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領導者的用權指南
釋典
《韓非子》為法家代表人物韓非所著。
韓非(約公元前280~前233),戰國時期韓國(今河南西平縣)人,思想家、政治家。出身貴族,是“韓之諸公子”,曾師從荀子。《史記》記載,他“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
韓非好刑名法術之學,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未被采納,於是埋頭著書,即《韓非子》,共55篇,10萬餘言。後來,秦王嬴政看到了韓非的文章,非常讚賞,就起兵攻韓,迫非來秦。在秦國,韓非勸秦王攻趙國存韓國,這一觀點為嫉妒韓非的李斯、姚賈等人陷害他提供了口實,於是將韓非投入獄中。不久韓非在獄中被毒殺。
韓非是法家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理論家。在他以前,法家已經有慎到的“勢”治、申不害的“術”治及商鞅的“法”治之說,韓非綜合了三人的學說,認為法、術、勢三者都是國君治理國家時不可或缺的。他說:“明主之行製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韓非子·八經》)意思是明主像天,因為他依法行事,公正無私。明主又像鬼,因為他有用人之術,用了人,人還不知道是怎麼用的。這是術的妙用。他還有權威、權力以加強命令的力量。這是勢的作用。這三者“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
在韓非法、術、勢的思想體係中,核心因素是勢,勢既是出發點,又是歸宿。“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製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威勢者,人主之筋力也”(《韓非子·人主》)。天子之所以能享有天下,號令諸侯就是因為勢。勢就是君子的筋骨。而法與術則是君王守勢的條件。
任何一種政治手段都應該以治下的人性為基礎。在韓非子看來,“民之故計,皆就安利而辟危窮”(《韓非子·五蠹》);人生性驅利避禍,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此事實正是一切法律製度得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韓非並沒有像他的老師那樣,主張教化“惡”的人性,使之向善,而是充分利用人性的這一弱點,去建立賞罰製度,以製度來治天下。所以,他說:“凡治天下者,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韓非子·八經》)。
因為人天性自私,人與人之間功利遠大於情愛,“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韓非子·難一篇》),所以統治者用“術”也是保勢的必要手段。
“術”不同於“法”,“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是為達到某種目標而訂立的強製性製度,應明文公布;“術”是統治者控製其臣下的技巧,應深藏於胸,擇機而用,不能示人;“法”靜態的,而“術”則是動態的。
韓非子認為君臣是不同的利益主體,在這種利益衝突中,如果君主不懂得“操術”,就極可能導致“臣下輕君而重於寵人”(《韓非子:八說》)。
那麼如何“操術”呢,韓非子說“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權,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韓非子·定法》)。
在《韓非子》中,處處都表現出耐人尋味的冷靜與智慧,雖然每每受到以儒家為代表的主流文化的非議。然而,縱觀中國曆史,統治者卻多是外儒內法,以法家的理論為治國核心。
今存《韓非子》最早的注釋本是唐代注《韓非子》20卷,著者不詳,今譯本有梁啟雄撰《韓非子淺解》等。
《韓非子》與企業管理
從總體上講,韓非子的法、術、勢實際上就是告訴領導者,要管好一個組織的核心問題是權力的問題。法是權力的表現形式,術是權力的手段,勢是權力的歸屬。要製定嚴明的規章製度、清晰和強有力的獎罰措施;要懂得公司權力的分配與集中,將核心權力控製好,以保證自己的領導之勢。
企業管理中,領導人居於層級組織模式的上層,這種居高臨下的地位就使他具有了一種位勢優勢,這就是企業領導者的“勢”。隻有守住了這種位勢優勢,領導者才能有效地控製下屬,行使決策權。
而領導者的勢位優勢是通過法定的權威程序來實現的。領導者的任命必須通過層級節製與權責關係的縱向運行所形成的等級結構組織的認同,換而言之,領導者的位勢優勢必須得到許多規章製度的有效保護與維持。
現代意義上的“法”已多是西方文化中所謂的“法”,而與中國傳統所謂之“法”有了很大的差別。在西方,法規詳細規定了組織的所有秩序,而中國傳統意義上的“法”更多成分是“禮”,組織與秩序也大部分存在於“禮”。而且西方立法是從權利出發的,它規定組織與秩序的功能。中國傳統的“法”則更多地從義務出發,隻能起到防止破壞現有秩序的作用。
這樣,用“法”守“勢”就一定要考慮到中國之法的一些弊端,即習慣的惰性。法生於禮,禮用於規範日常行為,當這種規範成為習慣時,就並不是一紙文書能夠改變的。這時,領導者們就應該用一些技巧性的東西了,這就是“術”。
韓非子認為用術就是“循名而責實”。“實”就是企業中擔任職務的員工。“名”,是這些人的頭銜。“循名而責實”就是說擔任該職務的人應當合乎理想地做到什麼事。所以領導者的責任就是把某個特殊的名加於某個特殊的人,也就是把一定的職務授予一定的人。這個職務的功能,早已由“法”規定了。也由其“名”指明了。
領導者怎麼樣為特定的職務選擇合適的執行者呢?韓非的回答是,用“術”。韓非說:“為人臣者陳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韓非子·二柄》)。以臣子自己所言所行來分派任務,再以結果看效果。好就賞,不好就罰。這樣一來,一切不稱職的人就都淘汰了,隻剩下稱職的人擔任職務了。
在《韓非子·內儲說》中,韓非還為君主總結出了具體的“七術”:“一曰眾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聽責下,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可見,“術”可以彌補“法”之僵硬,使領導者更有效地行使領導權。
現代管理是人性化管理,韓非子的思想為現代管理注入更為冷靜,更為理性,也更為深透入骨的管理思想。
大家眼中的《韓非子》
有一部書不是曆史書,但確實很有用處,就是《韓非子》。這本書的內容基本上涵蓋了今天政治學、管理學的主要觀點和主要論證方法。《韓非子》非常深邃,在我看來,它的地位比尼科洛·馬基雅弗利(NiccoloMachiavelli)的《君主論》重要得多。
——許倬雲國際著名曆史學家
中國在春秋戰國時代就有了不起的這種鼻祖韓非子,我後來才知道美國哈佛大學把韓非子全部翻為英文,在他的法學研究所努力地研討。
——餘世維哈佛大學企業管理博士後
《韓非子》中的管理智慧
1.明君之行賞也,曖乎如時雨,百姓利其澤;其行罰也,畏乎如雷霆,神聖不能解也。故明君無偷賞,無赦罰。——《韓非子·主道》
[譯文]英明的君主施行獎賞的時候,溫潤得就像及時雨一樣,百姓都蒙受他的恩澤;他施行懲罰的時候,威猛得就像雷霆一樣,即使是“神聖”也不能獲免。因此英明的君主不隨便給予獎賞,不任意免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