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顧二很快就將菜給送了上來,一大盤的茶幹,一盤豬蹄,一盆鹵黃豆,還有一盤炒的油汪汪的韭菜。
“楊翰林,方公子,來到這銅陵,吃喝你們就聽我老錢的,準沒錯。”錢若望又讓顧二拿來三隻碗,他給一個碗裏夾了一整隻豬蹄。
這豬蹄選用的是豬的前腿,被豎著切了三刀,然後整隻放在鹵水裏麵煮的。此刻已經被煮的透爛,輕輕的一翻,骨肉就分離開來,熱騰騰的香氣從裏麵衝了出來。
“二位慢用,我老錢就先吃了。”在吃食麵前,錢若望表現的一點也不像是一府的教授,反倒如同尋常市井民一般,迅速的抱起一隻豬蹄,大咬大嚼了起來。
皮肉因為燉的透爛,隻是輕輕的一吸,便滿滿的占據了你的口腔,這種最原始的滿足感,是任何精致的食物都無法替代的。
錢若望隻吃的滿手滿臉都是汁水,原本楊慎還有些放不開的,可看著他吃東西的樣子,也忍不住的咽了一下口水,然後用筷子夾起豬蹄,也咬了起來。
他隻是咬了第一口,眼睛就亮了起來,他什麼美食沒有見過。當年他連皇宮的恩榮宴也吃過,那菜色做的才叫精致。但今日吃這豬蹄,似乎味道並不遜色啊。
“楊翰林,您這吃相還是太文雅了,應該學我老錢,用手抓著吃。這就是市井民的菜,得用市井民的吃法。”錢若望看著楊慎這副模樣,當即提醒著道。
楊慎的眉頭一皺,並未多理睬錢若望。吃飯應該細嚼慢咽,這是他打養成的習慣,讓他陡然換個吃法,他根本就適應不了。
倒是方洪聽了之後,當即放下了筷子,一手抓起豬蹄,輕輕的一扯,豬蹄便被扯下來一大塊的肉,肥肉酥爛,瘦肉香嫩,塞了滿滿一口,別提多過癮了。
錢若望看了方洪一眼,嘴巴咧得更大了。
“二位再嚐嚐這茶幹和韭菜,這個季節,已經過了吃韭菜的最好時候了,等開春的時候來,那才叫一個新鮮水靈呢。”吃完了豬蹄,錢若望又開始鼓搗著二人吃點其他的菜。
這茶幹是煮過的,上麵撒了一層麻油,嚼在口裏,筋道彈牙,清香撲鼻,初食味道極淡,但是,卻非常經得住咀嚼,簡直越嚼越香。相比起有些油膩膩的豬蹄,楊慎更加喜歡這道茶幹。
而韭菜則是用豬油爆炒的,迅速的入鍋出鍋,吃的就是那個新鮮勁。因為葷油的原因,這道菜絲毫不寡淡,反倒比肉菜更加能激起人的食欲,讓你胃口大增。
三人是吃的酣暢淋漓,哪怕最矜持的楊慎,都吃的肚子發脹。吃完了幾道菜,店裏又送上來一大壺的高沫茶水,吃飽喝上一碗,當真是解膩解渴。
“這店裏的東西如此好吃,應當生意不錯才是,怎麼如此冷清?”楊慎吃飽了之後,喝上幾口茶水,有些疑惑的道。
這間店鋪位置也不錯,雖然不是最好的地方,但地方也算是開闊,生意不該如此慘淡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