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麗君代言(1 / 2)

花蓮和韻大酒店的豪華套包中,盧燦坐在外間角落的沙發中,低頭看著一份文件——《納徳軒台島開業及新年宣傳計劃案》。

群姨讓品宣部出具的這份計劃書,真正重要的事情有兩件:鄭麗君代言納徳軒珠寶、納徳軒珠寶台北士林店開業。

計劃書做的很寬泛,在盧燦的眼中,很不專業,但對此時的香江企業而言,已經是一大進步。尤其是提到鄭麗君三年三百六十萬港幣的年度代言,在港台還是第一次。

年度代言,在歐美六十年代興起,但一直沒有影響到港台。

港台企業在宣傳時,基本上都是有活動就邀請明星,單場計費,俗稱“出台費”,使用明星的肖像進行傳播,另行計算肖像使用費。

上次在巴黎,盧燦對群姨提了一嘴,現階段的納徳軒正處於瓶頸期,需要邀請形象好、氣質佳、有影響力的明星加盟,成為自己的長期宣傳合作夥伴,這樣有助於品牌影響力的進一步突破。

嗬嗬,沒想到群姨拿出這麼一套“代言計劃”。

合作原本是定在香江納徳軒總部談判,但群姨和孫瑞欣來花蓮,她們順帶著將鄭麗君的代言合作,確定下來。

大圓桌上坐著八個人,鄭麗君、鄭母、她的港台經紀人管總、投資兼任兼律師麥玲誌。還有四位則是田樂群、孫瑞欣、采購部經理肖芳、品宣部經理詹小維。

至於盧燦,他是湊熱鬧看明星的,被“排擠”在一旁的沙發中。

“鄭小姐,這是我們初步擬定的宣傳計劃。你和伯母,還有管經紀,麥製片,仔細看看,如果有問題,還請當麵提出,我們可以商議。”

在田樂群與對方寒暄完畢後,孫瑞欣將手中的一份薄薄的文件,遞交給對麵的那位女士,甜甜的笑道。

“謝謝!”

聲音有點糯,還有一絲絲嘶啞的味道,與台上甜美的歌聲,差別很大。

剛才盧燦進門時看到鄭麗君,嚇一跳,與那天在商場遇到的形象,以及她在舞台上的形象,反差太大,完全不認識。

黑白細條紋的中袖襯衫下麵兩側有岔,堪堪蓋過腰部,袖口稍稍折起。牛仔褲是直筒的,顯得腿很長,白色皮帶垂個頭出來,下麵是坡跟的船鞋。紮著馬尾巴的素顏幹淨清澈,但對比壯觀的胸部,愈發顯得驚心動魄,反差強烈。

舞台上的鄭麗君,是魅惑的,而此時裝扮的她,是一種樸實的性感。

前幾天的偶遇,應該是鄭麗君為這次代言,特意從東瀛趕回來的結果。

想到這,盧燦抬頭瞄了對方一眼。恰好,那雙明利烏黑的眸子,也正在偷瞄坐在沙發上的他。兩道目光碰撞之後,很尷尬的笑笑,然後各自閃開。

鄭麗君低頭,輕輕用手拍拍胸口,悄然吐了吐舌頭。

資料有母親、經紀人和律師在商談,剛才是好奇,沒想到竟然被他發覺?小尷尬一枚。

雖然對麵的田總沒介紹跟她們進來的男子是誰,但借助上洗手間的空檔,麥誌玲已經悄聲告訴她,那位極有可能是納徳軒的少東家。並一再叮囑,盧家隻有這麼一位嫡孫,在香江名氣很大,對他要客氣一些。

納徳軒少東主,這麼年輕?不了解的人,還以為是隨從、安保亦或是司機?她攪拌著咖啡,撇撇嘴,心理暗道。

她忍不住再度抬頭瞄去,這次,年輕人沒抬頭。靠在沙發背上,正在看著手中的文件,另一隻手不時敲擊著扶手,架著腿,神情中有一種很自然的氣度,看來還真是盧家少東家。

這次看得很清楚,不過鄭麗君旋即有點小迷糊。

怎麼感覺這位盧家少東主,有點熟悉?

他什麼時間參加過自己的歌友會?還是以前見過?

盧燦將資料放下,也在暗自感歎,現階段真的不把明星當明星!

群姨的這份宣傳計劃中,鄭麗君三年三百六十萬港紙代言費,報價不低。程龍一場電影的真實片酬,也不過三十萬(鄒懷溫五百萬挖走程龍,那是“轉會”獎勵)。

最紅火的歌手徐冠傑,出席一次活動也就三萬港幣。趙雅之出演的電視劇,每一集的費用也不過一千五百港元。

可計劃書中提出的要求還是很苛刻的:每年四次新品發布活動,需要出席;每年一支廣告片的拍攝;年會需要露麵參加;三年的肖像使用權;本人出席重要活動或頒獎典禮,需要佩戴納徳軒提供的珠寶首飾。

諸如此類的細節,一共二十二條。

雙方針對具體條款,一條條核實。現場最清閑的,當屬盧燦,還有那位無所事事的大明星,她正在攪著咖啡杯呢。

對這位大明星,盧燦算不上迷,但對她的歌曲很有感覺,上輩子可以說是聽著她的“靡靡之音”成長的。她的很多歌曲,歌詞盧燦記不住,但能哼唱,譬如她尚未發行的《我隻在乎你》,還有去年收錄的《小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