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百世兵家之師
釋典
《孫子兵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兵書,也是中國兵學的奠基之作,它的誕生標誌著中國兵學的誕生。其作者,是中國春秋時的孫武。
孫武,字長卿,春秋末期齊國樂安(今山東惠民)人,生卒年月不祥,約與孔丘同時期。他出身於貴族家庭,早年接受過兵學熏陶,有一定的實戰經驗。齊景公十六年(公元前532年),齊國貴族發起內亂,他沒有繼承父親職位出任齊國卿士,而是讓位其弟,隱居於吳國羅浮山麓(今江蘇吳興),潛心研究兵法,寫成《孫子》13篇。據《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載,他“善為兵法,僻隱深居,世人莫知其能。”
作為中國現存最早的兵學專著,《孫子兵法》在國內外被譽為“兵學聖典”,“百世兵家之師”、“世界古代第一兵書”。
從哲學層麵上講,《孫子兵法》體現了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南開大學曆史學院劉澤華教授更是認為“《孫子兵法》應與同時代的《老子》、《論語》並駕齊驅,媲美相輝,不妨稱之為中國古代智慧之鼎的‘三足’。《孫子兵法》以‘剛’為基點創建了辯證法,《老子》以‘柔’為基點創建了辯證法,《論語》以‘中’為基點創建了辯證法。”
可以說,劉澤華教授對《孫子兵法》的評價是極為中肯的。整部《孫子兵法》到處是矛盾,敵我、彼己、眾寡、強弱、攻守、進退、勝敗、奇正、虛實、迂直、利害、患利、勇怯、勞逸、飽饑、安動、靜嘩、久速、治亂、遠近、得失、安危等等,但它們卻都是既對立又統一的。
“知彼知己”,是《孫子兵法》的傑出命題。說的是彼、己雙方的情況,這就包含著理性全麵觀察問題的思想。
在孫武看來,任何的情況都是利害摻半,憂樂相雜的。他在論軍爭時說“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軍爭》),要求將領考慮問題必須“雜於利害”(《九變》),因為“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九變》)。
謀略也是《孫子兵法》中的一個重要的內容,引用華中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趙國華教授的話來說就是:“孫武的理想境界在於一個‘全’字;孫武的作戰方法在於一個‘爭’字;孫武的價值取向在於一個‘利’字;孫武的思想核心在於一個‘謀’字。”
《孫子·計篇》這樣寫道:“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意思是用兵打仗是一種詭詐的行為。所以,能打裝作不能打;要打裝作不想打;要向近處裝作要向遠處;要向遠處裝作要向近處;對於貪利的敵人,要用小利引誘它;對於處於混亂狀態的敵人,要乘機攻取它;對於力量充實的敵人,要加倍防備它;對於強大的敵人,要暫時避開它;對於易怒的敵人,要用挑逗的辦法去激怒它;對於卑視我方的敵人,要使其更加驕傲;對於休整得充分的敵人,要設法疲勞它;對於內部團結的敵人,要設法離間它。要在敵人無準備的狀態下實施攻擊,要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采取行動。這是軍事家取勝的奧妙,是根據隨時變化的情況,隨機應變,不能事先規定的。
孫武明確提出“兵以詐立”,從根本上否定了之前所謂的“仁義之兵”,用具體的謀略來指導實際的戰爭,在戰爭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曆代都有《孫子兵法》的釋注,今譯本有黃樸民的《白話孫子兵法》。
《孫子兵法》與企業管理
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經說,125年前,當大型企業首次出現時,能夠模仿的惟一組織結構就是軍隊。美國著名的銷售戰略專家傑克·特勞特在《市場銷售戰》一書中,論述了像“遊擊戰”、“側翼戰”、“進攻戰”、“防禦戰”等不同的戰略原則。著名的藍徹斯特“安全法則”則從軍事上保持優勢所需的軍力對比,推出企業品牌市場地位安全的下限、相對安全線、絕對安全線。可以這麼說,管理者精讀深悟一本傑出的兵法書籍給自己的企業管理活動帶來的影響必然是全方位的。
作為“兵學聖典”,《孫子兵法》中包含的管理理念值得所有管理者精研深究。
戰爭必然給雙方帶來損失,所以任何戰爭的最終指導原則是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利益。如果不付出代價而獲利,那麼就是“全勝”。所以孫武說:“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謀攻)。意思是指導戰爭的法則以使敵國完整地降服為上策,擊破敵國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完整地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它就次一等;使敵人全旅完整地降服是上策,擊破它就次一等;使敵人全卒完整地降服是上策,擊破它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完整地降服是上策,擊破它就次一等。所以,百戰百勝,不算高明中最高明的,不戰而使敵人降服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