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張恨水的擇偶觀想到的
文化
作者:木匠
看過各大衛視的相親節目,有些事情,總覺得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來相親的女嘉賓們十之八九都自我感覺十分良好,開出的條件都不低,一要人好,二要有錢,三要由著她頤指氣使:男嘉賓們則大多極盡迎合之能事,也不管做到做不到,全都一味地說行。真見了鬼了,這世道,明明剩女一片,那些個女嘉賓,除極個別勉強夠上閉月羞花的外,大多也是普通長相。稍微像點樣的小夥子,找個媳婦真那麼難嗎?何至於如此低三下四。
近讀民國文林所著《細說民國大文人——那些文學大師們》,其中一節說到小說家張恨水的擇偶標準。張恨水說:“綠蔭樹下,幾個好友,談至擇妻的問題。有人說,要美麗的,我以為不如賞花。有人說,要道德好的,我以為不如看書。有人說,要能幫助我的,我以為不如買架機器。有人說,要能讓我快活的,我以為不如找各種娛樂。
說到這裏,朋友不能再找出好的標準了,就問我要怎樣的人'我說總而言之,統而言之,要一個能了解我的。”這話說得真是太合我的心意了,我想張大師所謂“能了解我的”,絕不會是隻想“了解”我存款有多少,住房有多大,並是不是肯心甘情願地一輩子拿她如女神一樣地供著。而應該是興趣愛好,脾氣秉性如何。“我”亦不求她如何的貌美如花,如何的高貴典雅,如何的溫婉賢淑,隻求她能與“我”價值觀相近,至少是比較能夠認同我的價值觀即可。後來又有女子問張恨水擇夫的標準,他說:“要說話誠實,做事有秩序,且知衛生。身體強壯,而不肥胖。無論學文學、學科學,都要喜歡文藝,有美的意味。無不良之嗜好,無虛浮之習氣,所入雖不必太豐,然家庭及子女教育之費,必能努力羅致(但有不得已者,亦可原諒)。合乎以上幾個條件,女子似乎就可以嫁了。至於大腹便便的官僚政客。滿口新名詞的大代表,身酒香水、臉擦雪花膏的荷花大少,這種人,未必不可取,但是以言終身的良伴。那就差得遠了。”餘亦深以為然。其實,張恨承的時代,還是社會普遍認同男尊女卑的時代,現如今都男女平等了,怎麼還大不如從前了呢!什麼叫平等?平等就是“女子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不再是天經地義,而現實的情況卻是,女子嫁漢不僅要穿衣吃飯,還要穿名牌吃大餐,還要住有大屋出有小汽車,還要她的男人對她俯首帖耳,她對也是對,錯也是對,簡直就沒個天理。更可氣的是,這些相親節目請來的一些所謂情感專家們也一個勁兒地在為這種腐朽的、極其不道德的、充滿著銅臭氣的情感模式——說“情感模式”其實都有點褻瀆“情感”這個詞——搖旗呐喊,這種專家都有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