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時代網絡輿情“媒體審視”誤區與引導
社會民生
作者:楊山林
【摘要】自媒體時代最大的特點就是個體話語權的崛起,個體既是信息的享用者,也是信息的製造者和傳播者。自媒體應對網絡輿情表現出了主動和被動兩種方式,而這都缺少必要的“媒體審視”,從而為公共安全埋下隱患。理性的“媒體審視”應該是個體、自媒體、政府的多向互動,隻有這樣才能確保網絡輿情的理性傳播,確保公共安全。
【關鍵詞】自媒體 網絡輿情 個體話語權 媒體審視 自律
【中圖分類號】D630.9 【文獻標識碼】A
技術的異化現象在當今社會表現最為明顯,手機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們對其依賴程度前所未有,所謂的“手機控”、“手機黨”正是看中了手機微信、微博的超強的自媒體網絡溝通功能。可以說自媒體“是腐敗的曝光機,是謠言的粉碎機,是真相的挖掘機,是自由聲音的發動機,是民眾微言的呼吸機……”①手機微信、微博隻是自媒體時代網絡交互平台的一個縮影,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日新月異,新的媒介不斷出現,並且呈現出更加私密化、更加自由化的傾向,每一個人在網絡虛擬世界,既是信息的享用者,也是信息的製造者,“全民記者”時代已經到來。從最初的論壇、社區到微博、播客到手機微博、微信,個體表達自己訴願的途徑越來越廣、越來越隨意,而這些私密化的媒介傳播往往形成巨大的聚集和放大效應,從而形成網絡輿情,而媒體本身的求新、求奇、求點擊率的本能又往往形成“媒體審視”誤區,缺少理性的分析和界定,從而對網絡輿情的發展起“推波助瀾”的作用,這對民意的正確表達、公共安全的維護都是一種傷害。
自媒體時代個體話語權的崛起
對網絡輿情的重視是主流意識形態預測、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舉措,這不僅僅是因為網絡在廣度和深度上改變了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更多的是因為網絡的多元化、即時性、扁平化和碎片化的特點改變了傳統的信息傳播方式和傳播規律。對網絡輿情的主流定義是:“網絡輿情是以網絡為載體,以事件為核心,廣大網民情感、態度、意見、觀點的表達、傳播與互動,以及後續影響力的集合。”網絡輿情是社會輿論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不同的是它的媒介和載體是網絡,且是公眾對現實生活中的熱點和焦點問題所持有的具有傾向性的言論和觀點,而這種傾向性觀點又能夠借助網絡而迅速蔓延,形成群體效應。“理想與現實、自我與公眾、自尊與自卑衝突下的網民網上\網下雙重人格,易於使網民在遇到負麵新聞事件時,在網絡中發表不滿言論、抨擊社會、編造謊言、挑起事端,從而使網絡輿情帶有暴力傾向。”②
技術的不斷更新也必然導致網絡的日益升級,在網絡輿情的新情況方麵,幾乎所有的輿情監測機構都注意了自媒體的迅速崛起。研究網絡傳播的複旦大學新聞學院教師鄧建國說,過去大眾媒體始終無法滿足一些分散的小眾需求,如今,自媒體可以借助互聯網上的社交工具,低成本地聚集起這些需求。這個由“We Media”翻譯而來的詞語強調的是媒介的個人化、無差別化,這種更加平民的、普泛化、自主化的媒介傳播方式在大眾信息時代,能夠不受時間約束、不受傳播對象約束的在自己和傳播對象之間進行信息交流和互動。這種自我表達、自我發聲和自由互動的特點所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個體話語權的崛起,這對官方媒體來說無疑是一種巨大的衝擊。
個體話語權的崛起突出表現就是信息製造和傳播的“狂歡化”,個體在自媒體營造的全新網絡環境中,可以以極大的自由和個性化方式將網絡輿情進行傳播和釋放,自媒體傳遞的信息符號和新聞事件相比較主流媒體更加迅捷和奪人眼球。自媒體帶來了媒介運營模式和輿論格局的根本性轉變,輿論從官方媒體到民間的單向傳播轉變為輿論在民間的迅速傳播以及民間向官方的逆向傳播,個體正全方位地卷入到信息的收集、整理、傳播,甚至是分析、點評的過程當中。但是,自媒體本身所具有的無序化和功利化特點,直接對信息的理性傳播構成巨大的威脅,在眾聲喧嘩的自媒體網絡輿情之下,夾雜了較多的個體的功利意圖,缺乏公信力是自媒體網絡輿情的突出表現,由於個體的媒體素養、理性精神的千差萬別,自媒體網絡輿情更多的表現為一種“散漫化”狀態,南方周末《“自媒體”:離開組織的日子》中提及:“不受組織的約束,在規則框架內獨立表達,是自媒體的動力之源。”但是這種“動力之源”由於沒有組織的約束而呈現出寬鬆的尺度和寫作自由,因此,自媒體“誰來審核”就成為最大的問題。
傳統媒體是嚴格按照“寫作者→編輯→審核者”的信息內容生產流程進行的,這種嚴格的審核流程確保了輿論的公信力和安全性,然而,對於自媒體而言,這一嚴格的審核程序是省略的,信息的製造者、傳播者和審核者都由一個角色來完成。傳統媒體對輿情的傳播相對來說是嚴格的,層層把關確保了公共安全,由此引發的群體事件概率較低。而自媒體時代的輿情,由於缺少必要的審核,再加上其自發性和傳播的迅捷性特點,置之不理或者不恰當的引導往往容易引起群體事件,從而給公共安全造成極大損害。自媒體時代個體話語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勃發,這既是民主進一步完善的表現形式,也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但是自媒體缺乏必要的組織約束,這就讓個體話語權不等同於公眾話語權,引導不當極易形成群體事件,從而危害公共安全。