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本刊特稿
作者:李軍
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準確把握我國全麵深化改革和現代化建設新要求的基礎上,把法治建設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對全麵建設法治中國作出精心規劃和係統部署,為全麵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正確方向和有力保障,開辟了法治中國建設新航程,必將在中國法治史上起到裏程碑作用。
一、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社會發展的現實選擇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發展新階段的內在要求。我們黨90多年來創造了輝煌的曆史。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用不到30年的時間,完成了國家獨立、人民解放的曆史課題,使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在社會主義建設的最初探索中,我們用了近30年的時間建立了完備的國民經濟體係,古老的中華民族以新的姿態屹立在世界的東方,使中華民族“立”起來了。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來,我們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奇跡,特別是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使貧窮落後的中國“富”起來了。今天,我們進入到續寫第四個輝煌的新階段,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使中國“強”起來。這不僅需要硬實力,更需要軟實力。也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而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就是法治化。所以,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發展新階段的內在要求。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就突出強調: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製機製弊端,構建係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製度體係,使各方麵製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既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內在目標,又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製度動力和根本保障。全麵建成小康社會,要求我們黨必須把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地位。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麵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述了改革與法治的辯證關係,使我們更加明確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全麵深化改革。當前,改革進入到攻堅期、深水區,就更需要我們堅持依法辦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各項改革。為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二、準確把握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
全會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這是一個全新的表述。不同於過去“法律體係”或“法製體係”的提法,這次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概念,而且還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五個子體係,即法律規範體係、法治實施體係、法治監督體係、法治保障體係和黨內法規體係,這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五位一體的布局。法律規範體係和黨內法規體係解決的是有法可依的問題,是實現法治的基礎和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因此,法治實施體係對於法治有著決定性作用;法治監督體係是法治的關鍵,監督是良藥、監督是責任,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沒有嚴密的監督體係不行;法治保障體係,顧名思義是起保障法治實施作用的,而保障法治實施要有法治人才隊伍的支撐、要有一係列機製的運行、要有社會成員的法治理念和營造法治文化環境。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在中共十五大時第一次出現在黨的綱領性文件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新目標。並圍繞這一目標,提出“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是“法治國家”的“中國版”、“升級版”、“綜合版”,是我國法治建設的一次飛躍。本次全會又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總目標,並將“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內容和目標。這其中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也是一種全新的表述。早在1978年12月22日 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16字方針,一直沿用至今。但這16字方針解決的是立法和司法兩個方麵的問題,不能解決今天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部問題,因此,這次全會提出了新16字方針,涉及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個方麵,從而滿足建設法治中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