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填權四十年(2)(1 / 3)

50年代末,湖北食品進出口公司代表外貿辦理了茅台酒“飛天”商標在英國、蒙古等十幾個國家的注冊,把茅台酒出口發展到了十幾國,數十噸規模。

工廠負責生產,外貿負責市場,包括知識產權事務。對於出口商品,在當時這是一種通常的做法。很多品牌並不是同一家工廠生產,但出口時貼上最有聲譽的商標,1950年~1979年的30年間,紹興酒的出口也一直由上海食品進出口公司統一經營,並使用其在香港注冊的“塔牌”商標。像這種情況還有“梅林罐頭”、“大白兔奶糖”等一大批食品商標。1961年9月,國家安排上海供應古巴肉罐頭523噸,要求在10天內突擊完成。上海食品日化公司安排益民食品一廠、梅林罐頭食品廠生產,但兩家廠出骨工人不足,任務難以完成。公司召開生產調度會議緊急調度,將泰康食品廠出骨工調去支援,保證了出口任務完成。由於外貿強調“全國一盤棋”,無論國內如何組織生產,對外都是同一商標、同一標注,因此三家工廠生產的罐頭,在古巴都是“梅林罐頭,中國製造”。

在今天看來,商標注冊時,商標所有人的權屬最為重要,但在當時並不是這樣。

到海外注冊商標,要花錢,要和外國人打交道,這任務有些困難。至於商標的知識產權價值,除了國家,不管工廠還是外貿,都不太關注。羅慶忠和茅台酒廠黨委的處理意見非常符合當時的單位邏輯。1957年之前,國營都是一家人,都統一在為毛主席爭光的動機下共同奮鬥,基層的領導人即使不是以奉獻為榮,也真誠地以奉獻為任。雖然鼓勵各種競賽,地方、部門、單位甚至個人開始崇尚優勝,建立了一套以勞動的奉獻換取信任的生產競賽、勞動競賽規則,但支援和協調還有一定地位。到1958年“大躍進”,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均卷入一場效忠大比拚。這次效忠的精神內核是“敢教日月換新天”,因此比拚的是在物質生產領域挑戰“老天”的自然規律,“親如一家”被“你追我趕”所取代,“單位”邊界從此深如溝塹。光榮當飯吃,是在還有飯吃的時候。真正經曆了沒有飯吃的歲月之後,光榮的神力大大縮水。行業、企業之間,因為分工不同,出現了分配不公平。

事實上,出口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的處境是不一樣的,這導致了茅台酒的產銷兩家最後隻有堅決分手。

“盧茅台”舉了一個例子說明“和酒廠同誌關係不錯”:“在做茅台出口工作時,我千方百計給酒廠的同誌創造了解外商、了解國際市場的機會。當時廣交會參會要嚴格控製。在獲得自營出口權之前,中糧貴州分公司都沒有資格參加。我曾經帶著酒廠的同誌多次混進廣交會,了解情況,增加見識。當時酒廠做著特殊貢獻,但條件卻非常艱苦,我們利用外貿工作的一些便利,幫助廠裏解決了一些實際困難。大家合作得十分愉快。”

要靠外貿人的幫助才能“混進廣交會“,確是當年出口產品生產者的真實處境。

出口創彙是國家經濟戰略的重中之重,也是生產企業的最高榮譽。但在這30多年中,外貿係統可以享受補貼,可以退稅,可以優先安排物資、原料,可以得到電力和運輸的保障,外貿職工收入不高,但物資保障好,由於經營的出口物資都是緊俏商品,職業的含權量也高。出國考察和談判更是行業獨有的機會。而生產者得到的隻是“創彙”有功的微薄獎勵。茅台酒廠這個貴州第二大出口創彙大戶,最多時年創彙300萬美元,但並未享受到多少好處,茅台酒出口20多年,沒有一個茅台酒廠人出過國,有時開點洋葷也是來自外貿人士的一些小恩小惠,如巧克力、打火機之類。

80年代外貿體製改革中,商標問題有一個一般性的解決方案:原屬工廠國內注冊的,其海外注冊權益大多數也歸還了工廠。有的商標被裁定歸屬外貿,由開始走向市場、工貿一體的外貿公司組建自己的生產工廠,如上文提到的紹興黃酒“塔牌”商標,就由浙江省糧油進出口公司繼續經營,經過20多年發展,成為紹興三大黃酒生產者之一。“飛天”牌在國外注冊之後,1974年,中國食品進出口公司廣西分公司又把“飛天”商標在國內注冊。1981年,廣西分公司把國外注冊的飛天茅台酒商標和國內注冊的飛天商標一起移交給了中糧總公司。1984年,中糧總公司又移交給了中糧貴州分公司。中糧貴州分公司也試圖利用這個商標開發白酒產品,但一直沒有成功。所有這些過程,都沒有和茅台酒廠協商。

計劃經濟時代出口價格高,“飛天”牌茅台酒極少出現在國內流通銷售。1985年取得了一定內銷自主權之後,茅台酒廠也開始努力爭取出口自主權。但這個努力沒有成功。直到1990年,全國進出口市場都已完全放開,外貿部依然下命令茅台酒出口由中糧包銷。

這個命令也隻維持了一年。在巨大的利益爭奪之下,之前一直密切合作的兩家廠商開始出現矛盾。在此期間,1987年實行價格雙軌製,茅台酒價格出現了“倒掛”,國內市場價格超過了國際市場,出現了“飛天”牌茅台酒回流的現象。“五星”、“飛天”兩個商標同時出現在了市場上,工廠和外貿發生了嚴重利益衝突。中糧進出口公司向上級告發茅台酒廠,說工廠違規把“飛天”商標用在內銷產品上,茅台酒廠也向上級舉報,說中糧把出口計劃產品在國內銷售,並且拿貨不給錢,欠了酒廠貨款4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