在農業雇傭政策上新朝也做出了一些比較寬鬆的安排。隻要土地石高標準不超過一定現額,就不在對農業雇傭進行太多的政策限製。
張洋做為英勇勳章獲得者,同時也是一個身無多少牽掛在新朝比較典型的“單身少年”,成婚後也不過是“嶄新家庭”,每年上百石的收入加上幾千兩硬通貨的財富已經可以讓人在這個年代過上超越一般小康意義上的生活,在鄉裏也不會比在城裏那些吃皇糧的人差多少。更可以隻在城裏落戶而不忙著農活,最多年關的時候回去看看,甚至如此都沒必要。關於西征人員租佃方麵的管理,也可以向政府申請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