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中層領導開會與談話的藝術(3)(1 / 3)

另一種是有的與會者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想,表現自己的思維才能或表達才能,或顯示自己在某方麵有比別人更深刻的見解,往往在會議上大出風頭,壟斷發言,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其大部分內容與會議議題不相幹,或者盡說了一些為人熟知的道理。對這種離題現象的處理,也不能簡單粗暴,而應盡可能地采取不影響情緒和氣氛的方式,如主持者可以用禮貌的方式表示自己有點厭煩,表示對對方的“高見”已經領會,毋須再講;或者有意識地看看手表,讓對方覺察到他的發言已經占用了不少的時間;或者利用機會友好地打斷他的話,把話題扯到別的題目上,使對方的發言事實上得以終止。

(4)當發生分歧和爭執時會議中的分歧和爭執通常有四種情況:

①正常的工作意見的分歧,不涉及與會者本身利害關係。這時與會者可以把分歧的意見加以歸納,讓大家明了分歧的焦點,便於大家看清雙方意見的利弊,把討論引向深入;有時可以向與會者中有水平有威望的人做出示意,讓他談出權威性的意見,以解決分歧;有時可以讓爭論雙方暫停發言,征求其他與會者的意見;必要時由主持者權衡各方意見優劣,做出決斷或結論。

②糾紛和爭執是由“偷換論題”或“違反同一律”所引起。這時主持者可以從整頓邏輯秩序入手,首先肯定各方的有理之處,然後指出邏輯上的錯誤,從而把爭執引導到實質問題上來。

③有人借會議公開場合發泄對他人的不滿,從而引起帶有人身攻擊成分的爭吵。這時會議主持者可以用目光、手勢示意發難者停止這種不合適的發言;或示意較有涵養的一方不同對方一般見識,使爭執自消自滅;有時可以暗示有威信者發言,進行調停和緩解;必要時由會議主持者批評不正確的一方,進行裁決。

④爭執發生在主持者同某一與會者之間。如,主持人在會議上批評某在座人,被批評者不服,當即陳述理由或反駁對抗。這時如果任其發展下去,不但影響會議進行,而且對方在氣頭上,出言不慎,會使主持者尷尬難堪。因此主持者最好不與對方直接正麵衝突。如果是主持者自己的過錯,應當大大方方地認賬,使爭執歸於平息;如果是對方的毛病,或一時難以分清孰是孰非,則可以要求對方於會後交換意見,千萬不要失去理智,與對方大吵大鬧,使會議不好收拾。

七、如何減少會議

我們並不是對任何會議都一概反對,該開的會還是要開的,但不能開得太多。會議太多,就會使各級領導者泡在會海裏,應顧不暇,叫苦不迭,不僅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連日常工作都難以開展,會議就成了禍害和災難。每個領導者對“文山會海”都有切膚之痛,但每個會議又都是領導者決定召開的。所以,要減少會議,領導者必須:

(1)搞好各部門的分工,明確各層次的職責範圍。該哪個部門管的事,就由哪個部門來召開會議,討論決定。不要同件事,黨委部門議了,還要行政部門議,議來議去,浪費時間。

(2)用“一支筆”安排會議,以免“會出多門”。特別是地區性的大型會議,要由黨委、政府的秘書長一手安排,不能誰都點頭,亂開口子。秘書長要嚴格控製,不應當開的會,堅決不批。

(3)多抓實事,多下去搞調查研究。總坐在辦公室裏不下去,拉你去開會的當然不會少。經常在下麵調查研究,現場辦公,幹實事,解決實際問題,會議自然就會減少。

(4)能用別的方式解決的問題,就不要開會。有的事情決定之後,讓秘書分頭通知一下,屆時再督促檢查一下,也就可以了。有的事情幾個電話就可以商量清楚,就不一定非得鄭重其事地開個會不可。傳達文件,也不一定要層層開會。可以在印發文件的同時,附一個通知,提出傳達貫徹的要求,事後再責成有關人員檢查一下落實情況就行了,這樣,就省去了不少“傳達會”。

(5)每個會議都要計算會議成本。日本有個太陽工業公司,他們每次開會,都要把一個醒目的會議成本分析賬貼在會場的正前方,成本的算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