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取消借讀費,政策還需更給力(1 / 2)

社會

作者:薛 冰 陳燕麗

近日,教育部重拳出擊,明令“小學非戶籍學生禁收借讀費”。記者追蹤采訪發現,早在2009年4月,廣東省就已經發文要求取消借讀費,但因為當時國家政策不夠明朗,不少小學依然陽奉陰違,照收不誤!對此,受訪的各界人士認為,此次剛性規定的出台,必然叫停亂收費,甚至有中學預測,一直為社會所詬病的“讚助費”叫停也指日可待!但仍有專家指出,此舉意義不大。

暗地裏照收不誤

近日,教育部公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取消了《小學管理規程》中,可向非本地戶籍學生收取借讀費的規定。但據了解,各地在此之前就已經紛紛出台取消借讀費的政策,北京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了中小學生借讀費,之前的小學借讀費為每生每學期200元。而2009年4月,廣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就聯合發出《關於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借讀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小學階段停收借讀費。

但由於當時國家政策不如現在這麼明朗,政策監管也不是太給力,有小學依然陽奉陰違,借讀費照收不誤!廣東多所學校校長向記者證實,雖然廣東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有關通知,但是私下了解,還是有些公辦學校在收取借讀費的,廣州黃石小學校長黃勝文說,即使有些學校聲稱不收取借讀費,他們也是通過其他手段和辦法收費,如擇校費搖身一變為讚助費、輔導費等。

以“倒逼”的方式,迫使政府職能部門取消各種不合理的製度和規定,或許是目前情況下比較可行的一種手段。取消借讀費,許多人拍手稱快,這不僅減輕了家庭的經濟負擔,重要的是它還消除了一種不平等,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

華師附中校長吳穎民就表示,國家剛剛頒布的《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綱要》把扶持弱勢群體,實現教育均衡作為重中之重。綱要中明確,解決外來工義務教育問題,要以“流入地”為主。因此,要解決外來工接受平等教育的問題,就必須取消借讀費。國家明令禁止“收取借讀費”是對促進教育公平落實重拳出擊的體現。借讀費是針對非戶籍、非地段生而言的,取消借讀費是促進教育公平的有力措施。但政策歸政策,能否做得徹底,會不會引發新的收費項目,很難預料,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吳穎民認為,受人口出生率的影響,目前小學生源出現萎縮,這為國家實施均衡教育提供了客觀條件。義務教育也包括初中,小學的問題解決了,解決初中收費問題也就指日可待了。解決高中收費問題也將是遲早的事。

廣州澤德中學校長陳鍇提出,如果教育部門能進一步開放政策,要求公辦學校一律不收“讚助費”,這對百姓而言無疑是一大好事,畢竟完全靠民辦學校解決學位問題是不夠的。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同時麵向市場開放性招生,孩子可以自由選擇就讀學校,接受教育才真正實現公平化。

但是,教育部取消借讀費的規定,學校能夠自覺地接受和執行這項規定嗎?會不會通過其他手段和辦法,把失去的這塊利益重新“撈回來”呢?廣州黃石小學校長黃勝文在采訪中提出了這一質疑:“在現在優質教育資源不足,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下取消借讀費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我是不讚同取消借讀費的。” 黃校長說:“如果取消借讀費,在優勢資源還不均衡的情況下,很可能給那些投機分子有了可乘之機,由此借讀費就會轉入地下渠道,出現權錢交易,導致出現腐敗現象。取消借讀費,就使得學校的經費來源更少了,辦學資金會更加緊張,從而降低教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