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招兵去送死(1 / 2)

明曆112年九月,朗普瑞斯正常發放任務日期的第二天。

平時的這個時候應該算是朗普瑞斯最靜的一天,因為前一天發放任務,領到任務的都去執行任務,沒領到任務的隻好去獵殺一些野獸,賣些皮毛掙錢。但今天朗普瑞斯再次熱鬧了起來,因為傭兵會大清早又貼出了任務單。

“S級任務:

內容:隨蓋斯特守衛軍一起進行軍事行動。

要求:1,聽從軍隊將領指揮,否則取消任務資格。

2,必須以傭兵團形式領取任務,傭兵團人數不得少於二十人。

3,沒有數量限製,隻要是超過二十人的傭兵團就可領取。

時間:三天後蓋斯特城南集合,隨軍隊一起出發。任務時間大概十天,期間一切物資糧食由軍隊負責。

酬金:一個兵傭團至少二百個金幣,總數按人數定。立功者可追加一百至一千不等。

伊特帝國蓋斯特行省附屬城朗普瑞斯傭兵會。”

最後是一個伊特帝國鑽石的標誌。

這一個任務單開始隻有寥寥幾人看見,可慢慢的多張任務單麵前擠滿了人,傭兵們跳過內容、要求和時間,直接看到了酬金,隻要酬金可以沸騰他們的熱血,別說是隨軍隊出征,就算去獵殺龍,他們都會毫不猶豫。二十個人二百個金幣,一人十個,這樣的酬金足以激起這些實力低微傭兵的鬥誌。

任務更加吸引人的是要求中竟然沒寫等級要求,也就是說沒有戰士級別的人都可以參加,況且人數眾多傭兵會根本不會查。這樣一來,一些普通貧民找上組隊的傭兵,將酬金讓出兩個金幣,目的是讓自己參與進去,這等好事何樂不為。

隨後,紛紛開始招人組隊,場麵異常火爆,可這些人被金幣衝昏了頭腦,自然不知道,他們這是去送死,至於那高額的賞金,死了又怎麼會領到。

還在蓋斯特的艾斯還不知道此事,他昨夜請雷薩胡吃海喝,花掉了整整一個金幣,加上昨晚贏得,如今還剩八個金幣。清晨請人給雷薩母親看病,那是教會的僧侶,治愈魔法師,所修習的都是治療法術,平時便是研究藥物,這樣的人來到貧民區就是一個高價,出手治療又是一個高價。

雷薩賣狐貂的錢隻有兩個金幣而已,完全不夠母親看病的費用,艾斯又拿出六個金幣,一共八個金幣,加上二人不斷的求情,這才情動教會的僧侶。不過金幣並沒有白花,也不負二人的苦心,經過僧侶救治,臨死不遠的雷薩母親,雖未痊愈,但已好了大半,可以下地走路,並做一些不費力的家務,命是保住了。這讓雷薩和艾斯興奮不已,同時雷薩對艾斯的恩情,更加感激。

之後兩個少年決定去森林獵殺野獸,賣皮毛賺些錢,這主要是艾斯的提議,一是他想和雷薩一起在森林中狩獵,體驗有夥伴的感覺,二是他要給雷薩家裏買些日常用品,起碼那些被褥就該換了。

艾斯還剩下兩個金幣,用歐德的話說,艾斯就是個天生的傭兵,他對錢向來沒有概念,向來不會攢下錢為以後考慮,他身上有一個金幣,他就不會隻花掉九十個銀幣。

兩個金幣自己買了一把劍,一把普通的劍,給雷薩買了一把弓,一柄做工精美力量更強的弓,還給雷薩買了一身衣服,他原本那一套實在破爛不堪。如此下來,兩個金幣所剩無幾,幹脆都買了麵包給雷薩母親留下一些,二人帶上一些,便進入了森林。

母親臥床不起的病大部分痊愈,自己又有了新衣服和新弓,雷薩心情高興不已,或許是他這麼多年最高興的一天,對艾斯開口稱謝,卻被艾斯生氣罵道:“你再這樣我們就做不成兄弟了,我們以後可是出生入死的夥伴,我是團長自然要照顧你。” 雷薩對他一笑,也就不再客氣。

經過相處,艾斯發現雷薩是個少言的人,和自己性格有些不同,但這並不是問題,因為友誼已經結下,誓言已經發過。兩個單純簡單的家夥,一見如故,數年之後,便開始一同抒寫傳奇。

有一把自己的劍,一直是艾斯的願望,現在終於達成,艾斯也很是興奮,拿著劍走在前麵不斷的揮舞。

“雷薩,你說我們將來的傭兵團起什麼名字好呢?” 艾斯收劍入鞘,背在後背,興奮對雷薩道。

想了好久,雷薩笑道:“艾雷怎麼樣?我們的名字。”

艾斯搖了搖頭,否定說道:“不好,我們的傭兵團將來不能隻有我們兩個人,隻叫我們的名字不好。”

雷薩點了點頭,“的確,你說吧。你說叫什麼就叫什麼,你是團長!”

艾斯苦思了良久,最終歎氣搖了搖頭道:“我也想不出,算了,將來找一個吟遊詩人,他們最會起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